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05 12:54 | 来源:钱江晚报 2012-06-09 A0005版 | 查看:1032次
本报记者 刘焜/文 本版摄影 邵全海 梁臻 林云龙
本报讯 谈及党内反腐,省党代会代表、杭州市西湖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陈辽敏的意见很直接:必须要有更严的反腐制度,更大的执行力度,要求每个党员,都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
作为一名法官,陈辽敏一直站在反腐斗争的最前线,她接触了相当多的腐败案例。
“组织培养他们这么多年,最后不光是自己前途尽毁,也损害了党的形象。许多当事人说起往事,都是痛哭流涕,后悔得不得了。几乎每个当事人都说,自己当初也曾想过有落网的那么一天,可他们为什么还是会‘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陈辽敏曾经考虑过这个问题,后来她发现,许多人都是“温水煮青蛙”,最终越贪越大的。
什么叫腐败中的“温水煮青蛙”?
一开始人家给你一百万,你可能不敢要;但人家先给你三千、五千、一万,防线薄弱一点的你,可能就觉得这点小钱没什么大问题就收了,“贪欲就这么慢慢被‘养’大了,一个好好的干部,就可能在这样的不知不觉中,被毁掉了。”
在陈辽敏看来,很多行贿者一旦盯上了某些官员手中的权力,就会通过各种关系渗透到他身边,把这个官员“研究”透,然后琢磨出一套最“有效”的方法来潜移默化地腐蚀他:“所以,这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让官员的贪念时刻被反腐的制度和力度所震慑,不肯、不愿、不敢迈出第一步。”
陈辽敏曾从马路上的一个现象,联想到了反腐:面前是红灯了,大家都停下来等;但如果有一个人,闯了红灯,却没被处罚,马上会有第二个、第三个跟着出去了:“腐败窝案中,经常也会出现这种效仿情况,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加强机制约束,防止第一个人的出现。”
“当然,人肯定是有欲望的,一个人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不可能什么欲望都没有。那就一定要让自己的欲望朝好的方向发展。”陈辽敏说,在这次省党代会的报告中,提到要建设物质富裕和精神富有并重的现代化浙江,其实对于个人来说,也要物质和精神同步提高;每个党员、每个官员,只有在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时,也能做到个人修养的不断提升,才能管好自己的欲望,享受真正的幸福。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总结自己曾办过的许多官员腐败案,法官陈辽敏说——制度反腐 震慑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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