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中法公布十大涉黑涉恶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8-12-03 22:39 | 来源:辽沈晚报 2018-11-29 05版 | 查看:2428次

  11月28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截至11月27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案件58件199人。全市法院现已公开宣判22起涉黑涉恶案件,100名被告人被依法从严判处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5人,判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的31人,判处财产刑共计人民币2240万元,判处五年以上重刑比例和财产刑处罚力度明显高于普通刑事案件。

  昨天,发布会还公布了涉黑涉恶十大典型案例。有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的“村霸”;有“能骗则骗、不行就抢”的设局诈骗抢劫集团;有“套路贷”暴力讨债恶势力集团,有成立公司采取非法手段控制农村资源的犯罪团伙;有开设赌场收敛巨额钱财的赌博团伙,有收受财物故意伤害举报人的犯罪团伙等等。

  “能骗则骗 不行就抢”

  案例1

  这是一起属于“能骗则骗、不行就抢”的设局诈骗抢劫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被告人陈某某纠集并组织被告人姜某某等六人,以嫖娼为名骗取被害人嫖资及押金,遇到被害人反抗或不配合情形即实施暴力殴打,同时安排人手负责望风并协助恐吓、殴打嫖娼人员。

  陈某某纠集组成的从事抢劫、诈骗活动的犯罪集团,该组织结构固定、分工明确,陈某某通过微信搜集嫖娼人员信息,并以女性身份通过网络勾引受害人上钩。随后陈某某安排手下刘某、施某、禚某冒充卖淫人员与被害人见面,并由另外一名手下姜某某负责带领被害人到指定地点,在交易过程中,假冒的卖淫人员陈某某、姜某某以收取嫖资及押金的理由骗取钱财后借机逃跑。

  一旦遇到被害人反抗或不配合,他们就进行暴力殴打,同时安排其他几个人负责望风并协助恐吓、殴打嫖娼人员,保证犯罪行为的顺利进行。

  2017年1月至2月间,该犯罪集团在沈阳市和平区、大东区等地多次以上述手段劫取、骗取被害人钱财。2017年1月16日1时许,该犯罪团伙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某单元楼口,将被害人门牙打掉,当场劫取人民币500元及白金项链1条。2017年2月3日20时许,在沈阳市大东区劳动路某楼下,将被害人鼻子打骨折,当场劫取人民币6500元。2017年2月6日19时许,在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某号楼下,将被害人眼睛打伤劫取人民币1100元。

  最后,该团伙主犯陈某某被判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该团伙依法都受到了严惩。

  非法强迫外地旅客接受高价服务

  案例2

  这是一个采取非法手段强迫外地旅客接受高价服务的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件。该团伙经事先预谋,通过发放高额提成名片,诱使司机将外地旅客带来进行消费,在被害人提出异议或反抗时,该团伙采取言语威胁、堵门等手段,多次强迫多名被害人接受高价按摩服务。

  2018年2月2日至3月23日期间,被告人杜某某纠集同伙共同预谋后,在沈阳市皇姑区步云山路共同投资租房开设某养生按摩会所,给出租车司机发名片,承诺每送一人给出租车司机350元的提成,诱使出租车司机拉外地来沈被害人到某养生按摩会所进行按摩。

  被告人高某某、国某等人引诱被害人做高价按摩,当被害人结账发现消费价格高时,五被告人对被害人采取语言威胁及堵门等手段迫使被害人接受高价消费。被告人杜某某纠集一伙人,形成较为稳定的恶势力,以胁迫手段强迫被害人接受服务,扰乱社会市场管理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8年3月19日1时许,杜某某等人在某养生按摩会所引诱被害人莊某某做高价按摩后,强迫被害人莊某消费人民币1600元。2018年3月22日21时许,被告人杜某某等人在某养生按摩会所引诱被害人颜某做高价按摩后,强迫被害人颜某消费人民币1000元。2018年3月23日2时许,被告人杜某某等人在某养生按摩会所引诱被害人刘某等外地来沈游客做高价按摩后,强迫消费五六千元。

  该恶势力团伙涉案人员固定、针对外地人作案,具有持续的社会危害性。严重扰乱社会管理秩序,被依法从严惩处。最后法院对该涉黑团伙进行了集中宣判,分别因强迫交易罪被判处三年、两年不等有期徒刑。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 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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