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9-11 08:30 | 来源:中国江苏网 2011-08-31 08:53:12 | 查看:1414次
苏南通一名司机扶起受伤老人被诬肇事者,因车内有监控录像方证明其清白。老人称自己一时糊涂深表歉意,让儿子专程送锦旗致谢。官方拟为这名司机申报南通市“见义勇为好司机”。(8月30日《扬子晚报》)
81岁的老太太的“一时糊涂”不得不令人质疑,事发当天“坚决如铁”咬定“就是那辆大巴车将自己撞倒在地的”。而今,证据确凿为受冤司机洗清“冤屈”得以脱身,但留给公众面前却是一道社会大难题:以后没有摄像头,类似事件谁还敢伸出援手?
似乎“彭宇案”从未停止发酵,一次次拷问着社会公德和良心。助人为乐,历来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美德,而遭遇现实“倚老卖老式”老赖时,却尴尬无比。最终,老人跌倒无人理会的新闻层出不穷,新闻甫出无人不气愤社会公德心何在,但却知晓如今的社会“做好事好难”,绝非举手之劳的轻松和简单。“雷锋精神”在当代的处境,老赖心理的作祟无疑摧毁着善良之人的善举。
假如没有监控录像,司机将“含冤赔偿”,跳进黄河也洗不清,老赖们也将咬定不放松;假如没有摄像头的监控,真相将淹没于当事人老人的一家之言,最终无辜蒙冤。如此一来,意味着社会各个角落都应安装摄像头,时时刻刻监控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必然也影响私密空间和社会成本的投入。终究或也将成瞎折腾,最重要的应是提高市民素质,
对老赖应当加以惩罚,不应局限于道德谴责,更应从其他方面对其“信用指数”或“诚信指数”加以打折。在德国等地,类似事关个人道德问题的情节,必然成为其生活中一目了然的影响。唯有如此,本应知恩图报者方能安分守己的不冤枉好人,才能够为社会公德的构建出一份力。
好人本应有好报,而非“无故受罪蒙冤”,甚至有理说不清。“做好事要带摄像头存证”成为当下社会风气中一股令人窒息的气味,也必然导致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精神一次次在深处手时“被缩回”。官方更应以最客观的科技手段来甄别事实真假,以防止老赖心理一次次成为公众心中难以抹去的阴影。道德良心要以技术甄别,对此我们只能选择失语。
(责任编辑:姬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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