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2 17:21 | 来源:北京时间 2018-01-16 09:28:27 | 查看:1736次
>>最新消息
教育局人员称校园欺凌是在“开玩笑” 已被停职
据嘉鱼县教育局通报:经查实,事件系七年级学生因纠葛,为报复本班女生邀约其他女生对其殴打。现对违纪学生给予纪律处分,对涉事班主任惩诫。教育局值班人员在没弄清事件经过的情况下作出不当回复,已对其停职调查。(来源:嘉鱼县教育局)
>>事件回顾
教育局员工:打人者的手在袖子里,是在开玩笑
视频中,除了被打者和打人的4名女生,还有数名男生围观,期间无人阻止,还不时传来“打重一点,还要来一次!”的声音。被打者不敢动弹,满脸发红。视频全程时长1分07秒。
针对此事,有媒体联系嘉鱼县教育局,得到回应称,被打女孩没有受伤,“打人者的手在袖子里”,同学之间没有什么矛盾,“本身是个好玩的事情,在一起开玩笑,有点过分”,并表示已同家长一起对事情进行了协商。面对媒体再次询问“是否为开玩笑”,嘉鱼县教育局工作人员依旧坚称是“开玩笑”。(来源:梨视频)
>>情况通报
确定为寻衅报复事件 对涉事学生及班主任进行了惩诫
1月15日,嘉鱼县教育局就该事件发布通报称,经查实,视频中打人者和被打者均为南嘉中学七年级女生。事件具体情况为:该校七年级学生XX因同学之间纠葛,为报复本班女生XXX,于1月10日下午放学后,邀约本年级其他几名女生,将XXX带到女生公寓架空层进行殴打。现场有学生拍摄了视频,并在微信上进行了传播。调查清事实后,南嘉中学第一时间上报情况,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对事件进行了处理。
1月12日上午8时许,县公安局方庄派出所教导员一行3人到学校,进行了调查取证;8时50分,南嘉中学副校长郑承猛组织召开了涉事班级班主任会,要求班主任全力配合调查,迅速做好被打学生的心理安抚和打人者的稳定工作,并联系家长通报了情况;中午放学后,南嘉中学副校长郑承猛、政教主任、涉事班级班主任将被打学生送回家中,并代表学校向家长道歉。
当天下午,南嘉中学校长及校领导组织召开了政教处、涉事班级班主任、学生家长会,通报了事情的经过,要求全力配合公安调查,坚决执行公安部门处理意见,并对违纪学生给予了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涉事班级班主任进行了惩诫。同时,部署在全校开展矛盾纠纷隐患和安全管理漏洞排查,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和安全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1月13日上午,县政府、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教育局、方庄派出所召开专题会议,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1月14日晚7点30分许,县教育局值班工作人员接到相关媒体采访电话,在没有弄清整件事件经过的情况下,作了不当回复。15日上午,县教育局召开会议,对涉事值班人员进行停职调查,将作进一步处理。同时,县教育局还紧急部署再次开展全县校园防欺凌专项整治行动。(来源:新京报)
>>媒体评论
比校园欺凌更可怕的是教育者的无动于衷
视频中的暴力场景令人震惊,而教育局工作人员的回应更让人震惊。孩子都被欺负成那样了,教育局的人竟然还说是开玩笑。有这样“开玩笑”的吗?说句难听话,假如他们自己的孩子被人这样“开玩笑”,他们又会作何感想、有何反应?说不定早跳起来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同样为人子女、为人父母,何苦要这样“站着说话不腰疼”呢?
当然,教育局工作人员之所以说出令人匪夷所思的话来,倒也不一定就是对施暴者包庇纵容。其目的,无非是为了平息舆论,让被欺负的孩子家长保持情绪稳定、让网友们不再进一步追问,进而息事宁人、推卸责任。只不过,由此一来,却在客观上纵容了暴力行为,也将某些教育者责任心不强、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暴露无遗。
比校园欺凌更可怕的是教育者无动于衷。拿校园暴力“开玩笑”,很搞笑,却让人笑不出来。清除校园欺凌,除了完善法制,同时也要从改变教育者的观念做起,让教育者充分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树立起最基本的法治观念和责任感。(来源:红网)
>>处罚轻不轻?
