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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商报:谈方:申报见义勇为应改变属地原则,在国外见义勇为更应该受到鼓励

发布时间:2014-09-11 22:52 | 来源:成都商报 2014年8月11日 第14版 | 查看:10631次

成都人孙川在斯里兰卡救人身亡,引发国外救人算不算见义勇为的讨论

申报见义勇为 或将改变属地原则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核心提示

  在外地救人算不算见义勇为

  安徽

   “本省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的,参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奖励和保护。”  

  北京

  非本市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或者本市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按照《条例》和本办法执行。

  7月24日,51岁的成都游客孙川在斯里兰卡为救落水同伴不幸遇难(昨日本报曾报道)。针对国外救人是否属于“见义勇为”,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近年来,全国各地因评选“见义勇为”而引发的争议频繁发生。而这些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了背后的评选标准和奖励条件上。日前,华南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好人网创始人谈方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人大法工委已经将见义勇为纳入立法计划,预计尽快会出台法律意见稿,其中就包括见义勇为或将改变属地申报原则。

  现实:尴尬与欣慰并存

  跳水救人评见义勇为 有人遭拒有人获厚待

  2010年7月25日,51岁的岳跃荣两度跳进河里,救出两位女孩,为此落下腿病。尽管如此,他期盼的见义勇为荣誉也一直没有拿到。河南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称,省里关于见义勇为的规定只针对维护社会治安的人员,只有符合该规定才构成见义勇为。

  同样入水救人的甘肃小伙也遭遇了类似的尴尬。2012年8月29日,甘肃小伙刘文波在河南洛阳救出两名溺水女孩自己不幸溺亡。河南见义勇为基金会洛阳分会却明确表示,根据现行的《河南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办法》,下河救人不属于当地见义勇为条例的适用范围。

  同样是跳水救人,浙江永康市的杜光华在救人遇难后,他的家属则收获了“全城的感动”。2012年12月21日,在永康市五金城经营钢丝网的老板杜光华请员工吃饭,一名员工因喝多了酒在溪边方便时失足落水,身家过亿的杜光华跳河救人不幸遇难。12月24日,永康市市长徐华水批示:“杜光华舍己救人的事迹令人感动,值得我们全市人民学习和尊敬。”12月25日,浙江永康市授予他“见义勇为勇士”称号。在次日的追悼会上,包括永康市市长徐华水、安平县委书记李哲民等共300多名市民参加了杜光华的葬礼,当地媒体称“整座城都被感动了”。

  争议:职务行为是否适用

  职务行为算不算见义勇为 各地大相径庭

  2012年7月9日下午,河北昌黎站有人冲下站台企图自杀,20岁的铁警学员李博亚上前救人,结果两人遭列车撞击,致李博亚双腿被碾轧粉碎,面临截肢。事发后,李博亚亲属试图申请见义勇为。对此,山东省见义勇为基金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李博亚当时正在执勤,这是其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所以从相关法律条文来说,并不能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和李博亚一样被拒的还有21岁的实习列车员李桥。2013年6月20日下午,李桥作为实习列车员登上了西安开往重庆北的K1003次列车,列车驶入四川渠县站,作为2号车厢的列车员,李桥发现了一名正在施暴的歹徒,冲上前去与歹徒搏斗,导致其眼睛、耳朵等多处残疾。事发后,李桥所在学校送来了印着“忠于职守,见义勇为”八个字的锦旗和一套路服。但就在拿到锦旗后十日左右,校方突然拿回了锦旗,并表示“之所以取走锦旗,是担心李桥的家属误将锦旗当做政府或见义勇为基金会所授。”

  2012年6月3日,江苏镇江市工商银行某支行的大堂经理李东、柜员丁红梅发现一可疑男子,于是上前盘问并阻止了其大额汇款行为,避免了该男子20多万元的损失。7月12日,镇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会同当地公安和银监部门专门召开见义勇为表彰会,向陈新林、李东和丁红梅三人颁发见义勇为荣誉证书和奖金。对此,镇江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曲乃仁表示,“虽然当事人没有与犯罪分子直接搏斗,也没有受伤,但挽回了群众巨大财产损失,属于见义智为。”

  2014年7月25日,深圳沙田社区巡防员宋海兴阻止一名正在实施抢劫的歹徒,随后,宋的同事赖定稳、曾杏章等人赶到现场,在搏斗中,几名巡防人员不同程度受伤。事后,深圳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认定宋海兴等人为见义勇为,并号召全市治保人员学习宋海兴等人的“英雄壮举”。

  标准:各地做法不一

  自拟见义勇为条例 各地内容差别较大

  见义勇为的奖励标准,在各地也不尽相同。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规定,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分为几个层次,事迹特别突出,在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由省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给予5万元以上奖金;在设区的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给予2万元以上奖金;在全县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授予“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给予5000元以上奖金。

  对见义勇为的适用范围,大多数省份均按照属地原则界定在了本省市范围内,有部分省市则扩大了申报范畴,比如安徽省规定“本省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的,参照本条例规定予以奖励和保护。”而北京市的见义勇为条例则规定,非本市人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见义勇为,或者本市居民在本市行政区域外见义勇为,按照《条例》和本办法执行。

  对于这样一份地方法规,也有省份作出了大胆尝试,山东的见义勇为《条例》明确规定:见义勇为受益人应当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表达谢意、予以慰藉。同时,各级政府及部门应对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庭、子女在基本生活、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这也是目前全国“将感恩入法”的条例。

  业界声音

  谈方:在国外见义勇为更应该受到鼓励

  “见义勇为全国标准不统一,表面上看是一个认识问题,本质上讲是社会和相关部门缺乏正义感。”华南师范大学教授、中国好人网创始人谈方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因此见义勇为的评定和奖励标准也不同,而这些问题表面是跟地方经济相关,本质上仍然是社会重视程度不够,价值观缺乏正义感。谈方教授表示,自己在全国各地接触过众多见义勇为的当事人,尽管他们也需要物质和经济补偿损失,渡过难关,但绝大多数当事人只是希望获得社会的肯定,得到社会的认同和尊重,“他们只是希望给个说法。”谈方教授表示,而社会往往简单地曲解了见义勇为者的真正意图,而否定其见义勇为的行为。

  对于因受属地申报限制的见义勇为者,谈方教授分析表示,政府只要想告慰他们,还有很多其他荣誉可以授予。“目前大多数省份的规定都是按照属地原则在申报,但也有包括北京、广东等地的条例已经打破了属地申报原则,不管是本地人在外地见义勇为,还是外地人在上述地方见义勇为,都能获得相应荣誉。”谈方教授表示,目前全国人大法工委已经将见义勇为纳入立法计划,预计尽快会出台法律意见稿,作为长期关注和从事公益活动的专家,谈方教授也就见义勇为入法问题向立法部门提供了一些建议和意见,其中就包括改变属地申报原则。

  “改变属地申报原则,不仅包括国内不同省份之间的申报,也包括针对中国人在国外见义勇为行为的申报,只要是中国公民,符合相应条件,都可以自由申报。”谈方教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称,特别是在国外实施的见义勇为行为更应该受到鼓励,这不仅有利于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更是对中华传统美德在国际上的弘扬。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申报见义勇为 或将改变属地原则》)

(责任编辑:左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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