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兄道弟、为其站台……曝光为黑恶势力“撑伞”的三大招数

发布时间:2019-02-16 21:59 |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2018-11-14 08:12 | 查看:1250次

深挖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系列策划(中期)

  【编者按】近日,被曝光“与黑老大称兄道弟、‘肝胆相照’”的湖北省黄冈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引发广泛关注。

  涉黑腐败,是最“黑”最“恶”的腐败之一。党的十九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紧盯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挥出重拳,坚决惩治。

  打蛇打七寸,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向深入,必须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作为重点,“扫”到要害,“除”到命门。那么,都是谁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他们的招数有哪些?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用一系列典型案例为您详细解答。

  今天推出第二期,聚焦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形式有哪些?

  上期:哪些人在为黑恶势力“撑伞”?这些案例告诉你

  在接受涉黑涉恶势力给予的“好处”和利益后,利用职务便利,为涉黑涉恶势力横行乡里甚至逃避纪律法律制裁提供方便,是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形式。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地通报曝光看,尽管形式或明或暗,但“保护伞”的“操作方式”万变不离其宗。

  方式之一:利用职务之便或职务影响,协调公安、检察或审判机关对相关涉黑涉恶人员“网开一面”,使其逃避应有处理或制裁。

  典型案例:

  郑州市久泓动漫城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京广南路某大厦的三层。从表面上看,它的店面不大,和其他正规经营的电玩城没什么不同。

  这家动漫城在2017年5月开业后,就不断有群众举报其涉赌。然而在7个多月的时间里,负责辖区治安的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始终没有将赌场彻底铲除。这个情况引起了河南省公安厅的重视。

  2018年1月31日,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南路某大厦三楼,河南省公安厅异地用警,以雷霆之势一举打掉了名为“久泓动漫城”的大型地下赌场,现场抓捕涉赌人员20余人。

  经审讯,涉事人员陆续交代了开设赌场的犯罪事实,并提供了部分行贿账目,郑州12名涉嫌充当“保护伞”的公安民警进入了纪检监察机关的视线。

  经查,2012年11月至2018年2月,郑州市公安局洁云路分局原局长成健利用其担任郑州市公安局上街区分局政委、洁云路分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社会人员赵强、苏进军、吴文生所送贿赂,并为上述人员经营的“亿元动漫城”“伯爵国际娱乐会所”“久泓动漫城”等涉黄赌毒场所提供保护。

  对收受贿赂的事实,成健供认不讳,但他却不愿承认自己是黄赌毒“保护伞”:“我没有入干股、没有通风报信、没有徇私放人,我抓了一辈子犯罪分子,现在咋成犯罪分子的‘保护伞’了?说我是‘保护伞’,我丢不起那个人!”

  “你明明知道这些场所涉黄赌毒,还收他们的钱,并且跟基层民警打招呼。他们打着你的旗号,你让基层民警怎么执法?你说自己是什么行为?”

  在纪法震慑、政策感召之下,又通过严谨细致的思想工作,合力促使成健彻底认清了自己,看清了前路。面对组织的关心挽救和家庭的殷殷期盼,有什么理由和借口开脱罪责?成健终于承认自己辩解的“贪赃不卖法”不过是“自欺欺人”,只有彻底的悔悟,才能回应组织的教育关怀,才能回应家人的痛心和牵挂,才能迎来灵魂的新生。2018年7月,经郑州市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成健等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式二:与涉黑涉恶团伙骨干结为“兄弟”或利用自身影响为其“站台”,提供便利。

  典型案例:

  “我把李佳当朋友,他却把我当成了‘猎物’。我被他俘虏了,当我想要抽身时,已经晚了。”

  说这话的人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政协原主席刘永祥,而李佳是该县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头目。接受组织谈话时,刘永祥充满懊悔,但一切为时已晚。

  10月1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曝光5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刘永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赫然在列。通报显示,今年6月,刘永祥已被开除党籍、公职,成为又一个因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被查的典型教材。

  2006年10月,刘永祥任永福县政协主席、党组书记一职。但职务的升迁却让他觉得自己“退居二线”了。“眼看着就要退休了,在退下来之前,就想着捞点钱。不然等退休以后,就只能靠退休金生活了。”刘永祥说。

  正是抱着这种心态,遇到有人想调动、想升职,找到刘永祥送钱送物,他就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他们帮忙、说情,甚至亲自上阵为他们“公关”。

  据桂林市纪委监委办案人员介绍,刘永祥长期与李佳及永福县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保持密切联系。2013年以来,刘永祥明知李佳有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不检举揭发,还收受李佳贿赂,予以包庇,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经调查,早在2013年底,刘永祥就投资入股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经营的罗锦镇安棉采石场,多次获取分红;2015年初,刘永祥在李佳开设的罗锦镇赌场占干股,并参与分红;2016年初,刘永祥又在李佳承建的罗锦镇城乡风貌立面改造项目中占干股并参与分红。

