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5 20:19 | 来源:京华时报 2016-06-03 第003版 | 查看:1248次
当地监管部门有没有开出天价罚单,如果没开,是不敢开还是不想开?各说各话,真相到底是什么,这需要更高层级的监管部门介入调查,也需要该企业的母企业协同调查。
“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偷排污水”事件日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记者实地调查发现,涉事企业声、光、味等污染问题近年来屡屡发生,环保部门曾针对该企业蒸发塘隐患问题进行12次检查、巡查并责令整改,但收效甚微。
蒸发塘发生管涌,将造成什么后果?别说当地居民不敢喝井水(当地1000余名居民至今仍靠纯净水度日),连牲畜都不能喝,一喝就闹肚子。除偷排污水问题外,涉事企业还屡屡制造噪音、强光、异味等环保问题,民众苦不堪言。
无论水污染还是其他问题,无一不影响民众基本生活,监管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听之任之。事实上,据了解,自2014年起,当地环保部门曾先后对该公司进行12次环保巡查、检查,多次通知企业对蒸发塘进行整改维修,但吊诡的是,起色并不大。
12次环保巡查,真管不住问题企业吗?新环保法已于2015年1月1日施行,该法的一大亮点,就是引入“按日计罚”的条款,即环保部门完全可以依法向排污企业开出天价罚单。更重要的是,“按日计罚”不设处罚上限,只要不整改,数千万乃至上亿元的罚单都可能出现。比如,去年,陕西省根据新环保法对某污染企业开出按日计罚的罚单,该企业因超排污染物,先是被罚20万元,但拒不整改,也不缴纳罚款,结果被罚款1580万元。当时舆论以“天价罚单”冠之。不知面对如此任性的大唐多伦煤化工公司,当地监管部门有没有开出天价罚单,如果没开,是不敢开还是不想开?
从常理上看,再财大气粗的企业也害怕罚款,更害怕新环保法中那些更具杀伤力的条款,“对于拒不改正者,可对违法企业责任人,引入治安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说不怕罚款——反正罚的不是自己的钱,但刑罚可不是闹着玩的,那是要蹲大牢的。
新环保法的执行不是棉花棒,而是杀手锏。如果被世人寄予厚望的新环保法,在一些问题企业面前失去了威力和尊严,如何以儆效尤?如果问题企业肆意排污,不把监管部门放在眼里,不把公共利益放在眼里,又如何履行基本的环保责任?
从报道可知,大唐多伦煤化工公司从主观上存在对环保不重视和对自身责任认识不够等问题,客观上,在技术、生产装置管理水平等方面仍须提高。这说明,该企业有顶风作案和故意不整改的意味。但蹊跷的是,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在记者采访中,否认曾接到过环保部门关于蒸发塘隐患的整改通知和提醒。各说各话,众说纷纭,令人莫衷一是,真相到底是什么,这需要更高层级的监管部门介入调查,也需要该企业的母企业协同调查。
法治时代,尤其是新环保法已实施一年半的今天,全国上上下下都对环保问题极其关注,对污染企业都是零容忍,决不允许企业乱来。为此,我们不妨把对该涉事企业的处理,当成检验新环保法威严的试金石,结局如何,公众拭目以待。
相关报道见A14版
王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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