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2-01 10:16 | 来源:东北新闻网 2010-02-02 10:18:13 | 查看:1350次
路人:想帮忙但怕沾包 辅警:不穿制服我也不敢扶
在全国争论该不该扶起倒地老人的时候,抚顺的一名年轻辅警为我们做出了最好的回答。图为辅警为老人披上衣服。 图片由抚顺市民李先生提供
老人摔倒在冰面上,20余人围着帮老人出主意,但没有一个人扶老人起来。
一名辅警赶来后脱下自己的警用大衣披在摔倒老人身上,抚顺的这名年轻辅警的行动带动了其他人,一人坐在地上让老人枕在他的腿上。
试图搀扶起老人未果后,辅警打了3遍电话联系到老人的家属,只穿着一件毛衣,在寒风中等待了10余分钟后,老者的儿子赶到现场,这名辅警与老人的儿子合力将老者送往医院救治。
老人摔倒无人敢帮
1月31日下午4时许,抚顺市新抚区西七路交通岗路边的冰面上躺着一位60岁左右的男子。
男子的身边围着20余名路人,你一言我一语的给摔倒在地的老人出主意,“你家哪里的啊?”“给你打120急救电话吧”“我们打110吧”……但就是没有一个人上前搀扶老人起身的。老人也拒绝让人打“120”和“110”。
这时,一位中年男子走过来弯腰与老人聊了几句后,想要伸手将老人扶起,却被身后的妻子一把给拉了回来。
“当时那女的大声说她丈夫你管什么闲事,沾包你就老实了。”目击者王先生回忆,说完这话中年男子跟着妻子就快步离开了。
年轻辅警出手搀扶
“谁都怕沾包,警察不管谁还能管?”昨日下午2时许,记者见到了当日脱下警服为老人取暖的小伙——抚顺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辅警高世宁。
高世宁24岁,辅助民警指挥抚顺市新抚区西七路岗,工作3个月。
说起帮助摔倒老人的事情,高世宁表示这是自己应该做的,“虽然我不是一名警察,但我穿着警服,身上就有着一份责任。”高世宁表示。
高世宁回忆,当天下午正好他当班,看到路边围了很多人就走了过去,当时一名老人表情痛苦地躺在了冰上。经询问得知,老人姓张,今年58岁,家就住在附近,由于腿脚不利索,摔倒在冰面上。他试着去搀扶起这位老人,但是老人疼痛难忍没有成功。
随后,高世宁询问老人是否可以找120急救帮忙,老人坚持要见到自己的家人,不跟急救车走。于是高世宁按照老人提供的电话号码打了3遍电话,也没有与其家属取得联系。“老人虽然穿着羽绒服,但躺在地上还是有点哆嗦,我就把自己的大衣脱下来给他穿了。”高世宁介绍,几分钟后他终于跟老人的儿子取得了联系。高世宁的行动也带动了其他人,高世宁介绍,一个人坐在地上让老人枕在他腿上。记者试图寻找此人,但记者找到的人都不知道这个人的姓名。
又过了10分钟,老人的儿子张毅赶到现场,高世宁讲明情况后,与张毅合力将老人扶起送往医院救治。
这一过程,被附近一家复印社的老板李先生用相机记录了下来。
目击者:想帮忙但怕沾包
当日用相机记录下这件事的抚顺市民李先生回忆:老人摔倒后,也有人想上前去扶老人一把,但都被身旁的同伴给制止了。“现在有很多人做了好事后,反被人诬陷,弄得大家都不敢做好事了,这个小警察太让我感动了。”李先生表示,自己是情不自禁地拿出相机拍下这美好瞬间的。
走访中,记者找到了另外一名目击者孙女士。“当时看老人挺可怜的,但就不敢扶,也说不出来为什么一看到岁数大的老人就躲着走,就怕沾包。 ”孙女士表示。
辅警感言:如果不穿警服我也不敢扶
围观的市民,都不敢扶摔倒的老人,那么高世宁在搀扶老人的一刹那有没有过退缩呢?“说心里话,穿着这身警服我啥都不怕,要是脱下这身警服我也不敢扶。”面对记者的询问,高世宁如是说。
他表示,自己也听说过有些好心人救人后,反被当事人诬陷成肇事者索赔的,但自己穿着警服应该不会有事,毕竟警察在人们的心里还是有威信的,一般人不敢诬陷警察。“这事我回家没敢告诉我家里人,怕他们说我多管闲事。”高世宁表示。
记者手记:别留下“彭宇案”后遗症
“如果脱下这身警服我也不敢扶。”这是高世宁道出的心声,同样也表达出一种普通人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爱莫能助”的情绪。
我们不能说这20余名围观者不善良,没有爱心,而是社会上的一些事件让他们变得冷漠,使他们退却。
如不是有了南京的彭宇案,郑州的李凯强案,主动扶起这位摔倒老人的善良人会很多。腾讯网曾发起 “该不该扶摔倒在地老人”的投票,当时有13万网友参与。
其中,有62.54%的网友选择了 “绝对不会,怕惹麻烦”,有33.45%的网友认为,“应该先理性判断,再作决定”,仅有4.01%表示“肯定应该扶老人”。
说到底,“彭宇案”、“李凯强案”其实是一个被放大了的道德事例,只有在信息资讯如此发达的今天,我们才能通过一个案例联想到自身周围。
所以说,对于“彭宇案”、“李凯强案”我们都不要太在意,更不该把这个案例当成行为准则的教科书,不要让自己的爱心变成了负累。
相关链接
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南京青年彭宇好心将一位倒地老太太扶起,并帮忙送至医院。2007年7月,老太太以彭宇将其撞倒为由将彭宇告上法庭。 2007年9月5日,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以“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裁定彭宇补偿原告40%的损失,即45876元。
郑州李凯强案
2008年8月21日下午,郑州小伙李凯强骑着电动车,见一姓宋的老太摔倒在地后,上前将其扶起。
郑州二七区法院判决:由于事故无法查证是由李凯强还是老太太的过错造成的,所以根据公平原则,由李凯强承担老太太的“损失合理部分”的50%,判决李凯强在15日内支付给老太太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
特派抚顺记者 陈浩(辽沈晚报)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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