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对“好人奖励上不封顶”习惯性质疑

发布时间:2015-12-07 19:25 | 来源:光明网 2015-08-06 09:43 | 查看:904次

  半个手掌大的红色证书硬壳上,写着“阜宁好人证”五个烫金大字。不久后,凭着这个红色小本,江苏省阜宁县的256名“好人”就能够享受到免费乘坐县城公交车、免费游玩县内景区、免费用电15度等多项优惠待遇。“好人”如果创业,可获得5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当然,如果有参政意愿,还可在党代会、人大、政协换届时,享受一定政治优待。(8月5日《法制晚报》)

  江苏阜宁规定,“好人奖励上不封顶”,不仅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免费玩县内景区、免费用电15度,在参政、创业、购房等多个方面,有“好人证”者都有“特权”……这样的新闻一出,铺天盖地的质疑来了。有人称,这又是一项彻头彻尾的闹剧;也有人表示,这可能是钱权者给自己家属找的一些利好;更有人表示,这只是一出政绩工程……一项鼓励与褒奖好人的政策出台,遭遇的并非道德的点赞而是满屏的质疑,这令人费解。

  一个显而易见的逻辑是:褒扬与奖励好人,鼓励社会正能量,这难道不应该吗?在江苏阜宁,对于“好人”,尽管百姓不怎么关注,但在《阜宁日报》、阜宁电视台节目中,经常可看到“好人”身影,大型公益广告牌、宣传橱窗、电子屏幕等上面,“好人”的事迹随处可见……这些,都是对“好人”的一种肯定,也应是一种价值共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虽然是一种佛学意识,但也应成为一种价值风向。

  要做到这些,就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引导与榜样的力量。之前,就有不少人做好事“求表扬”的案例,比如有人扶起老人求表扬,有人拾金不昧也求表扬……为何这些人行善要这么“高调”呢?他们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希望更多的人来做好事。显然,这样的“求表扬”是用心良苦的。既然个人可以“求表扬”,那么政府部门为何不能主动表扬“好人”呢?由此可见,政府部门表扬“好人”不仅没有原罪,还应值得肯定。

  自然,对“好人奖励上不封顶”进行监督是好事,比如,好人的标准是什么?定义是什么?谁评选出来的?有没有猫腻?等等。这些问题,的确需要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但是,不能对“好人奖励上不封顶”习惯性质疑。毕竟,过度的质疑,很可能伤害他人做“好人”的积极性。而在现实中,摔倒的老人有人扶、他人遭遇困境有人伸出援手等基本的“社会正义”,无疑还是需要呵护的,那就不宜对“好人奖励上不封顶”过分质疑。

  对于江苏阜宁“好人奖励上不封顶”,公众应保持必要的理性,监督可以,心平气和的对话也应欢迎,但不应“过度质疑”与“习惯性质疑”。甚至,还可以给这样的规定一点掌声,毕竟,这是在呵护社会的正向价值。这意味着,“好人有好报”的价值期望,有望就此照进现实。而这所带来的辐射效应,无疑是不可估量的。如今要做的,便是让“好人”名副其实,让“好人”的评选通过民意来说话。作者:杨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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