  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刘永祥与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之间的往来,远不止于经济方面。

  刘永祥帮助李佳及其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骨干成员提高社会地位,为其从事非法活动提供便利条件。2013年12月,在刘永祥的帮助下,李佳当选为永福县政协委员。此后,李佳更加肆无忌惮地利用政协委员的身份在外从事非法活动。2016年永福县政协换届时,李佳因在公安机关有案底,无法继续当政协委员。刘永祥便出面帮助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的骨干成员李飞、韦桂尤顺利当选为政协委员,其中韦桂尤还当选为永福县政协常委。

  此外,2013年,永福县一私营企业老板蓝某因赌博欠下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唐某高利贷80万元。2014年1月,唐某等人胁迫蓝某写下102万的借条,还将蓝某非法拘禁并进行恐吓,后将蓝某起诉至法院。“明知是赌债,法院竟支持诉讼请求,要我还清这笔高利贷……”这一谜团,直到刘永祥被调查、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落网才解开。

  原来,唐某等人因非法拘禁、恐吓、胁迫他人被公安机关调查后,刘永祥受李佳请托,向永福县公安局长童某说情打招呼,帮助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免受法律追究。之后,刘永祥又向永福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某打招呼,帮助唐某要回了80万元高利贷。

  在刘永祥的“活动”下,多个部门对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成员进行“关照”。2016年8月,李佳涉黑涉恶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廖某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永福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刘永祥向有关部门施压,强行为其办理取保候审手续,致使廖某潜逃,直到2018年3月才被重新抓获归案。

  方式三:不担当不作为间接助长涉黑涉恶势力。

  部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虽然与涉黑涉恶势力没有直接交集,但因为习惯当老好人而不闻不问,或出于政绩考虑而粉饰太平,在扫黑除恶方面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客观上充当了“保护伞”。

  典型案例:

  今年1月,广东省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29名公安民警因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受到党纪政纪处理,其中3人已被法院定罪判刑。

  据介绍,2016年1月,广东省公安厅在组织侦查清远市清城区罗氏兄弟涉黑组织专案时发现,清城区分局个别民警与该组织头目来往密切,并对该组织涉及的多宗案件有案不立、压案不查、降格处理等。广东省纪委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对这一线索进行核查发现,罗氏兄弟涉黑组织涉嫌开设赌场、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敲诈勒索、欺行霸市等不法行为,案件背后可能存在腐败问题。

  经过深挖细查,广东省纪委派驻省公安厅纪检组发现,清城区分局龙塘派出所副所长黎伟军2013年通过4名民警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罗氏兄弟涉黑组织的头目。2013年至2015年9月,黎伟军等人多次受邀到涉黑组织开设的赌场参与赌博。此外,黎伟军还先后收受罗氏兄弟7000元现金,甚至在广东省公安厅组织查处该涉黑组织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参赌。

  此外,在涉及罗氏兄弟的多起刑事案件中,清城区分局及辖区派出所的多名民警充当了“保护伞”。有的关键证物和案卷莫名消失;有的伪造了与事实不符的现场勘查记录;有的以查找不到嫌疑人为由,草草办结该案;还有的在涉黑涉枪排查打击行动中隐瞒不报。

  查清案件更要厘清责任。工作组认为,由于清城区分局原党委没有真正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重视不够、防范无力,导致部分基层单位管理混乱、风气不正,少数民警有禁不止、有令不行、纪律松弛,甚至违纪违法。同时,党委相关负责人对下属办案单位以罚代刑、乱没收、私设小金库等问题视而不见,不管不问;对所属单位民警、辅警经常与涉黑组织来往、甚至成为涉黑组织骨干成员的问题熟视无睹、放任自流。相关领导对立案、变更强制措施、作出处罚决定等环节的审核监督停留在签名盖章“走程序”上。个别领导甚至将自己的数字证书长期交由下属直接使用,不履行监督把关职责,致使不少违规办案问题未能得到及时的自查自纠。

  “清城区分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内部监督制约形同虚设,队伍管理失之于宽松软,导致出现系统性腐败问题,必须给予严肃问责。”驻广东省公安厅纪检组将调查情况迅速向相关单位进行反馈,并提出问责意见。

  2016年9月,清远市纪委、清城区纪委决定,给予清远市公安局副局长、清城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何某,清城区分局政委江某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撤职处分;免去汤某、陈某清城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职务,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给予邓某等20名民警党纪政纪处分,对另外6人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清城区分局龙塘派出所原副所长黎伟军、光明派出所原所长温某、光明派出所原中队长廖某免职或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并责令清城区分局党委向清远市公安局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并切实抓好整改工作。

  2017年12月,黎伟军、温某、廖某分别以犯徇私枉法、玩忽职守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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