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3-13 09:01 | 来源:老年日报 2011年3月10日 第01版 | 查看:1572次
·杨文浩·
近日,广东一个民间公益网站筹建“搀扶老人风险基金”,为勇于搀扶老人却被冤枉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必要时还会提供经济帮助(据报载)。
此举是一件大好事,通过民间的力量来弘扬正气,减轻那些搀扶老人见义勇为者的风险,让社会上更多的人敢于站出来做好事。
不过,“搀扶老人风险基金”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风险。这种风险在于,基金设立的目的为帮助那些“勇于搀扶老人却被冤枉者”,但到底谁才是“被冤枉者”,恐怕很难确定。笔者认为,“搀扶老人风险基金”还应当将援助的重心前移,就是要通过提供法律援助、金钱补偿等方式,鼓励当时在场的证人出庭作证。基金会应当声明,在公民挽扶老人出现争议时,证人如出庭作证的,基金会提供法律援助和金钱补偿,消除证人的后顾之忧。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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