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被前男友当8岁女儿面砍杀56刀身亡 法院一审仅判处死缓(组图)

发布时间:2021-03-30 10:20 | 来源:上游新闻 03-22 13:37:11 | 查看:2492次

2020年6月2日凌晨,35岁的四川南充美甲店老板顾翠芳带着女儿正在家中睡觉。早上5点,顾翠芳家突然被人破门而入,熟睡中的顾翠芳被当着不到8岁女儿的面,连捅56刀,最终因出血性休克死亡。警方调查发现,这并不是一起入室抢劫案件,杀害顾翠芳的凶手正是其前男友屈江。

2020年11月24日、12月30日,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一审认定,屈江不顾被害人年龄不满8岁的女儿在现场,持菜刀对被害人进行砍杀造成被害人全身创口达56条,“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相关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以严惩,但“本案系婚恋纠纷引起,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屈江最终因故意杀人罪和寻衅滋事罪,被处以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限制减刑,并赔偿受害家属76万余元。

“屈江砍了我姐姐56刀,刀刀致命,我姐姐心肝肺脾没有一处是好的,为什么连死刑立即执行都不能判?仅仅是因为他们曾经是恋人么?”3月24日,死者弟弟顾燕斌向上游新闻(报料微信号:shangyounews)记者表示,家属对于法院判处罪犯屈江死缓的结果并不满意,认为刑罚较其造成的实害结果不相符,两人早前的恋爱关系成为了屈江的“保命符”。

上游新闻记者从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已就此案向四川高院提出了抗诉,检方认为南充中院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确有错误。这起惨剧中受伤害的不仅仅是已经去世的顾翠芳。顾翠芳被残忍杀害后,她不到8岁的女儿灵灵身上、脸上都被溅上了母亲的血,多次进行心理治疗后,灵灵一直未能走出凶杀案的阴影。

黎明前的黑暗:美甲店老板被砍杀56刀

▲死者顾翠芳生前和女儿的合影。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遇害时的顾翠芳年仅35岁,是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王府井购物中心一美甲店老板,早年离异后一个人带着未满8岁的女儿,在南充市高坪区生活。

2018年下半年,屈江与顾翠芳经他人介绍相识,后发展为情人关系。为了能和顾翠芳在一起,屈江在2019年7月和前妻离婚,与顾翠芳继续公开交往。

2019年10月以来,顾翠芳多次提出分手却遭到屈江反对。因担心顾翠芳和其分手,屈江长期对顾翠芳进行纠缠。2020年6月1日,屈江认为威胁顾翠芳也无法挽回顾翠芳,同时怀疑出现了第三者,自己遭到了顾翠芳的欺骗,离婚和陷入债务危机也都是顾翠芳所导致的。屈江对顾翠芳产生仇恨,决定杀害顾翠芳泄愤。屈江事先在家中准备了菜刀、匕首和作案后逃匿用的物品。

2020年6月1日下午2点左右,屈江携带作案刀具,骑电瓶车到高坪区王府井商场顾翠芳工作地点,对顾翠芳进行守候、跟踪。当天晚上8点左右,屈江发现顾翠芳下班后,便潜入顾翠芳居住小区楼栋单元,在楼顶的天台伺机作案。晚上12点左右,屈江将其电瓶车由小区楼栋单元门口转移至小区后门外公路边,以便作案后避开监控迅速逃离现场。

2020年6月2日凌晨5点半左右,屈江从楼顶来到顾翠芳居住的16楼,使用之前偷配的钥匙,打开顾翠芳住房的防盗门进入到室内,随后关掉电源总闸。屈江携带菜刀和匕首,强行踹门进入顾翠芳和其未满8岁女儿陈某某所睡的房间。被惊醒的顾翠芳发出叫喊声,屈江立即冲到床边按压住顾翠芳的头部,并威胁其不许叫喊。

法院认定,屈江当着顾翠芳女儿的面,持菜刀、匕首对顾翠芳头部、胸腹部、四肢等处,连续砍击捅刺,致使顾翠芳全身创口达50余处,之后屈江逃离现场。

司法鉴定显示,顾翠芳被锐器砍击、刺击致全身多处创口出血,心脏、双肺、肝脏、脾脏、双肾等多脏器破裂出血,急性失血性休克导致死亡。在对顾翠芳残忍伤害之后,屈江没有立即离开犯罪现场,而是在顾翠芳家厨房清洗双手及凶器后,骑电瓶车回家中带上事先准备的衣物,老年机等物出逃。

