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广电原正副台长互发“慰劳奖”

发布时间:2016-04-07 16:26 | 来源:安徽商报 2015-09-16 A09版 | 查看:1445次

赵红梅涉贪贿730余万元被提起公诉

  昨天记者获悉,安徽广电原副台长赵红梅因涉嫌贪污、受贿两项罪名已由淮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根据指控,赵红梅涉嫌受贿23笔,共计569万余元。向她行贿的多是电视剧制作发行公司。此外,她还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公款161万余元。为了维持和台长张苏洲的“同盟”关系,两人还互发奖金“慰劳”对方。

  以剧立台变成以剧牟利

  安徽广电提出“以剧立台”的口号,却不想成了赵红梅等人牟利的工具。

  第一个让赵尝到甜头的,正是安徽广电原副台长吴涛,离开安徽电视台自立门户后,他成立了上海克顿公司,先后制作发行了《娘家的故事》一、二、三部。 2009年下半年,为了能够在电视剧采购和电视剧款支付方面获得关照和帮助,他送给赵红梅20万元。

  2014年8月,安徽广电播出西安海润影视制作有限公司制作发行的电视剧《假如幸福来临》。赵红梅以该剧收视率低于预期为由,要求停播。海润公司总经理魏鉴听闻后立即找赵红梅进行协调,并送上20万元现金。之后,该剧顺利播完。
  
拉上同学里应外合捞钱

  2010年下半年,安徽广电即将成立,赵红梅知道自己即将成为副台长,张苏洲即将担任台长。于是将自己的同学南京日景升公司董事长程静和张苏洲聚在一起商议,由程静出资成立公司,利用张、赵两人的职务便利,承接安徽广电的广告业务,利润由三人均分。

  从2011年1月开始,程静先后成立三家公司与安徽广电建立了业务关系,便得到了特殊的关照和优惠政策,使她的公司获得巨额经济收益。程静从2011年至2013年期间,先后4次送给赵人民币达165万元。

  根据指控,赵红梅先后收受多家单位及个人现金、物品,共计569万余元。
  
正副台长互发“慰劳奖”

  据指控,2008年3月至2014年2月,赵红梅在挂任安徽电视台副台长、担任安徽电视台台长、安徽广播电视台副台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人民币161.0709万元。

  而此时,在安徽广电内俨然已经形成了以张苏洲、赵红梅为主的“小同盟”。为了巩固这样的同盟关系,2012年1月,张苏洲(另案处理)以赵红梅工作辛苦为由,安排该台广告中心负责人许薇,从台广告中心为赵红梅发放奖金20万。结果赵红梅听闻后,又以同样的理由要求广告中心为张苏洲发放奖金15万。 2013年1月,二人又以同样的手段给对方发放奖金10万、20万。
  
生活奢侈全靠公款报销

  价值几十万元的玉器,一身定制服装价格就高达11.5万元,和张苏洲随便选购2台相机就花费6.3万元……捞取巨额钱财后,赵红梅的生活也十分奢侈,为了维持这种生活,她将这些花费全部列为公费报销。

  2012年7月,安徽广电在云南丽江举办客户联谊会,赵红梅、张苏洲、程朝阳等人在丽江购买数块玉器、天珠等物品52.7万元。赵红梅安排程朝阳将自己在北京定制服装的11.5万元放在丽江购物费中一并报销,并让广告中心负责人王茂盛、许薇配合处理。

  公诉机关认为赵红梅构成贪污罪和受贿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数罪并罚。
  记者刘忠玉

  730万元怎么来的?
  受贿569万余元

  涉及领域:电视剧广告业务;购买电视剧;支付购剧款;电视台采购服装及礼品等方面。共23笔。
  
贪污161万元

  涉及领域:虚列名目为自己和他人发放奖金;报销个人消费物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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