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扶起跌倒老人 两少年各奖万元(2图)

发布时间:2011-01-19 00:12 | 来源:山东商报 2011年1月14日 第A12版 | 查看:1846次

两少年领取奖金 

  就在深圳益田村一个老人跌倒后无人出手相助不治身亡的悲剧刚过去不久,罗湖区两位少年却以他们见义勇为的善良之举,感动了千万的深圳人。12日,深圳市召开罗炜、周天成“助人为乐阳光好少年”表彰大会,分别给予两人各1万元的奖励慰问金。

  把老人送医院

  并垫付医药费

  周天成、罗炜都是深圳市罗湖外语学校高三年级学生。1月1日上午,两人途经莲塘国威路时,看到一位老奶奶跌倒在路边,满脸是血。路人见状,都不敢上去搀扶。他俩挺身而出,扶起老人。等老奶奶缓过气来,经询问,才知道老奶奶名叫黄玉珍,已经78岁高龄了,家住深沙路南的鹏兴五期小区。因近来国威路改造修建,路面坎坷不平,老人家又患有白内障,看不清路面,不慎摔倒在路边,面部严重跌伤。

  罗炜和周天成马上拦了一辆的士车,把黄奶奶送到莲塘医院包扎治疗,并为她垫付了医药费。随后二人请出租车把黄奶奶送回了鹏兴五期小区的家中。根据黄奶奶提供的电话号码,他俩联络了她的家人,并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就回了学校。

  老奶奶的家人对两位同学热情救助老人的行为非常感动。其儿媳麦凤娣女士苦寻三天,查询手机号,才知道两人是罗湖外语学校的学生。麦女士带着感谢信,到罗湖外语学校致谢。直到此刻,学校才知道两位同学救助七旬老奶奶的事,此事也在师生中引起极大反响。

  两人获发奖金

  同学反应不一

  12日,深圳的天气异常寒冷,但是在罗炜、周天成“助人为乐阳光好少年”表彰大会上,却春意融融。当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宣布给两个见义勇为的少年每人颁发1万元的奖励慰问金时,许多与会人员情不自禁地发出惊叹声。

  与罗炜、周天成朝夕相处的中学生们,对此反应不一。有的表示惊讶;有的表示奖金发得太多;更多的人则表示,近期深圳、福州等地相继出现老人跌倒,路人不敢出手相助,老人因此而不幸逝世的事情,而身边的罗炜、周天成两同学,则以其纯朴的情操,冒着成“被告”的风险,扶起摔倒的老人并护送其至医院,让人看到人性本善的一面,应当予以充分肯定,根本不是钱多钱少的问题。

  罗炜、周天成当场表示,将拿出其中的一部分奖金去资助两名贵州贫困中学生读完高中。

  官方称万元奖

  是按规定来的

  对于这一巨额奖励,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理事长张振方表示,两少年扶危济困、救死扶伤的行为,代表着一种精神、一种风尚、一种导向,其精神高尚、价值可贵、意义非凡,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互助友爱和无私奉献精神,彰显出社会的正气,是全体市民学习的榜样。根据《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决定给予两少年每人一万元的奖励慰问金是正确的。

  学生家长代表程明对此表示,“2006年7日,江苏南京市,‘彭宇案’,老太太将彭宇告上法庭,后来彭宇被判赔45876元;2008年8月河南郑州市,‘李凯强案’,支付老人宋某1万元精神抚慰金及其他费用共计7.9万余元。因为类似案子,老人跌倒扶与不扶,成为国人遇到此类问题的尴尬,也是人们关注的法律和道德难题。就在不久前,在福田区益田村,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因无人扶导致死亡。而在新年的第一天,罗炜和周天成能够毫不犹疑地将老人扶起送医院,终得善果,搀扶老人的学生获得老人家人的感谢!他们得到奖金,是完全应该的。”

  罗湖区教育局德育工作科副科长马爱华表示,面对一个老人,孤零零地摔倒在地上,他们所需要的,只是旁人一个动作,一个简单的搀扶动作。这个平凡的行为,蕴含着巨大的意义,可以挽救一个人的生命。一个连老人跌倒了都不敢扶起的民族,谈何崛起?据《深圳晚报》

