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编造遭性骚扰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2019-07-21 18:15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9年07月17日 03 版 | 查看:853次

专家称网络信任不容践踏

本报合肥7月1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王海涵 王磊)7月11日下午,一女子在微博上发布视频,称自己长期被一男子郭某楠骚扰,受到“奸杀”威胁,且长期报警无果,引发网友关注。今天上午,安徽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区分局发布警情通报称,该女子在视频中所称被郭某楠威胁、性骚扰,公安机关对其报警不予受理等相关言辞,均为编造。

  目前该女子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7月11日,女子发布微博和视频声称,今年年初不断接到郭某楠威胁短信和电话,自己也多次向马鞍山花山区沙塘派出所报警,但是派出所不予受理。她在微博中写下“求求社会大众帮帮我!保护我!”“派出所没有对郭某楠作出任何警告”等话语,引发网友关注。

  该微博发出后,在该女子微博下面的评论中,网友众说纷纭。有人同情女子遭遇,认为公安不作为,也有人对视频的真假表示怀疑,认为该女子缺乏证据,故意炒作。

  11日当晚,马鞍山市公安局花山区分局在其官方微博@马鞍山花山公安发布微博称,已会同相关部门介入调查,相关情况会及时发布。

  今天上午,@马鞍山花山公安发布警情通报称, 7月11日16时许,马鞍山市民裴某通过微博账号@春秋两不沾-发布视频称:被郭某楠威胁和性骚扰,辖区派出所对其报案不予受理。此事发生后,我分局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会同市局督察、法制等部门连夜取证,并邀请区检察院介入。

  调查结果表明,今年1月,郭某楠通过微信以1000元的价格从裴某处购买了一条手链,因认为该手链是假货,多次联系要求退货遭拒,双方因此发生纠纷。经查,裴某所售手链确系假冒产品,其在视频中所称被郭某楠威胁、性骚扰,公安机关对其报警不予受理等相关言辞,均为编造。

  此外,相关视频点击量达5000多万次,造成严重恶劣社会影响。目前,裴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针对此事,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网络传播学者岳山表示,随着社交网络日渐发达,一些人试图利用舆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上述案例应该起到警示作用。该女子利用网友的同情心,博取眼球,吸引注意力和流量,歪曲事实真相,造成不良影响。“网友的同情心被一次一次利用,网络空间中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度会下降。”岳山表示。

  岳山呼吁,网友应该加强信息甄别能力,不只相信单方面的观点和信源,应加强自身媒介素养。他同时认为,上述案件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互联网网络治理的一些缺失,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关注。“此外,如何引导网络弱势群体有渠道发声,理性、正确发声,也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岳山表示。

  “对于发布虚假消息、在网络空间产生不良影响者,一般处罚方式有治安处罚,如警告,严重则会行政拘留。本案中,该女子发布视频浏览点击数量超过5000多万次,则涉嫌诽谤罪、寻衅滋事罪。”安徽申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远芳介绍。

  “涉案女子利用舆论,破坏公安机关声誉,该行为十分恶劣,这对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众的权益也会造成侵害,有可能使一些紧急案件不能及时得到处置。”王远芳说,基层公安机关的精力如果都被这些虚假警情牵制,就难以保证充足的时间和警力资源去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危害正常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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