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审核3800名考生 考务管理人员获刑

发布时间:2018-12-17 21:47 |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8-12-17 A06版 | 查看:1111次

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北京东城某考试中心考务管理人员肖某,伙同张某等人,在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过程中,违规将3800余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通过,并通过张某多次收受钱款。近日,北京二中院对此案终审宣判,法院以肖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违规审核通过不符合条件考生

  肖某今年27岁,大学文化,案发前是北京东城某考试中心考务管理人员,他的工作职责包括协助负责考务岗、资格审核岗工作,其中有制定审核工作方案,准备审核材料,审核当天登录审核确认系统,参加审核工作等;张某案发前则是北京某集团公司市场营销部职员。

  东城法院一审认定,2016年6月至2017年9月间,肖某伙同张某等人,先后多次接受北京某教育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已判刑)的请托,在9次国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过程中,利用其负责考试报名资格审核确认的职务便利,由其提供系统密码,采取异地登录进行确认等方式,违规将3800余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予以审核通过,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并通过张某多次收受陈某给予的好处费共计人民币103.174万元,其中肖某个人实得49万元,张某个人实得54万余元。

  肖某于2017年11月16日向单位有关负责人员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自行到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委员会接受调查,涉案款项已退缴。被告人张某于2017年11月17日被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委员会工作人员带至该委接受调查,涉案款项部分退缴。

  违规报名考生成绩均无效

  肖某供述称,从2016年6月到2017年9月,他接受张某的请托,在9次国家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帮助张某确认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共计3800多人,收受了张某给他的贿赂49万元(包括10万元借条)。其中第1次是2016年6、7月,张某请他帮忙确认不符合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的考生,说会给他好处,他就同意了。他共把200多份不符合条件的报名表通过了资格审核。之后没几天,张某说按照每人160元的标准给了他4万元现金。最后1次则是2017年一级消防工程师考试,张某让他确认1300多份报名表。他和张某商量在外面找个酒店集中确认。这次一共确认了1600多份报名表,过了几天,张某给了他15万元现金和1张10万元借条。

  东城法院一审以肖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0万元。以张某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一审宣判后,肖某、张某两人提出上诉。

  案发后,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出具的关于一级消防工程师等8项全国资格考试违规报名通过审核人员处理情况的报告证明,考试中心对违规人员资格复审,作出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处理(包括证书无效)的决定。

  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中,对于肖某所称的他滥用职权的行为仅属于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未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希望可从轻处罚的上诉理由,二中院认为,一审法院在量刑时对此已经予以充分考虑,因此该上诉理由法院不予采纳。

  二中院认为,肖某、张某均构成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依法均应予以惩处。一审判决定罪及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二中院最终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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