教育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为建立健全防治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中小学生欺凌行为发生,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日前,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
《治理方案》强调,学生欺凌事件须依法依规处置
明确学生欺凌事件的处置以学校为主。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由学校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对事件是否属于学生欺凌行为进行认定。由县级防治学生欺凌工作部门处理学生欺凌事件的申诉请求,对确有必要的,要启动复查。涉法涉诉案件纳入相应法律程序办理。
若校园欺凌屡教不改情节恶劣 涉事学生可送工读学校
《治理方案》提出,针对不同情形的欺凌事件,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共同做好教育惩戒工作。情节轻微的一般欺凌事件,由学校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情节比较恶劣、对被欺凌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明显伤害的严重欺凌事件,学校在对实施欺凌学生开展批评、教育的同时,可请公安机关参与警示教育或对实施欺凌学生予以训诫;屡教不改或者情节恶劣的严重欺凌事件,必要时可将实施欺凌学生转送专门(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涉及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处置以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为主。(来源:中新网)
最高法:校园欺凌性质和情节恶劣的必须依法惩处
9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北京表示,要将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贯穿少年审判工作各环节,针对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等问题,区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情节较轻的,应当依法尽量给予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惩处。(来源:中新网)
>>校园欺凌
殴打、辱骂、下跪、扒衣服……且多为多人对一人施暴
“校园欺凌”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而大量的相关视频在网络上传播则使影响进一步扩大,对当事人构成严重的二次伤害。在收集的一百部校园暴力视频中,施暴者主要采用的暴力方式是:辱骂、推搡、扇耳光、脚踢等。这其中出现最多的暴力行为是扇耳光,占比80%,其次是脚踢,占比78%,在所有施暴视频中,有74%的施暴过程中伴有语言辱骂。
除了徒手施暴,有14%的施暴者使用了棍棒、砖头、板凳等工具击打受害者,其中使用棍棒的最多,占比50%。校园暴力不仅仅是殴打和辱骂,受害者通常还会在逼迫之下遭受道歉、下跪、自扇耳光、扒光衣服等人格侮辱。
这些施暴行为对受害者造成了不同程度的身体伤害,有25%的受害者遭受欺凌后倒地不起,严重的当场昏迷。相比于身体伤害,受害者所遭受的精神与心理伤害是难以估量和统计的。
在一百部暴力视频中,校园欺凌行为集中表现为多人对一人施暴,打人者达到3人及以上的占全部视频的70%左右,有近10%的打人者有吸烟不良行为。面对这样的欺凌与侮辱,92%的受害者选择不反抗,当个别受害者进行言语或肢体反抗时,往往会遭受施暴者更加凶狠的群殴。(来源:央视网)
>>专家说法
校园欺凌是恶意为之 与普通打架不同
“校园欺凌”是一个严肃且严重的社会问题,它和学生之间开玩笑、闹矛盾、冲突打架是不同的。专家表示,欺凌者的欺凌行为具有长期性、隐秘性、双方强弱关系不对等等主要特征。直接欺凌表现为语言、肢体等方式的攻击,而间接欺凌则是指排斥、孤立、散布谣言等。?
中国教育学会家庭教育专业委员会 赵忠心:
正常的打架一般是没有恶意的,就是具体事件上发生了分歧,他们处理分歧的能力比较差,就打起来了。
而欺凌和暴力不是一种普通的打架,是恶性的、恶意的,出发点就是以强凌弱,以大欺小来欺压别人,来凌辱别人,从中得到一些快感。(来源:中青网)
需让学生知道校园欺凌的法律后果
177名直接或间接参与过校园暴力的学生曾接受过问卷调查,针对“学校和老师会怎样管校园欺凌问题”,68%的学生认为“管而且非常严厉”,23%的学生选择“管但批评一下就没事儿了”,19%的学生选择“事情闹大了才会管”;当被问到“参与校园暴力曾受到过哪些惩戒”时,受访者排名前三的答案分别是:“受学校处分”,“被老师训诫”,“家长体罚”。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肖志勇:对学校而言,学生犯了错,光处分是不行的,要加强教育力度。所谓加强教育力度不仅仅是针对犯错的孩子,应该让所有的孩子认识到校园欺凌是不应该的行为,这样才能杜绝一个更大的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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