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学生爱眼工程“三无”机构假慈善真骗钱(图)

发布时间:2016-11-08 08:53 | 来源:国家工商总局主管 2012-03-19 09:38 | 查看:1071次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副秘书长胡宁宁接受媒体采访

  报道回放

  3月15日晚,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曝光了中华学生爱眼工程以慈善名义圈钱。根据央视记者暗访报道,中华学生爱眼工程委员会号称是一个致力于保障青少年视力健康的公益组织,在全国开设了上百个工作站。该机构打着慈善、公益的旗号,以“中华学生爱眼工程”的名义进入学校,用免费赠送镜片的形式,吸引大批学生到加盟该委员会的眼镜店中配眼镜。该机构通过高价销售镜架和800多元的眼保仪获利,每售出一套眼保仪,可净赚500多元,其赠送的镜片均由三亿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提供,每副镜片的成本仅为30元。记者调查发现,中华学生爱眼工程委员会并非是其宣称的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主管的机构,而是在香港注册的一家私人公司。记者还发现,三亿康科技发展 (北京)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2月12日被吊销营业执照,但就在2011年12月31日,该公司还在与其他单位签订销售合同。中华学生爱眼工程委员会理事长刘金顺直言自己就是以公益为幌子挣钱。

  学生家长——披公益外衣骗人太可恨

  看完3·15晚会后,不少消费者对打着慈善公益的幌子欺骗学生的行为表示非常气愤。“说自己是公益行为,免费检测视力,30元一副的镜片,却要花好几百元买个镜框,谁能想到这背后是赤裸裸的欺骗。”北京市翠微小学的学生家长董先生看完3·15晚会的相关内容后,对本报记者说。

  还有部分看过3·15晚会的家长认为,中华学生爱眼工程打着教育部门的名义,利用学生和家长对教育部门的信任,蒙骗大家的行为太可恶,不仅伤害了学生和家长的感情,也伤害了教育部门的公信力。

  工商机关——三亿康早被吊销营业执照

  为中华学生爱眼工程项目提供免费廉价镜片的三亿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现在到底还存不存在,是不是合法经营?记者3月16日走访了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该分局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科副科长王淼告诉记者,三亿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于2008年在朝阳分局注册,由于该公司没有参加2010年度的年检,已于2011年12月12日被朝阳工商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吊销营业执照意味着这个公司已经不存在,不能再从事经营活动。”王淼指出,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被吊销了营业执照的,继续从事经营活动,就属于无照经营行为,应该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相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王淼还透露,三亿康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在朝阳分局的注册登记地址为朝阳区东三环南八里庄附近,其所属管辖地的工商所发现该公司在营业执照吊销前就已不在该处经营办公。

  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从未设立爱眼工程项目

  据央视3·15晚会报道,中华学生爱眼工程委员会理事长刘金顺称,“上面还有个主管单位,我们只是一个执行单位。我们的主管单位是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3月16日上午,记者采访了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副秘书长胡宁宁。她向记者指出,基金会从来没有设立过“中华学生爱眼工程”项目,中华学生爱眼工程委员会跟该基金会没有任何关系。

  据胡宁宁介绍,基金会于2006年设立了“全国学生爱眼工程”项目,并于2006年8月在人民大会堂启动。活动开展后,由于后续资金募集未能及时到位,基金会于2008年终止了该项公益活动,相关负责人也于2009年离开了基金会。中华学生爱眼工程委员会理事长刘金顺等人是在基金会终止“全国学生爱眼工程”项目后,盗用基金会的该项目相关批文,移花接木,用于其目前开展的所谓“中华学生爱眼工程”项目中。

  “他说基金会是中华学生爱眼工程项目的上级主管单位纯粹是信口雌黄,我们基金会的公益活动都严格按照国家的《公益事业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开展,严禁项目机构、志愿者在公益活动中开展商业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希望有关部门和媒体监督。”胡宁宁说。

  民政部——爱眼工程从未登记备案

  据央视3·15晚会报道,中华学生爱眼工程委员会理事长刘金顺在香港注册了中华学生爱眼工程促进会有限公司,在内地宣传册上则改成了中华学生爱眼工程促进会。针对该情况,3月16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涉外民间组织管理办公室主任余永龙回应称,在香港,可以用公司的形式注册慈善基金会,而内地慈善组织与商业公司有严格区分。对于境外注册的慈善组织,目前国内尚无相应法律予以约束,于是一些组织利用这样的法律漏洞,营造了一个个“中华学生爱眼工程”。

  据记者了解,民政部依法对在内地登记的民间组织进行年检和评估,对没有登记的可依法取缔。但对在境外注册的,民政部现在无能为力,有触犯法律的,才由其他相关部门处理。

  “有不少这样的组织,双脚站在境外,双手伸向境内圈钱。”余永龙称。他透露,目前该部门正配合国务院修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今后像“中华学生爱眼工程”这样披着香港注册“合法”外衣的机构,将有望被纳入依法管理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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