好心救助伤者反被指肇事?(图)

发布时间:2012-09-07 20:00 | 来源:信息时报 2012年9月7日 A22版 | 查看:1269次

  昨日,司徒先生来到广州市中院起诉梁某和佛山南海盐步交警大队。 信息时报记者 冯海泳 摄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罗阳辉) 好心送伤者去医院,反被指认为肇事者索要赔偿?昨日,在佛山南海盐步开粮油店的广州市民司徒先生称,8月11日下午,他在店门口看见一名50岁的男子坐在他车前喊脚痛,好心把其送到了广州正骨医院,不料却被指认为肇事者。真相到底如何?南海警方表示,近两日将出调查结果。

  “他要我送他到较远的医院”

  车主司徒先生是广州人,其粮油店位于佛山南海。据司徒先生称,他的车是一辆白色捷达小车,平时用于送货。8月11日下午4时许,他在店门口出车,车速是5公里/小时,刚起步时突然发现一名50岁的男子倒在车前,他立即下车询问,“男子称脚很痛”。

  “我的车没有撞到他。”司徒先生称,他见到男子左脚小脚趾有点红,血已经干了,“当时我问他要不要报警,要不要送到附近的医院,他说不要,让我送他到广州正骨医院。我看他样子比较痛苦,又没有家人陪伴,就开车送他去正骨医院了”。

  “要我赔偿9000元误工费”

  司徒先生说,到了正骨医院,该男子说没钱,他就帮忙垫付了800多元医药费,“医生诊断是脚趾骨折”。之后,男子的妻子和儿子也赶到。“没想到,等看完伤后,他们一家反而指认我是肇事者,要求赔偿3个月误工费,一共9000元,还要把他的脚治好。”司徒先生说,“我没有撞到人,为什么要出钱呢?我就让他报警,但事发佛山南海,广州警方不受理,我就开车搭他们到事发地报警。”

  司徒先生称,由于双方各执一词,警方只好先拖车调查处理,“但考虑到拖车费以及要用车,我打算出2000元私了,自认倒霉。但对方非要索赔1万多元,我就让警方拖车调查了”。

  欲将事主和交警告上法庭

  但是,对于伤者的相关信息,司徒先生知之甚少,也不知对方的联系方式。他告诉记者,只知道该男子姓梁,广州人,事发时穿白色上衣、米黄色裤子,还有凉鞋。

  司徒先生说,事发20多天过去了,警方依然没有出调查结果,他的车也仍扣押在交警大队,“由于没有车,我每次送货都要请车,150元一次,已经花了3000多元。而这段时间,警方约了双方4次协商处理,目前对方只要求赔偿3000元。但我没撞人,肯定不会出这钱的”。

  昨日下午3时许,司徒先生来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打算将男子梁某和盐步交警大队一起告上法庭。但由于不知道男子的姓名、住址,故法院无法受理。

  昨日下午,佛山南海警方表示,事情仍在调查中,近两日将出结果。

  (报料人:某先生 奖100元)

  温馨提醒

  交警:应第一时间报警

  广州一名交警提醒市民,遇到类似情况,应该第一时间报警,发现有人员受伤的情况,让警察出面协助解决。往往“碰瓷党”看到驾车人报警,在心虚胆怯之下会终止违法犯罪行为。此外,要注意保留好现场证据,特别是想办法留住目击证人,切勿私自移动现场。夜间发生事故时,不要急于下车,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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