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水利厅原厅长受贿近2亿 妻儿上阵齐腐败

发布时间:2015-09-15 16:38 | 来源:南方日报 2015年9月15日 第A11版 | 查看:1137次

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携妻儿腐败,曾运作帮儿子当选省人大代表

  23年里收受贿赂、礼金近2亿元;编织“关系网”,充当“保护伞”;将妻子、儿子全部拉入权钱交易的勾当,肆意敛财牟利;大搞“一言堂”将组织程序和纪律视为无物……

  日前,广东省纪委、监察厅《广东党风》杂志披露了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的贪腐细节,剖析其“失守”原因。

  4月,广东省纪委披露黄柏青接受组织调查。8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披露,该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黄柏青进行逮捕。案件侦查正在进行中。黄柏青的妻子、儿子全部涉案,接受调查。

  贪念萌生之初曾被5万贿赂吓一跳

  1992年,一个装有5万元的信封,在黄柏青的廉洁自律防线上撬开了缺口。

  据黄柏青交代,彼时,其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因公到香港出差。在尖沙咀的酒店房间内,当惠州市大亚湾某公司董事长谭某将一个大信封塞到黄柏青手上时,他着实吓了一跳。

  “你以为是在大陆吗?几万元在香港都买不了一两件像样的东西。没事,别人都这样。”谭某的一番话使略有顾虑的黄柏青收下了信封。

  一年后,黄柏青收到了自己的第一笔大额贿款。由于帮助时任经贸委副主任张某出具立项批文,黄柏青得到了200万元感谢费。虽然有点担惊受怕,但当时急需用钱的黄柏青仍将其收入囊中。据黄柏青交代,在其担任惠州市经贸委主任、惠州市副市长、省水利厅厅长的23年里,在平时及逢年过节收受省水利厅、省属有关企业、惠州市党政领导干部与社会老板贿赂、礼金近2亿元。当中,有不少都是以“人情往来”为由交到黄柏青及其家人手里的,少则一两万元,多则成百上千万元。对于每一笔账,黄柏青与妻子陈某都默默记在心里。如果有一年行贿者没有“纳贡”,陈某还会觉得奇怪。

  黄柏青自称,他曾走入一个认识误区,认为离开惠州后收受一些老同事和当地老板的红包礼金没什么,反正也已与他们脱离了直接关系。殊不知,“没有直接关系”并不代表“没有关系”。

  编织“共腐关系圈”为老板当“保护伞”

  在担任省水利厅厅长期间,黄柏青以利为绳编织出“共腐关系圈”,政商勾结,上下串通,暗箱操作,买官卖官等呈现网状牵连。

  2006年,初来乍到的黄柏青面对省水利厅内“互相勾结、各取所需”的“潜规则”,没有大力整饬,而是进一步将其发展为“明规则”:“利益分割”成为系统内的公开秘密,一个重大工程往往如“分猪肉”般在多个关系人中间分配。他在省水利系统内部经营利益圈子,圈内人将工程项目、采砂等“香饽饽”作为获取利益的“自留地”,在工程建设中默许资质不高的关系户参与,进行“利益分割”,将纪律规矩、制度条文束之高阁、置之不理。

  黄柏青的违纪违法问题涉及工程建设、土地拍卖、河砂开采、资金分配、人事安排等多个领域。在惠州任职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市县两级领导干部,为广州、深圳、惠州等部分老板在工程建设、土地出让、房地产开发等方面谋取利益,提供帮助。担任省水利厅厅长后,黄柏青通过为深圳市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惠州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在获取水利建设工程、电站特许经营权、河道采砂经营权等事项上提供帮助,敛财近亿元。

  与省水利厅原副厅长吕英明一样,黄柏青也难以抵御非法采砂领域的利益诱惑,为采砂老板充当“保护伞”。2009年—2011年期间,黄柏青为广东某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顾某获取西江笋围标段采砂经营权及办理该标段河道采砂证延期事项上提供帮助。为感谢黄柏青的关照,顾某多次送给他钱款及礼品,价值数百万元。2010年,在黄柏青知情的情况下,顾某还将该公司30%的股份送给黄柏青的儿子。

  妻儿上阵齐腐败老子“办事”儿子收钱

  黄柏青与妻子陈某、儿子黄某一起构筑了一个衍生的腐败网络。其中,黄柏青作为轴心,负责权力运作。陈某成为赃款接收者与操盘手,负责开设并管理账户隐匿犯罪所得,更不时跳到台前大肆索贿。

  每次与一些老板吃饭,黄柏青都携眷参加,一有红包礼金递至眼前,黄柏青便以一句“这是妇女的事”将收钱一事推给陈某。逢年过节,陈某便打电话给一些老板,称“老黄回来了,什么时候过来坐坐”,背后却掩藏着“快来进贡”的潜台词。遇到家有喜事,她便在那些老板前故意笑得合不拢嘴,在对方的好奇发问下,她将事情全数告知,对方便将礼金“奉上”。

  黄柏青的儿子黄某,是黄柏青与不法商人置换利益的工具。从2009年下半年至今,黄柏青以借钱的名义向广东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庄某“索取”200万元给黄某做生意,又通过所谓的“项目合作”,以赠送干股分红的形式共计获得2000多万元,还有事先口头约定但尚未到账的共计人民币3000多万元。取得香港户口的黄某还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替父洗钱,形成了“老子在国内给人办事,儿子在境外大肆收钱”的腐败链条。

  此外,黄某在黄柏青的运作下还被选为第十二届省人大代表,后又被推选为区、县政协委员。其并未正确履职用权,而是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头衔当成“借机牟利、荫庇罪行”的“安全帽”“保护伞”。

  办案人员指出,黄柏青之所以走上贪腐不归路,与其妻子推波助澜及对儿子的“错爱”有很大关系。即使在调查期间,黄柏青依然庇护妻子。据专案组反映,黄柏青与其妻子长期以来疏于与儿子交流,去年10月知悉省纪委正核查自己的问题时,黄柏青与儿子的交流才多了起来,但谈得最多的是如何抹平账目,对抗调查。

  大搞“一言堂”甚至篡改会议纪要

  黄柏青还存在着组织纪律涣散,搞“一言堂”的问题。黄柏青交代,每次开党组会议,他都让党组成员发表意见,但他深知“那些人说的都不算什么”,甚至肆意篡改会议纪要。

  据黄柏青交代,20多年来,他不曾踏进党校课堂一步,不是因工作忙而推掉,就是因不屑学习而缺席。更令人惊讶的是,黄柏青在水利厅当了7年厅长,竟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过一次组织生活,党费也是由党委秘书代交,每年的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对他而言更是“耳边风”。在运作一大型水电站经营权出让中,黄柏青不按规定程序办事,妄图避开公开招标出让核电站的特许经营权,并拒绝将招标方案上报省财政厅审批。知悉自己被查后,黄柏青更是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

  据披露,在2006年的仕途低潮期,黄柏青“升不了官就捞钱”的心理蠢蠢欲动。于是,他四处为儿子找资金,打着项目合作的幌子向庄某、顾某等老板索取现金与干股。党的十八大后,黄柏青担心“东窗事发”,甚至想过自首,但这种想法很快被侥幸心理替代。

  黄柏青坦陈,在他担任党组书记、厅长期间,从未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甚至出问题后也不研究如何去追责,而是想办法找关系“摆平”。黄柏青事后反省:“一方面怕影响单位形象;另一方面自己也不干净,怕引火烧身。”(记者 赵杨 通讯员 董曼虹)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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