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封面大盘点 碾人不救这一天,谁令谁蒙羞了(5图)

发布时间:2011-10-18 14:06 | 来源:腾讯网 2011年10月18日 06:59 | 查看:2472次

微博截图

■《羊城晚报》封面。

■《京华时报》封面。

■《东方日报》封面。

■《新浪网》的专题报道。

  想想那位拣垃圾的妇女,她其实也没有做什么高难动作。不过是把躺马路中间的车祸受害者挪到了路边,大声呼喊求助。

  面对道德的需要,每个人都伸出道德援手,这也是我们呼唤平凡良心的原因所在。这一伸,不仅守候了自己的良心,也守住了社会的道德。

  《佛山日报》头版,微博引热论

  @马志海:向《佛山日报》致敬。在我看来,一味地怒骂,多少都是出于脱责和撇清的本能。集体反思,才是最可贵的品质和勇气。@吓杀人香:同城媒体说女童被碾轧中的18路人,“这一天,他们令佛山蒙羞”。个人觉得,让这18个人为整个社会的失信失德买单有失公允。当然此事确实暴露出他们人格中“小”的一面,但是谁能保证自己在此种情境下没有相同的软弱?置身事外并站在道德高地上攻击是最容易的事。我同意网友所说:这事我们人人都有责任。

  @陈凯蒂jasmine:这个头条并不好,“他们”指谁?就这18人吗?如果我们路过,我们又会怎么做?敢保证自己都会去救人?把自己高高挂起去批判别人,应该是“这一天,我们令佛山蒙羞”。

  @n多为什么:扪心自问,如果你遇到这样的情况真的会毫不犹豫地上前搭救吗?我们是非常需要提倡互助互爱,但是否可以很轻飘地按按键盘就说他们都冷血,因为你没有见过那样的场景,你没有见过一个血人躺在马路中间。他们的视而不见是绝对的天理不容,但我们简单的冷血来描述他们是否也过于轻飘。

  《羊城晚报》:街头血泊中的女童击中社会之痛

  人与人之间的温情缺失,源于利益的过度强调,更源于自然的正义和基本的伦理被实质上否定。在当今社会,我们没有必要指责任何人见死不救,甚至,指责者本人一旦遇到类似的场景,也很可能再次见死不救。搭救路人是一种道德责任,所以我们需要先问问,这个社会还有道德义务吗?

  《京华时报》:女童被碾众漠然 良心底线谁守候

  在杭州,最美妈妈吴菊萍面对女童坠楼危急时刻而伸手一接;在沈阳,七旬夫妇面对街头井盖被汽车轧碎而竖起警示牌;在佛山,拾荒阿姨作为路人抱起女童;在匆匆街头,依然有人会给乞讨者钱物,依然有人会扶起摔倒老人……他们接的、竖的、抱的、给的、扶的,首先都是自己的良心,然后才是行为选择的对象。

  面对道德的需要,每个人都伸出道德援手,这也是我们呼唤平凡良心的原因所在。这一伸,不仅守候了自己的良心,也守住了社会的道德。

  《文汇网》:一位捡破烂的底层妇女会改变中国吗?

  想想那位拣垃圾的妇女,她其实也没有做什么高难动作。不过是把躺马路中间的车祸受害者挪到了路边,大声呼喊求助,就是再加上个打120和打110,也不难啊。

  如果大家都能做到那个拣垃圾的妇女那样,那么,这个社会肯定会渐渐地好起来的。

  《网易》:别让狭隘观念阻塞自己心灵

  我们想去救人,又害怕“狗咬吕洞宾”,当这两种心理占据主导地位时,其实更多的是在想我救人之后被诬陷怎么办?被索赔怎么办?