  近八成网友支持奖励

  赞成,这种勇于助人的精神在当今社会值得奖励和推广。

  救助跌倒老人是普通人应具备的美德,无需用金钱奖励。

  网络调查:近八成人支持奖励: 79.0% (赞成,这种勇于助人的精神在当今社会值得奖励和推广);11.0%(求助跌倒老人是普通人应具备的美德,无需用金钱来奖励); 10% (不好说)。

  截止到昨晚十点半,近五万名网友参加新浪推出的“如何看待救助跌倒老太获万元奖金”调查,结果如上。

  恭喜双方

  都遇到好人

  深圳网友1:不是要奖励。我们要的是法律。一个法律就能让人间更美好。

  深圳网友2:初生牛犊不怕虎!!!!!

  深圳网友3:不提倡做雷锋,做好事就该留名,就该表扬,就该奖励,只有这样,才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做好事。

  深圳网友4:恭喜双方都遇到好人。

  南宁某网友:深圳少年给了南京法官和南京老太一个狠狠的耳光。

  清远某网友:应该提倡这种行为,因为你也有老的那么一天……

  哈尔滨网友[不信以为真]:是不是好事看运气。

  泰州某网友:用奖金弥补法律和道德的缺失。

  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市水西门广场一公交站台等83路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医药费花了不少。老太指认撞人者是刚下车的小伙彭宇,将其告到法院索赔13多万元。

  彭宇表示无辜。他称当天早晨3辆公交车同时靠站,老太要去赶第3辆车,而自己从第2辆车的后门下来。“一下车,我就看到一位老太跌倒在地,赶忙去扶她了,不一会儿,另一位中年男子也看到了,也主动过来扶老太。老太不停地说谢谢,后来大家一起将她送到医院。”彭宇继续说,接下来,事情就来了个180度大转弯,老太及其家属一口就咬定自己是“肇事者”。

  2007年9月4日下午4点半,鼓楼区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为,本案主要存在两个争议焦点。一、是否相撞;二、损失数额问题。法院认为本次事故双方均无过错。按照公平的原则,当事人对受害人的损失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此,判决彭宇给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当天,老太的代理律师表示:对判决事实感到满意,但40%的赔偿比预期要少。而彭宇则表示不服此判决。此案一审后引起社会舆论高强度关注。

  2008年3月,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透露,南京彭宇案双方当事人在二审期间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且申请撤回上诉,最后案件以和解撤诉结案,且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都表示满意。

  那些“不敢扶”事件

  2010年12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益田村,78岁的市委组织部老干部肖雨生在小区里跌倒,保安和路人无一上前搀扶。20多分钟后,儿子肖先生外出时发现,老人孤零零趴在地上,额头磕破流血,鼻子紧贴地面,已没有了呼吸。

  2009年9月19日8时43分,在重庆南坪,一位约80岁的老翁摔倒在地,手足抽搐,无人敢扶,不少人提醒:不要扶,扶要遭殃。现场图片显示:老人脸朝下倒在人行过道上,一根拐杖丢弃在一边,旁边是七八个围观者犹豫的脚。

  2009年8月24日,一位老人晚上11时骑电动车经过南京白下区后标营时摔伤,倒地不起,十几名市民自发围成一圈,保护老汉,防止过往汽车碾轧。然而,直到救护车赶到,始终无人敢靠近老人,伸手拉他一把。

  2009年7月22日下午,西安一位老人过路口时不小心摔倒在建设西路,许多围观者不敢伸出援手,最后是热心“的哥”杨军峰犹豫良久后,将他一直搀回了家,并未惹出事端。

  2009年2月16日,南京一位九旬老人瘫倒在解放南路人行道上,过往路人欲上前搀扶却又“有所顾虑”,都小心地“绕个弯儿”走过。20分钟过去了,最终一位热心市民魏女士喊来七八名路人作“见证”后,才敢打电话报警。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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