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1-27 14:23 | 来源:澎湃新闻 2017-01-19 18:01 | 查看:1297次
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江苏省镇江一科技局副局长利用其手里掌握的“大权”,每个月都要求企业“上贡”,就连家里买音响,都找企业“报销”,先后27次索取、收受贿赂合计117.6万元。
1月19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聚力创新 检察护航”新闻发布会,会上发布了上述典型案例。
7年前,镇江市京口区发出了全力建设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的动员。为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国家给予的奖励政策很丰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10%的优惠政策、给予企业一定的资金补助......而要享受这些政策,就必须被认定为“高新企业”。
因此,“高新”这两个字,几乎是京口辖区内每家企业梦寐以求的标签。而负责给他们“贴标签”的,就是镇江市京口区科技局副局长贡强。
贡强出身贫苦,是一名转业军人。2010年任镇江市京口区科技局副局长。“京口区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工业科技项目都归我管。”贡强戴副眼镜,看起来很斯文,他在接受检方调查时曾说。
“我负责对所有企业上报项目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材料初审能不能通过有决定权。另外在区级工程项目的申报过程中,我对项目资金的分配额度有很大的建议权。”贡强很有成就感,如果没有他技术上的帮助、建议,企业根本不可能这么顺利地拿到高新企业、产品的认证。“他们给我点赞助费也是应该的。”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江苏省检察院了解到,镇江科安公司总经理施某前前后后给贡强送了十几万现金。
施某称,最初对于贡强的帮助非常感激。“贡强随意一点拨,我们的资料就能达到审核的要求。”施某说,可是认证成功后,如果我们本该拿到15万的扶持基金,其中的5万就得“进贡”给他。
有时候,贡强对受他帮助的企业“暗示”没有得到反应,就直接明示索贿。
“我们后来都没什么申报的积极性了,这么劳力伤神,最后还拿不到科研经费的大头。”不少企业反映说。
“2013年底,贡强他家自己的房子装修,买了1.5万元的音响,他竟然直接开了发票拿来报销。”镇江当地一家公司总经理朱某哭笑不得,他又不敢得罪这位掌控项目申报生杀大权的“大佛”,“只能自掏腰包,把1.5万汇到他银行卡上。”
江苏省检察院反贪局相关人士称,贡的老婆开饭店购买的家具找企业报销、单位日常开销奖金福利也向企业“拉拉赞助”。各种名目、各种托词,都只有一个目的:要钱。
经检察机关查明,贡强频繁向科技企业索取、收受财物,平均每个月就要向科技企业和相关人员“伸手”一次。除本人收受财物外,有时还指派朋友及有关企业负责人帮其代为收受,有时到相关企业虚开发票后再拿到其它科技企业支取现金,甚至直接让科技企业负责人向其银行卡转账。
此外,贡强还时常充当“科技掮客”,在有关科技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过程中,推荐咨询服务机构,并从中大肆收受财物。
2015年7月,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对贡强立案侦查,2016年6月,贡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罚金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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