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3-19 09:12 | 来源:南方日报 2015年3月19日 第A09版 | 查看:1003次
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文才)听闻女儿又偷了邻居的东西,梁某为管教8岁大的女儿,将孩子捆绑在树上并用木棍抽打。怎知数小时后,女儿竟气绝身亡酿成悲剧。17日,记者获悉,信宜市法院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据梁某供述,2014年7月8日,邻居跟她说,女儿又偷了东西,她决定用打的方式来管教女儿。9日凌晨4时左右女儿才回家,她于是拖女儿到屋外,并将其绑在屋旁的龙眼树上痛打。
梁某丈夫周某称,早上10时许,他见女儿还被反绑在树上,头部下垂,双脚离地,一动不动,这才发现女儿已经断气。
经鉴定,孩子的死亡符合因遭到长时间捆绑致其腹部受到强烈的挤压,从而导致其呼吸功能障碍而死亡,体表软组织的严重损伤为辅助死因。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梁某殴打女儿的行为发生在日常生活中,是家长管教孩子的行为,其主观意志上只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并没有伤害或者杀害女儿的意思。梁某为管教孩子,因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法院认为,梁某明知其丈夫报警而在现场等候,抓捕时无抗捕行为,并如实供认犯罪事实,构成自首,加上梁某取得家属谅解,法院于是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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