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9-23 19:47 | 来源:中国网 2013-09-21 | 查看:1214次
工程队辛苦打工一个夏天挣得的1.3万元工钱,却忘在了出租车上。本报19日报道《农民工急寻落在的士上的血汗钱》引起江汉警方的高度重视。昨天,江汉区公安分局常青街派出所民警走访现场、调取录像初步查清,那只装有“血汗钱”的提包被下一位乘客、一名着粉红连衣裙的青年女子拎走了。
【失主回忆】
嫂子晕车,下车忘拿手提包
9月16日晚上7点38分,涂先生和哥哥、嫂子乘出租车从武昌大东门到了汉口复兴村常超街,刚结算回来的1.3万元工钱和两部手机就装在嫂子拎的一只黑色女式提包里。嫂子怀有身孕,一路上都在晕车。下车时涂先生忙着去后备箱取行李,涂先生的哥哥只顾着正在呕吐的妻子,大家都忘了拿走放在出租车后座上的提包。下车十多分钟后,他们愕然发现提包没拿,再拨包内两部手机,都已不在服务区。
他们心急如焚,下车时没拿出租车发票,一时间不知从何找起。
【记者调查】
的哥不知道乘客掉了包
几天来,在市客管处的协助下,涂先生已通过GPS轨迹查到了他们所乘出租车的车号为鄂AX8K22,但当班司机宋师傅说,他没看到那个包,可能是被下一趟乘车的女乘客拿走了。
昨天,记者再次通过市客管处详尽地查阅了宋师傅那晚的行车轨迹:
晚7点38分,涂先生一行在复兴村常超街下车。
随后,司机宋师傅驾车从常超街调头左拐重回发展大道。行驶了二三百米后,晚7点41分,一名身着粉红色连衣裙的青年女子拦乘了他的出租车,上车后坐在后排座,她要去亚洲大酒店(以下简称亚酒)。
晚7点51分,车到亚酒门前,女乘客下车时接了个电话,她用武汉话说:“……那我就在亚酒等你来接我啊。”
紧接着有两位乘客上了车,宋师傅没注意女乘客的去向。
【警方介入】
酒店监控锁定一年轻女子
昨天上午,常青派出所派出李警官、刘警官着手调查此案。
详细了解了涂先生所乘出租车当晚的行车轨迹后,民警决定到亚酒附近查看相关录像。
亚酒门前有三处街头录像设备,民警查看后发现,这些录像摄像头所对方位都看不到当晚宋师傅出租车所停的位子。民警继而找到亚酒调取了酒店的相关监控录像。结果令人惊喜,正是那名随后上车的女乘客顺走了涂先生嫂子的提包。
酒店录像显示:7点51分,那名女乘客下了出租车,走进亚酒一楼大厅,她手里赫然拎着涂家嫂子的那只女式黑色提包和她自己的一个购物袋。大厅灯光很亮,女子体貌很清晰。她看上去二十七八岁,五官清秀,穿一件粉红色雪纺无袖连衣裙,头上扎一马尾,发圈(或发卡)为浅色,右手手腕上戴一只时尚的大盘手表,脚穿浅色凉鞋。
【录像显示】
拎包女子被白色轿车接走
女子进入酒店大厅后在月饼领取处兑取了一提月饼。随后她走出酒店大厅,估计在外面没等到来接她的车,又返回坐在酒店大厅沙发上。这时,她警惕地四下张望,接着打开了涂家嫂子的提包。包里最上面是一张纸,她拿出来盯着看了半分钟。涂先生说,那是嫂子因怀孕到医院做的B超检查单。放下这张纸,那女子从包里翻出一只大钱包。涂先生说,那只钱包是嫂子自己手工绣制的,很大,那1.3万元工钱就放在钱包里。也许是看到了一大叠现金,女子敏感地迅速关上钱包。接下来,她又把手提包里里外外快速翻了一遍。
翻完包,女子坐在那发了一会儿呆,拎着包去了卫生间。出来时,她已堂而皇之地将提包背在了肩上。又坐了一会儿,低头看了下手机,就出了大厅。
晚8点02分,一辆白色轿车来到亚酒门前,这名女子上车离去。
【失主讲述】
中秋节,怀孕嫂子以泪洗面
涂先生是湖北浠水人,今年26岁,他家有兄妹三人,哥哥30岁,妹妹24岁。
2001年,长年在外打工的涂父查出患有胃癌,治病不仅花光了攒下的原本打算给儿子建房的十多万元钱,还另外欠下3万多元债务,却未能挽回他的生命。
送走父亲后,涂母更加勤奋劳作,她却落下了腰椎间盘突出的毛病。
2011年6月,涂家兄妹感觉到母亲越来越焦虑,她经常自责地说,眼看着儿子一天天大了,到了该结婚的年纪,但家里仍盖不起房,这让儿子怎么娶亲啊?2011年6月27号,听说母亲腰痛,涂先生回家准备带母亲到医院看病,母亲一听去医院,吓得脸色大变,连说,再不能去医院了啊,去了又是个无底洞……涂先生说有病怎能不治,说完就去大伯家找长辈商量。未料,他一走,母亲就在家喝农药自尽了。妹妹当时在家,眼见母亲去世,受了极大刺激,精神出现异常。今年,妹妹的病情更加严重,经常会思维混乱,胡言乱语。兄弟俩决定攒钱给妹妹治病。
涂先生兄弟俩都会木工活,就加盟武汉一家装修公司,在黄石组建了一支规模很小的装修队。
这个中秋节,他们原计划是拿这1.3万元给装修队的工人付清工资后,兄妹三人就回浠水团聚。等中秋节过完,公司给他们结了工程款,他们就拿着挣到的钱去给妹妹看病。可钱丢了,计划全泡了汤,总不能让工人空手回家过中秋吧?哥哥四处找人借钱,给工人付了一半工钱。现在,哥哥回了黄石的装修工地,他留在武汉四处找钱。
涂先生无奈地说:“钱是嫂子提着的,丢钱后,她懊悔得每天以泪洗面,这肯定对胎儿不好,可我们劝也劝不过来。拿我们提包的那个女子应该是城里人吧?她也许没有我们这样缺钱,真心希望她能把那笔钱还给我们,我们会感激她一辈子。”
“粉红女郎”拿走他人财物的行为从法律上应如何界定?记者就此咨询了湖北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鸣,钟律师表示,顺手捡走他人提包的行为,属不当得利。我国刑法规定,将他人遗忘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交出的,应按侵占罪予以处罚。但是,钟律师又说,如果当事人能够及时归还,可免除法律责任。
认识图中这位“粉红女郎”的读者,请联系本报新闻热线82333333,或直接拨打110,也可联系涂先生13429855520,同时也希望“粉红女郎”主动与本报记者联系,妥善处理此事。
(记者李红鹰)
(责任编辑:左浩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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