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资金为何成了“唐僧肉”? (4图)

发布时间:2015-12-13 18:52 | 来源:腾讯评论 2015-12-09 第3368期 | 查看:818次

  昨天,一则关于扶贫资金如何使用的文章引发网友关注。尤其是其中的一个细节——2010年-2014年,河南中职教育“蓝领班”培训7万多人,其中近半数造假,套取扶贫资金近亿元。造假数量之多,套取资金数量之大令人瞠目,而这只不过是扶贫资金使用种种乱象之一。

  培训机构骗取扶贫资金不是个例,扶贫造假涉及范围非常广泛

  在骗取滥用扶贫资金上,培训机构早有先例

  很多人在听说这则消息后,气愤之余还有不解——为什么培训机构能够套取扶贫资金呢?这是因为国家扶贫工作的范围非常广泛,其中有一项名为“雨露计划”,它是专门针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进行职业技术培训的专项资金。

  河南的培训机构“蓝领班”套取的正是这个项目的资金,稍加搜索就会发现,培训机构虚报人数套取扶贫资金,并非河南独有,在其他省市也时有发生。2013年,国家审计署曾对19个国家级贫困县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结果显示,竟有5个县虚报人数,骗取“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多达数百万元。

很多培训机构虚报培训人数,骗取扶贫资金

很多培训机构虚报培训人数,骗取扶贫资金

  扶贫范围广泛,造假随处可见

  与培训机构相比,别的机构部门或个人在骗取滥用扶贫资金上完全不落后。在上文所说的2013年审计中,发现违法违规问题金额2.34亿元,占抽查资金额的18.4%。其中:1595.71万元扶贫资金被个人侵占,涉及公职人员28人;1.73亿元扶贫资金被虚报冒领或挤占挪用,主要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对外出借及日常支出等;4432.68万元扶贫资金形成损失浪费,有的被用于修建形象工程,如宁夏同心县投入391万元建设了17座移民新村标志牌楼,其中动用扶贫资金114万元。还有2.27亿元扶贫资金闲置1年以上。

  可见,不仅是培训机构,谁都把扶贫资金当成了“唐僧肉”,随意取用。仅仅19个贫困县,违规违法使用的扶贫金额就达2.34亿,而全国有贫困县仅近600个,可以推测,我国违法违规使用的扶贫资金绝对不是一个小数目。

  扶贫资金成为“唐僧肉”,一是因为好拿,二是因为惩处不够

  扶贫资金监管仍是难题

  扶贫资金之所以被人惦记,和其监管难有很大关系。从横向上看,扶贫资金来源过多,多头管理,扶贫资金往往涉及到财政、发改委、扶贫、民委、林业、农业、残联等部门或单位,这些部门互不隶属,信息不通,难以相互监督。

  从纵向上看,虽然目前将扶贫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由省市政府部门负责监督。但是中央的一些扶贫资金,都要求地方财政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而地方财政有的根本拿不出钱,专项资金下来后,没有配套资金,为了完成任务,地方政府只能假配套。在这种情况下,往往会出现市县范围内的上下级同流合污,监管徒有虚名。

  目前来看,最有效的就是审计监督,然而审计监督也有自身的缺陷。审计监督是事后审计,资金使用结果的审计证据容易取得,而有关项目立项、资金分配、执行过程中真实、详细、完整的第一手资料往往较难取得,难以起到事前尽早防范、事中及时纠正的作用。

  违法成本低,也让很多人“铤而走险”

对扶贫资金的监管一直是难题

对扶贫资金的监管一直是难题

  如果说监管难是扶贫常被挪用侵占的制度性原因,那么违法成本低则让很多人肆无忌惮。按照2011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工作人员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由《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进行处罚。而《条例》对此的处罚是,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虽然,上述这些行为构成犯罪的,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整体来说,这种处罚强度无法阻止官员打扶贫资金的主意。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二处处长欧阳卫红曾表示,对于贪污国家扶贫资金应该送司法部门从重处理,但是在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一些地方官官相护,处理较轻,有的地方甚至以"下不为例"淡化处理。很多部门甚至将检讨方式作为一种行政处理,对有些严重违法的人员也没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难以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对个人的经济处罚款也不是很重。

  “精准扶贫”能否应对扶贫造假?

  “精准识别”往往也识别不出应扶贫的对象

  近两年,我国提出了“精准扶贫”的概念,精准扶贫包括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管理。不少人认为,精准扶贫这一概念有助于提升扶贫工作的管理水平。相对于以往容易滋生腐败的粗放型扶贫,精准扶贫理论上可以让监管难度降低,从而减少造假行为。但这种想法实际上可能也过于乐观了。

  广西自治区马山县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今年10月,审计署发布的通报显示,马山县2014年度将人均纯收入低于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的608户、2272人认定为脱贫,占脱贫户数的9.10%、脱贫人数的8.9%。

  更让人震惊的是,在马山县认定的扶贫对象中,有3119人不符合扶贫建档立卡标准,其中有34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有2454人购买了汽车,43人在县城购买商品房或自建住房,439人为个体工商户或经营公司。

  据媒体报道,马山县认定贫困户的做法问题明显:马山县是采用子女上学、生病等其他标准来认定,并未以国家规定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736元作为贫困户的标准;在识别方面,贫困户的评定,明确要求按照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核实、乡镇核实、县扶贫主管部门审批的程序,但不仅村委会评议没有落实,县里对报上来的贫困户也没能做到有效审核。

  为何会出现这样的结果?这是“精准识别”这一过程中典型的“恶意排斥”。所谓“恶意排斥”,是指主导或者承担精准识别的人员, 为了私利优亲厚友, 而人为干预识别的行为。比如在县级确定贫困乡镇的时候,一般是基于人均纯收人、贫困发生率以及贫困人口基数,通过打分排序的方式来确定贫困村的, 但在谁来打分、怎么打分、怎么监督打分是否公正等一系列关键环节上,也是无人监督的。加上一些地方领导为了政绩人为抬高或压低人均收人,导致人均纯收入基数失真, 使得在从县级 到乡镇级和村级环节, 由上级领导“指定贫困乡镇 和贫困村” 的现象比较普遍。

扶贫一定要精确识别

扶贫一定要精确识别

  而从村级到贫困户环节, 虽然有农户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社区公示的程序要求, 但在农户代表选择、公示方式, 甚至是否真正公示等关键环节上都是由村干部说了算, 贫困户很少甚至根本没有参与和监督的机会。2013年, 在四川省开展的扶贫到户机制调研中发现,有25%的受访“建卡贫困户”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当选的,而有些贫困户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落选。

  不从根子上做好自上监管、自下监督环节,扶贫造假依然会广泛出现

  讽刺的是,在审计署进行审计前,马山县不仅没有“问题”,还是当地的“脱贫模范”。2014年曾有当地媒体报道,南宁市扶贫工作负责人100余人曾到马山县某村委观摩学习定点扶贫工作的经验成果。

  目前,我国设定了2020年7000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的目标,并要求地方政府立下“军令状”。中央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以平均每年超过100亿元的速度在增加。2014年,中央财政安排扶贫资金433亿元,其中补助地方财政扶贫资金424亿元,均较上年增长10%。中央完成目标的决心不可谓不大,但如果没有完善的监督、严格的追责,在“军令状”的压力下,像马山县一样,悄悄在数字上弄虚作假,随意分配扶贫资金以显示扶贫成果的地方政府,可能还会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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