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强化扶贫资金监管 发现问题严肃处理

发布时间:2011-12-09 16:49 |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1年12月06日 11:58 | 查看:1008次

  中新网12月6日电 “修建豪华办公楼”、“领导购买高价表”……近期,多起贫困县奢华事件被曝光,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6日表示,将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加大惩罚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新闻办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鹰、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介绍《纲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胡静林指出,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财政实力的日益增强,中央财政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的转移支付不断加大,财政实力增强越来越成为促进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加快发展最主要的物质保障。

  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成社会关注的热点。近年来,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财政部等部门,就扶贫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多次重点检查、抽查。胡静林表示,财政部历来高度重视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资金监管。

  对此,胡静林指出,加强扶贫资金监管的措施可以概括为:树立一个理念,加强三项举措。其中“树立一个理念”,就是牢固树立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此外,在这个理念下,加强以下三项举措:

  ——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其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开、公平,核心是采用因素法等科学方法分配财政资金。

  ——强化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一是实行阳光操作,全面推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扶贫项目的监管;二是进一步发挥基层财政,特别是乡镇财政所,就地、就近实施监管的作用,建立健全对扶贫项目的巡查机制;三是积极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配合,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强化日常的督查;四是加大惩罚力度,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健全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过程及其效果进行综合考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今后,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绩效评价力度,强化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绩效理念,努力确保每一分扶贫投入都用到贫困群众身上,每一分扶贫资金都能产生应有的效益。

(责任编辑:张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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