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是“父女”就不算“猥亵”?结论太敷衍!(组图)

发布时间:2018-11-02 22:45 | 来源:北京时间 2018-11-01 15:59:52 | 查看:1617次

  最新消息

  父亲疑猥亵女儿 南昌铁路警方:两人系父女 不构成猥亵

  针对10月28日网传“G1402次列车发生疑似猥亵女童”视频引起媒体和网友关注一事,南昌铁路警方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调查,现已查明视频中当事人周某某(男,30岁)与小女孩(5岁)系父女关系,视频中周某某行为不构成猥亵违法。感谢广大网友对社会治安的关心。

  事件回顾

  网友爆料高铁上疑似有男子猥亵女童 女孩称其爸爸

  10月27日下午在隶属于南昌铁路局的由广州南开往上饶的G1402次高铁上,有网友拍下了“疑似猥亵女童”的照片,引发全国网友的关注:

  网友小雨爆料:G1402次高铁上一名男子抱着一个六岁左右的小女孩,用手伸进女孩的下身和背部,还撩起女孩的衣服不断抚摸、亲吻!!!

  27日下午,小雨从广州南乘坐G1402次高铁,到长沙办事,一路上她都在休息。直到下午近4点,快到长沙南站时,她才发现了旁边座位的异样举动。

  “小女孩一直在说,不要不要,这分明就是猥亵啊!”小雨说,这种行为太过分了,如果男子真是女孩的爸爸,那举止也超出了正常的亲密范围。

  小雨留意到,该男子的座位是13车12B号,小女孩没有座位。两边还坐着一个30多岁的女子和一位老人,小女孩叫她们妈妈和外婆,但二人一直在玩手机,毫无反应。

  因为马上要下车,小雨暂停了拍摄,但随后男子竟然还将手伸进小女孩裤子里,女孩一直在叫:“爸爸,我疼,你不要又摸我屁股了……”

  各界反应

  央媒|是“父女”就不算“猥亵”?结论太敷衍!

  事情发生之后,公众情绪迅速发酵,多个媒体发文敦促警方尽快给出调查结论。但现在,一句简单的“当事人系父女关系,视频中周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猥亵违法”怕是难以平息公众的质疑与猜测。

  作为处理类似挑动舆论神经的公众事件的警方,也不应如此简单粗暴,只是甩出一个简单的结论来回应沸腾的民意。“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无数双盯着这件事情的眼睛背后,是一颗颗想为少年儿童创造更美好世界的真心。这样的真心,应当得到尊重与满足,而不是用一句“感谢网友对社会治安的关心”将公权力的傲慢体现得淋漓尽致。

  媒体|新京报:警情通报太"惜字如金"

  考虑到该视频对公众的冲击以及在舆论场上引发的巨大波澜,这短短百余字的通报,实在是有些"惜字如金",甚至某种程度上,显得与"高度重视"格格不入。

  对这样一个热点案件,南昌铁路公安作出"不构成为威胁违法"的结论,或许已经过了严密、谨慎的调查和论证。

  只是,这样的论证或许不该锁在警方内部的"黑匣子"里,而应尽可能呈现于公众面前,既解疑释惑,也回应质疑--毕竟除了那段不忍直视的视频,目前公众还没有"吃到"其他任何有效信息。

  这其中或有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等不便公开的内容,但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对案件结果进行充分说理,对警方来说未必算是多过分的要求。

  女童保护基金:父女之间身体仍需有界限

  微博认证为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官方微博@女童保护 今天上午发文称,猥亵儿童罪,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

  @女童保护 在给孩子上课时会告诉他们:他人不必要却有意识地触碰你的隐私部位,属于性侵害的一种,无论对方是熟人还是陌生人,是否是亲人或你认为有权威的人,都要勇敢拒绝!不光是隐私部位,别的地方如果别人碰了让你感觉奇怪、别扭、不安全、不舒服,同样要拒绝!

  网友:父女关系就不构成猥亵了?

  微博显示,截至今天早上9时,该通报已经有近两万条评论。其中很多网友对此结果提出质疑。

  关注问题

  为何认定父亲的行为不属于 " 猥亵 "?

  父女关系和是否构成猥亵,本就没有因果关系。这既是人伦常识,也有法律支撑。

  微博上 @蔡雅奇刑法 等多位大 V律师表示:从《治安管理处罚法》到《刑法》,没有任何条文表明,亲属间的猥亵行为可以得到豁免。就违法要件而言,本案男子(父亲)的行为完全符合《刑法》第 237 条第 3 款猥亵儿童罪的构成要件。而且,由于在 " 公共场所 " 猥亵 " 幼女 ",理应加重处罚。

  戴着父母的帽子就可以为所欲为吗?

  每个孩子,都有独立的人格权、健康权、身体权,可惜这道理不是人人都懂。成为父母不用经过任何考试,但不是每个人都配得上 " 父母 " 二字。

  总有一些人认为,孩子是我生的,想怎么亲昵都行。打孩子那是在教育他,就算是把他打死,也是我的家事.

  然而,孩子从出生起,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不是父母的附属品,更不是可以任意处置的私人财产。父母有养育他的义务,没有践踏他的权力。

  为人父母,不要以 " 爱 " 之名,做伤害或越界的行为。

  是“亲人”,就可以放心吗?网友如此紧张是否越界?

  根据中国少年儿童文化艺术基金会“女童保护”基金统计,2017年全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案中,家庭成员(父亲、哥哥、继父、祖父等)作案32起,占比15.31%。说得更明白点,就算是亲生父母,也没有“越界”触碰孩子身体的权利。之前,有统计称,在猥亵案件中,熟人作案率高达近70%。

  公众对于这样一起事件的高度关注,属于小题大做。回到这起事件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展开调查,作出是否追究刑责的决定。而对猥亵儿童的界定立法,以及公众报警快速处理机制,也需尽快启动构建,用法律武器为孩子们守护一方更安全的天地。

  (北京时间综合,资料来源新京报、央视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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