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名中央候补委员落马 一人涉案2.3亿被判死缓(3图)

发布时间:2017-10-23 18:33 | 来源:人民网 2017-08-29 07:58 | 查看:1858次

十八大以来“打虎记”系列二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记者 姚茜

  2017年8月27日,中纪委网站发布消息,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财政部党组成员莫建成接受组织审查。莫建成是今年落马的第三位中央候补委员。

  据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记者统计,截至目前,党的十八大以来,已有17名中央候补委员落马。他们是李春城、王永春、万庆良、陈川平、潘逸阳、朱明国、王敏、杨卫泽、范长秘、仇和、余远辉、吕锡文、李云峰、牛志忠、杨崇勇、张喜武和莫建成。

  2014年落马中央候补委员人数最多 11人已获刑一人涉案2.3亿

  17名中央候补委员相继落马,加上上文中提到的17名中央委员,十八届中央委员会成员已有34人落马。(点击查阅:17名中央委员落马 最高受贿1.46亿被判无期

  从被查处的年份来看,2012年1人(李春城),2013年1人(王永春),2014年6人(万庆良、陈川平、潘逸阳、朱明国、王敏、杨卫泽),2015年4人(范长秘、仇和、余远辉、吕锡文),2016年2人(李云峰、牛志忠),2017年(截至8月29日)3人(杨崇勇、张喜武、莫建成)。2014年中央候补委员落马人数最多,6人,其次是2015年4人。

  除了军队2人(范长秘、牛志忠)和刚刚通报的莫建成尚无公开信息披露,其余14人中已有11人已获刑。

  此外,李云峰、杨崇勇两人均于今年被“双开”。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张喜武被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撤销党内职务。张喜武也是十八大以来第一个被降级处分的中央候补委员。

  李春城、王永春、万庆良、陈川平、潘逸阳、朱明国、王敏、杨卫泽、仇和、余远辉、吕锡文等11人的案件已公开审理并宣判。

  其中,陈川平被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余远辉被判11年,王敏被判12年,杨卫泽被判12年6个月,李春城、吕锡文两人被判13年,仇和被判14年6个月,王永春、潘逸阳两人被判20年。万庆良受贿1.1亿,一审被判无期徒刑。朱明国受贿1.4亿,9104万财产来源不明,被判死缓。

  综合他们11人的案件来看,朱明国敛财最多,涉案金额高达2.3亿,数额特别巨大。获刑10年以下的1人(陈川平),获无期徒刑1人(万庆良),获死缓1人(朱明国)。

  反腐绝不是“看人下菜” 反腐败关乎人心向背

  公开报道相继曝光了落马高官们的忏悔录。一个个落马者的忏悔在警示着:对于每个人,理想和信念的坚守,时刻都不能放松。而对于执政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场输不起的斗争。如果党内的腐败分子得不到惩处,他们的所作所为就会严重败坏党的形象,吞噬人民对党的信心。反腐败必须保持高压态势,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就是为了不让政怠宦成、人亡政息的历史重演,它关乎那四个字:人心向背。

  纪录片《永远在路上》影像资料中,李春城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他说:“就是认真地分析自己的罪错,我不得不面对这个现实,就是这些罪行和错误发生在我身上,它居然带有必然性。我一直有这样一个思想,就是在这个时期,干部队伍出点小问题难免的,但只要干事业就‘大节不亏’,实际上意味着我对廉洁自律,对党风廉政建设从思想深处就重视不够,因为最根本的一个要求,不但要干事,你还要干净。”

  面对自己的错误,李春城后悔不已,他表示:“错在我自己,我真的是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更对不起那些跟着我把工作当事业追求,当学问去研究的成都的干部群众,我是要影响他们的价值观的,我干的这些事情,这算什么?你知道,按照通常的退休年龄,这将近一生了,居然因自己的错误这样收场,何其悲哀!”

  上行下效,如果领导干部做的是坏榜样,对所在地区和部门、单位,也会一级级产生负面影响。广东省委原常委,广州市委原书记万庆良,2014年6月,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经查,万庆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党严抓作风的高压态势下,仍然出入高档消费场所达到70次左右。

  纪录片《永远在路上》的采访实录中,万庆良坦承,“跟他们一起活动,都不用自己买单。当然有不少都是企业家,就觉得这点他们也会处理,没有去想这个事。觉得大家都这样,就有种随波逐流的思想,没有牢固的廉洁从政的这种敏锐性。”万庆良落马后,除了本人贪腐金额巨大已涉嫌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和他一起参与吃喝的官员,涉嫌犯罪的也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其他的则都一一予以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政论专题片《将改革进行到底》曝光了一些落马高官的忏悔录,其中仇和坦言,“从小到大,从一般的到贵重的,从接受礼品到接受贵重物品,由犯错误走向犯罪,滑向犯罪的深渊,潜移默化地就变化了,这是我个人咎由自取。”

  《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曾刊文指出,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党内没有“特殊党员”。“成绩荣誉”不是“挡箭牌”。反腐决不是“看人下菜”,“功劳簿”、“荣誉榜”都不能成为免受惩处的理由。党中央有“上不封顶、除恶务尽”的担当和决心,“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才是铁律,那些将反腐视为选择题而妄想成为“例外”的人,最后都成为反腐的“必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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