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04 09:07 | 来源:兰州晨报 2015年12月29日 A21 | 查看:951次
本报讯(记者赵野)渭源一男子婚姻失败,加之精神压力过大,竟将母亲关在屋里并点燃汽油欲同归于尽。12月28日记者获悉,渭源县人民法院日前公布了该起案件,被告人张某某经鉴定作案时系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张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经查,张某某因婚姻失败、生活压力大,长期精神受到压抑。2015年4月17日18时许,张某某称自己已喝下毒鼠强农药想自杀,其母高某某发现后叫来邻居张某琴、尉某某、赵某某等人准备送其到医院治疗。张某某把劝解的邻居赶出院子,将大门从里面锁住,认为其死后无人照顾母亲,便持菜刀威胁其母高某某。高某某大声呼救并挣脱儿子张某某的控制逃至东房内,张某某又持菜刀吓唬高某某不许开门,并在院子里堆放的玉米棒上倒上柴油点着,准备将自己和母亲一起烧死。此时,张某某被及时赶到的公安民警当场制服。经鉴定,被告人张某某作案时系酒精中毒性精神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长期精神抑郁,酒后持刀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情节较轻,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可从轻处罚。自侦查到开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均能认罪、悔罪,其犯罪属初犯、偶犯,且被告人长期照顾行动不便的母亲,一贯品行良好,故被告人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较小,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据此,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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