顾翠芳侥幸逃过一劫的女儿一直处于惊恐之中,她在屈江离开之后,打开了家门向隔壁邻居求助,邻居报警。

2020年6月3日,屈江外逃至岳池县时被抓获,同日被刑事拘留。到案后屈江对使用菜刀杀害顾翠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8岁女童目睹母亲被杀 心理遭受重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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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显示,屈江在2019年8月25日向顾翠芳借款20000元。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顾燕斌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死者顾翠芳的女儿灵灵本来是一个活泼开朗的孩子。2020年6月2日惨剧发生当晚,灵灵目睹母亲惨遭杀害后,心理产生了严重的阴影,不仅不再喜欢和同学玩闹,反应慢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成绩也明显下降,“孩子被吓傻了,事发以前是很活泼的,也很喜欢跟小朋友玩,现在在家上厕所不敢关门,在学校上厕所也要同学陪着去,甚至晚上睡觉也不准关灯。”

灵灵事后告诉家人,2020年6月2日凌晨,正在睡梦中的灵灵突然被很大的声响惊醒,睁开眼睛就看到了行凶的屈江站在自己的床边。当时屈江手里拿了一把菜刀,用菜刀刀面拍打顾翠芳,然后从手里拿出一把小刀一直戳顾翠芳身上,顾翠芳就躺在床上一直在“嗷嗷”地叫,“听得出来妈妈那时很痛苦”,叫了一会儿就没有听见妈妈的声音了。灵灵回忆,屈江拿菜刀拍脸以及拿小刀戳顾翠芳,整个过程持续了大概十几分钟。屈江没有向灵灵行凶,他离开后,灵灵惊恐之中跑出了家门,向隔壁邻居求助。

邻居岳素芳回忆起当天的情况说,灵灵当时被吓得全身发抖,“女娃娃双手手背上都沾有血迹,脸上还有血点子。”

当地学校重点关注学生档案、情况说明显示,灵灵因目睹其母亲惨遭杀害的过程后,身心受到了巨大的伤害。学校、老师、同学对灵灵进行了帮扶,但收效甚微,成绩下降,性格越来越孤僻,心理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心理辅导老师对灵灵心理辅导结果为收效甚微。

顾翠芳父亲顾中孝在接到女儿遇害的消息后,很快就赶到了女儿家,他看见外孙女灵灵身上、脸上都被溅上了母亲的血,“是赶来的民警给孩子换了干净的衣服,把脸和头发给洗干净了。”

“极品渣男”多次骚扰 警方多次介入处理收效甚微

▲罪犯屈江。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检方指控,屈江曾多次对顾翠芳跟踪、拦截、辱骂、骚扰并以杀害相威胁。顾翠芳本人和同事先后于2019年10月31日、2019年11月11日、2020年3月31日、2020年5月31日报警求助,公安机关接警后,均依法指派警察到达现场,对屈江进行批评制止,但屈江仍继续实施前列行为。

“屈江就是一个无业游民,天天尾随我姐姐,围着我姐姐的店铺转,到我姐姐店铺找茬、闹事。”顾燕斌告诉上游新闻记者,顾翠芳曾多次报警,警察一来他就下跪给警察求饶,警察走了他又来。“我姐姐一个弱女子在家里门都不敢出,有时美甲店客人来找她,实在没办法只能让店里的三四个员工一起去接她。”顾燕斌表示,自己和父亲都曾去找屈江谈过话,讲道理,“他都口口声声答应着说好,再三保证不再找我姐姐了,结果转头就又去纠缠我姐姐。”

顾翠芳美甲店同事在庭审中证实,从2019年底开始、屈江就一直跟踪顾翠芳,隔三差五到店里面,有时候会坐在店里面、有时候坐在店外面按摩椅上,随时都在监视顾翠芳。“除了在店里面之外,顾翠芳还说过,屈江从店里面一直跟踪顾翠芳回到家里的这种情况还有很多。”

