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曝光6起医疗卫生领域典型案例 一院长收受9人贿赂两千余万元

发布时间:2021-10-31 18:49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1/10/30 3版 | 查看:478次

本报讯(记者 侯荣)10月29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曝光6起医疗卫生领域典型案例,持续释放严查医疗卫生系统突出问题的强烈信号。这是该省自去年开展多个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以来,单独聚焦医疗卫生领域典型问题进行的首次通报曝光。

本次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均涉及医院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在医疗设备或药品采购等环节收受贿赂问题,其中有4名医院的“一把手”。最为典型的是四川省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院长李元峰,在2003年至2020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王某向四川省人民医院销售医疗设备、耗材提供帮助,先后29次收受王某所送现金及美元;为刘某向医院销售药品提供帮助,先后11次收受刘某所送现金及刘某为其支付的购房款、装修费。李元峰收受王某等9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118万余元。

通报的其他3名医院“一把手”分别是,邻水县第二人民医院原党支部书记、院长张晓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器械、耗材采购及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所送现金、回扣共计1654万余元;绵阳市妇幼保健中心原党委书记杜继宇在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医疗耗材供应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99万余元;平昌县人民医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刘学荣在药品、医疗设备、医疗耗材采购以及工程项目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医药公司、医疗器械公司等所送钱款共计570万余元。

除医院“关键少数”之外,主管药品采购的科室负责人也在其中。通报显示,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医院药剂科原主任王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药品采购和入库、更换新品种药、供药回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多个药品供应商所送现金共计258万元。

上述几起案例涉及的公职人员,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在职的开除公职,已退休的按规定取消其享受待遇,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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