  公交司机救人反被诬告,因为一个小小摄像头还其清白。“彭宇”效应,已经根植在每个人的心底。好事,做?不做?两难!很大一部分人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想我不去救人,后边的人会去救的。

  《凤凰网》:漠视女童被碾 路人都怎么了

  人们往往把社会的冷漠、人与人间的互不关心,把悲剧面前人们的无动于衷,归咎于社会风气的败坏,以及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的负面作用,这些并非没有道理,但任何社会、任何风气,都是从一个个“我”开始构建的,倘若每个人面临类似情况时,都能首先要求“我”多一份热诚,多一点关心,那么即使社会风气不能就此得到根本扭转,体制弊端不能因此得到根本改变,也仍然会让遗憾和悲剧少一点。

  《东方日报》:冷血的中国人

  最先撞倒悦悦的司机,疑因压力自首,但仍毫无悔意,冷血得令人发指。他坦承当时知道撞倒人,但完全无意停車,事后逃到陕西西安,也一度坚拒自首。对于被他碾得奄奄一息的女童悦悦,司机显得漠不关心,直言:“我想她干嘛?她又不是我的孩子!” (新快报)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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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楼 北京市2011-12-12 10:18:37 发表
匿名网友:法律的悲哀

第20楼 甘肃省兰州市2011-11-02 21:50:33 发表
匿名网友:孩子是天国的珍宝,面对倒在血泊中的孩子,没有人愿意去帮助,人性怎可如此丑陋?如果救助一个生命,失去自已的生命又何妨?人与人的关系,好像狼与狼的关系。世界应该毁灭, 人类太残忍,人类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第19楼 广东省东莞市2011-10-24 08:27:08 发表
匿名网友:看似是国民的良知在下滑,一切的根本都是国*家的所谓的“人人平等”的法律,如果有宣判徐老太那样的法官存在的话,人类会变得更加冷漠无情。我的宝宝今年春节满一岁,每次看到小悦悦的那些图片,心里都忍不住想哭,原本活泼的小孩子,几分钟的意外,几天的痛苦,人生还没有正式开始就结束了,世态炎凉啊。想想肇事司机只想赔钱不想自首,TMD,我觉得应该剥夺那个人的任何权利了,对于这样的司机,法官直接宣布枪毙,不要给他律师辩解的机会,社会的败类,人渣啊。是国*家的法律在宠着那一部分人,官*官相护

第18楼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2011-10-23 17:07:26 发表
匿名网友:如何让人解除救人后的后顾之忧是关键啊,要不然以后这样的事还会继续发生,很多人是看到救人以后反被咬一口的现象都怕了,这个问题很头疼,目前想不出什么办法啊

第17楼 北京市2011-10-23 08:32:16 发表
熊超:世间凄凉!可悲!祝愿小悦悦一路走好!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

第16楼 马来西亚2011-10-22 23:10:29 发表
匿名网友:2歲的小悅悅終於敵不過死神的召喚,離開這個她還來不及看清楚的、異象紛呈的世界! 那天看到網上的視頻,我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心想如今這世界上竟然還有如此喪盡天良的平民司機以及那麼多如此麻木不仁的人們!在正常的社會裡,開車的若知道撞了人,一般上都會下車查看,並且採取措施避免造成更大的傷害。視頻顯示,麵包車前輪碾壓小悅悅後,停了一陣子,司機顯然已經知道撞了人,他不但沒下車查看--連打開車門或較下車鏡探頭查看這樣輕而易舉的動作都沒有--他居然開動車子讓後輪也碾壓過去!!

第15楼 重庆市2011-10-21 22:35:09 发表
匿名网友:希望以这件事为界限,我们和我们的政府各自做好自己该做的,重拾人性温情,重塑社会的良知,大家共同努力!!!!!!!!!!!

第14楼 江苏省无锡市2011-10-21 20:35:25 发表
匿名网友:什么狗屁礼仪之邦 什么狗屁性本善 什么狗屁良知 全他妈鄙视 死的不是他们亲人他们当然可以漠视 呵呵 害死不要脸的说了句“他又不是我女儿” 真他妈想灭了他 人渣。

第13楼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2011-10-21 14:26:15 发表
匿名网友:人情冷暖,我们不得不反思,社会上的这些现象是由什么造成的?

第12楼 浙江省丽水市2011-10-21 12:13:53 发表
匿名网友:良心比赚钱更加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