顾翠芳同事称,事发前两天,顾翠芳发消息说屈江在小区楼下守着,叫两名店员去接她,另一名店员则报警。二人在顾翠芳单元楼下遇到屈江,刚好看到屈江外套里面口袋露出来一个刀把。警察来后,三人给警察说了情况,警察一离开,屈江又骑着黑色电瓶车出现,和顾翠芳在小区门口发生了争执。“最后在王府井商场门口,屈江还给顾翠芳说,要死的话就一起死,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庭审中,屈江辩称,四次报警是事实,但并非全部都是因为分手闹纠纷。“我从来没有威胁过被害人要杀害她,多次去找被害人时属于恋爱过程中的正常交往、拌嘴。“屈江辩称并没有滋扰被害人,带刀都是为了防身。

南充市人民法院认为,在案证据充分地证实屈江多次拦截、恐吓顾翠芳,严重影响了顾翠芳个人的正常工作及生活,经公安机关办案民警批评教育仍不悔改,其行为超出了正常恋爱纠纷范畴,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

审判前凶手求原谅 称出狱后可补偿

案件一审开庭的前一天,屈江的亲属约顾燕斌等人见面,商谈中屈江亲属向顾家人表示了歉意,但顾燕斌告诉上游新闻记者,他们无法接受这份迟来的道歉,“他们家人在出事了半年之内,没有一个人露面,也表示没有任何歉意”。

双方家属的这次会面中,屈江家属提出了6万元的赔偿,但随即被顾燕斌一口回绝了,“屈家人提出赔偿六万块,希望得到我们的谅解,还说他弟弟坐牢出来后可以继续补偿我们,但她可能不知道,这6万元可能连还给我姐姐的欠款都不够。”

顾翠芳的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显示,顾翠芳于2019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长期向屈江转账,共计11400元,其中包括向派出所民警、护工转账各1000元、600元。顾燕斌向记者提供的一条借条显示,屈江在2019年8月25日向顾翠芳借款20000元。

顾燕斌表示,自己曾向屈江亲属提出先偿还顾翠芳向屈江出借的几万块,毕竟以后女儿灵灵生活还需要花钱,“但他们死活不愿意,就想用6万取得我们的谅解。”

一审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家属不满判决结果检察院已提起抗诉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就此案向四川高院提出抗诉 图片:12309中国检察网

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屈江犯故意杀人罪、寻衅滋事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屈江限制减刑,并赔偿受害家属76万余元。

判决书认定,屈江案后至庭审阶段对杀害顾翠芳的主要犯罪事实如实供诉,可以认定为坦白。屈江作案时,不顾被害人年龄不满8岁的女儿在现场,先持菜刀对被害人进行砍杀造成被害人全身创口达56条,作案后清洗双手、刀具,在他人规劝自首时仍不思悔改,“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性大,所犯罪行属于严重刑事犯罪,即使没有前科也不适用初犯、偶犯认定”,相关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依法应予以严惩。南充中院同时认为,“本案系婚恋纠纷引起,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最后判处了屈江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同时限制减刑。

“屈江砍了我姐姐56刀,刀刀致命,我姐姐心肝肺脾没有一处是好的,我们希望他能被立即执行死刑。”3月22日,死者弟弟顾燕斌向上游新闻记者表示,对于判决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结果并不满意,目前南充市人民检察院也提起了抗诉,认为屈江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均极大,南充中院一审死缓并限制减刑的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确有错误。”

南充市人民检察院在抗诉书中表示,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屈江犯故意杀人罪具有坦白情节,属认定事实错误。庭审中屈江当庭翻供,辩称自己只是想伤害对方,并不是想要杀死对方。检察院认为,在有充分证据能够证实的情形下,屈江不承认有杀人故意,不是对行为性质的辩解,而是对犯罪构成核心要件的否定。

检方同时抗诉称,一审法院认定本案系婚恋纠纷引起,从而从轻处罚,明显不当,也属认定事实错误。检察院称,案发半年之前,顾翠芳已明确表示不再与屈江交往,屈江采用非法手段对顾翠芳进行纠缠、骚扰,被害人报警后,经过公安机关多次对其批评教育并警告,屈江均口头表示愿意改正,但实际上不思悔改,继续对顾翠芳的工作和生活进行纠缠、骚扰。南充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害人顾翠芳无过错,不存在因婚恋纠纷引发的案件对错难于判明而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情形。

目前,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

上游新闻记者 胡磊 实习生 陈芷萱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南充女子被前男友当8岁女儿面砍杀56刀身亡 法院一审认定系婚恋关系判处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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