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分支机构接受捐款和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30 23:58 | 来源:中国好人网 | 查看:2659次

  鉴于公益慈善款项对于公益慈善事业和中国好人网形象的特殊敏感性和极其重要性,中国好人网创办之初就把财务管理视为生命线。中国好人网志愿者联合会总部曾在2013年6月7日下达了《关于分支机构接受捐款有关事项的通知》。现对该通知的基本内容进行重申和补充如下:

  一、中国好人网及其分支机构接受捐款和会费的账号只能是中国好人网上公布的账号,其它中国好人网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自行使用其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账号接受给中国好人网及其分支机构的任何捐款和会费。分支机构应告知捐款者或者会费缴纳者可直接向总部转账,因工作需要或者特殊情况而临时使用不是中国好人网上公布的账号接受给中国好人网的捐款和会费,必须经过中国好人网总部批准,并且在公布接受捐款或者会费的临时账号的同时公开告知“本次经过中国好人网总部批准接受捐款和会费的账号只是临时用于本次活动,活动一结束不再接受任何捐款和会费”。

  二、中国好人网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接受的所有捐款和会费,一般应在24小时内转交中国好人网总部,最长不能超过3天;因特殊情况逾期未转交的,必须同时向捐款者或会费缴纳者和总部说明情况。总部收到款项后一般也应在24小时内在中国好人网公布,最长不能超过3天;因特殊情况逾期未公布的,必须同时向捐款者或会费缴纳者和分支机构说明情况。

  三、经过中国好人网总部批准临时使用的账号只能够接受本地的转账,跨地区转账仍然一律必须先转账到中国好人网上公布的账号,再由总部按照捐款人的意愿处理。

  四、如果中国好人网分支机构和个人接受的捐款是用于分支机构所在地活动并经过总部同意的,可不用转账到总部,只须按规定将接收捐款的电子凭证或者截图发给总部公布,并在活动结束后3天内将捐款使用的电子版票据发给总部,原始票据以后集中、统一按要求定期邮寄或者面交总部。

  五、任何人在接受面交的捐款现金和财务票据时,必须开具微信、QQ、电邮、短信等电子收据或者纸质收据,并且负责跟进、督促相关人员按规定公布捐款和处理票据。

  六、中国好人网分支机构和个人要为其它地区分支机构捐款的,一律须通过总部办理。特殊情况需要直接为其它地区分支机构转账或者面交现金的,必须事先经过总部同意,并且捐款者和接受捐款者都一般应在24小时内、最迟应在3天内必须将捐款情况上报总部。

  七、对于无故违反以上规定的,总部和分支机构必须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应视具体情况分别给予提醒、批评、警告、调离财务岗位、撤职、劝退、除名的处分;如果有贪污行为,无论任何人、无论金额大小,一律开除,永不再用。

  八、其他个人接受他人给中国好人网的捐款和会费,也参照本通知执行。

  以上规定,望各分支机构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并及时将执行情况向总部反馈,共同切实维护中国好人网和整个中国公益慈善事业,让每一位爱心人士给中国好人网的每一分钱的捐款都能够及时处理、公开透明、真正用于好人事业和公益慈善,为共创真正让爱心人士放心的、具有高度公信力的中国公益慈善品牌而努力!

中国好人网志愿者联合会秘书处

201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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