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5-04 11:42 | 来源:东方网 2020-05-03 14:13:33 | 查看:2126次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陈浩洲
"涉案时间跨度达20余年,涉案人员20多人,涉案款物价值超过6亿元,土地170多亩……"2020年5月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披露了广东省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原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李伟健腐败案案情。
李伟健落马后被开除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2019年11月,李伟健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违规取得近180亩土地使用权,倒卖、出租获利
李伟健1955年12月出生,广东新会人,大专学历,1978年3月入党。
2015年12月,李伟健在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调研员任上退休。退休三年多后,2019年4月,李伟健落马被查。
坦洲镇是李伟健任职绕不开的一站。该镇位于珠江口西岸,地处中山市最南端,与珠海经济特区接壤,邻近澳门,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发达,是广东省企业百强镇、中山市工业强镇、中山市经济强镇。
(图说:中山市坦洲镇。来源:中山日报)
1987年10月,李伟健从坦洲镇党委组织干事做起,历任镇党委办公室主任,党委纪检委员、纪委副书记,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等职,1999年4月出任中山市坦洲镇党委书记。至2006年9月调任中山市信访局局长,他在坦洲镇工作了长达19年。
中山市是广东省仅有的两个不设区县的地级市之一,对直辖镇区实行扁平化管理,镇被赋予了部分县级行政区的权力,这也给了长期担任坦洲镇"一把手"的李伟健更大的活动空间。
落马两个月后,2019年6月,李伟健被开除党籍。中山市纪委监委通报称:
经查,李伟健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获取土地使用权并从中牟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伟健被开除党籍被开除党籍半年后,2019年12月,广东省纪委监委通报了李伟健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通报称:
2001年至2015年,李伟健先后利用担任坦洲镇党委书记、中山市信访局局长、中山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等职务影响力,伙同他人通过制作虚假用地申请材料,违规取得坦洲镇177.29亩土地使用权,并将其中104.32亩倒卖获利,71.32亩用于兴建厂房、市场等出租获利。
收受房企老板贿赂,为下属升职提供便利
李伟健与下属关系不清,据广东省纪委监委披露,李伟健与时任坦洲镇建设管理所所长罗荣富共同出资200万元,兴建商住楼出租,至2018年1月,李伟健共获取租金约428万元。
此外,他还收受下属陈某贿赂,并为其升职提供便利。
(来源:正义网)
据《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披露,李伟健的下属陈某曾向其行贿20万元。专案组在查阅陈某的人事档案时发现,陈某向李伟健贿送20万元前不久,恰好从坦洲镇经贸办主任调至镇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任总经理。专案组顺藤摸瓜,查明了该20万元实为陈某为感谢李伟健为其职务调整提供帮助所贿送的事实。
李伟健还收受当地房企老板的贿赂。在专案组收集李伟健贪腐证据的过程中,两名涉嫌向李伟健行贿的房地产企业老板谭某和刘某已移居境外,并且不愿回来配合审查调查,导致关键证言材料缺失。
证据审核人员及时就该类问题的证据审判标准与法院沟通,明确了经过公证的证言也符合审判证据标准后,立即要求谭某和刘某到境外指定的具有公证资质的律师事务所,对证言进行公证并寄给专案组,从而形成了符合标准的完整证据链,确定了李伟健的受贿事实。
多名老搭档被查,两人落马前已升任副厅级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梳理发现,1999年4月至2006年9月,李伟健担任中山市坦洲镇党委书记,他的前任以及和他搭班子的两任镇长均落马被查。
贺振章(1962年6月出生)1999年9月升任坦洲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2年7月,贺振章调任东凤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1960年4月出生的林春红接任坦洲镇镇长。2006年9月,李伟健赴中山市信访局任职后,林春红接任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19年3月,广东省委第二巡视组自对中山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视。同年4月,已退休近4年的李伟健落马。5月,时任中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林春红落马。
此外,2015年7月,中山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邓小兵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邓小兵于1996年10月至1999年3月任坦洲镇党委书记,当时从他手中接任镇党委书记的正是李伟健。
据媒体报道,贺振章曾是邓小兵的老部下,从中山市团市委到坦洲镇,一直跟随邓小兵。2018年4月,时任中山市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的贺振章落马。
不难发现,离开坦洲镇后,李伟健、贺振章、林春红、邓小兵职务均获晋升。然而,他们也创造了坦洲镇三任党委书记、两任镇长落马的纪录。其中,邓小兵、贺振章落马时均已升任副厅级。记者梳理发现,贺振章、林春红、邓小兵的罪名都包括"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2019年11月,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李伟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李伟健表示服从判决,未提出上诉。
截至东方网·纵相新闻发稿,李伟健实际贪腐数额尚未公开披露。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