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好人网慰问因见义勇为撞死他人而判刑的蔡永杰并捐款一万元(2图)

发布时间:2014-02-11 22:44 | 来源:中国好人网 | 查看:10360次

 

  中国好人网讯(通讯员 孟祥萍)2011年9月19日上午,蔡永杰开小客车带妈妈外出喝早茶,车到广州白云区白云大道广从路某加油站准备加油时,见一名身着制服的加油站员工正追赶一名手拿挎包的便衣男子,并喊着“抓住他!”眼看拿包男子就要奔出加油站了,蔡永杰误以为发生了抢劫,遂开车拦截便衣男子,不幸将该男子撞伤,被害人受伤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得知身穿制服的是有精神病的加油站员工唐某某,被追赶的是加油站经理管某。

  蔡永杰之举到底是不是“见义勇为”?应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该不该获得奖励?事情发生后引起了民众的广泛热议。当时新浪网统计了网友的意见,其中37.3%的人认为蔡永杰之举是见义勇为但也是过失杀人;30.6%的人认为不算见义勇为;24.7%认为属于假想防卫,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7.5%的人认为“不好说”。

  事件发生后,中国好人网创办人谈方教授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蔡永杰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这颗热心应该得到社会的温暖。但蔡永杰“勇为过度”,应该为自己的过失承担责任。不过,现在见义勇为是一个稀缺资源,大多数见义勇为的人家境都不好。身为草根却有着善良、仗义的心,值得社会同情,也应该得到社会的支持。为了鼓励民众见义勇为,同时也为了安慰被害人家属,谈方表示,该案审结后,“好人基金”愿意对蔡永杰的赔偿行为提供适当的救助。详情请见《南方日报:中国好人网“好人基金”愿适当救助蔡永杰》

  2011年9月21日,蔡永杰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事拘留。10月1日,白云区检察院批准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逮捕蔡永杰。12月,该案移送至广州市检察院起诉,2012年底才在广州中院开庭,蔡永杰被市检察院指控故意伤害罪。2013年5月27日,该案在广州市中院二次开庭。12月19日,广州市中级法院认定蔡永杰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向原告人赔偿丧葬费、交通费、食宿费、误工费共计人民币36万余元。由于死亡赔偿金和被抚养人生活费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法院不予支持。但在法院审理期间,蔡永杰家属自愿将人民币60万元存入法院代管款账户,愿意在本判决生效后赔偿或者补偿给管某某家属,法院予以支持。

  2014年1月27日下午,中国好人网创办人兼总干事、华南师范大学教授谈方及中国好人网志愿者联合会副秘书长孟祥萍前往蔡永杰家,看望了在缓刑期的蔡永杰先生。

  在与蔡永杰交流中得知,他出狱后一直寄住在哥哥家,因为跟他一起生活的妈妈被哥哥接到了自己家,为了照顾方便,他也住到了哥哥家。他的妈妈将近80岁,在他庭审的时候,妈妈的老同事听说后都自发赶来旁听庭审,希望能亲眼看到大家眼中的老实孩子庭审的结果,因为场地坐不下,一部分人一直在庭外等到庭审结束。说到这里,蔡永杰眼里泛着泪光。更让他感动的是,狱警和同室的关押人员得知他的案情后都很尊重他,没有人把他当成罪犯。他说,自己以前开出租车的时候,公司就要求他们要敢于见义勇为,见到老人跌倒或路上发生险情都不能逃避,要主动去帮助,所以出事当天看到现场,脑子里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不能逃,要去制止,没想到结果事与愿违。蔡永杰对大家说,到目前为止,他的思想一直没有转过弯来,平时不想出门,害怕被路人认出后打听事情的经过,所以大部分时间选择闭门不出,也不愿意接待任何媒体。

  在他讲话过程中,削瘦的脸上始终挂着沉思,紧锁的眉头很少打开。看到他的情况,谈教授开导他,让他坚信社会上好人多,不能因一时的失误而打消做好人的心。社会上关心他的人依然很多,他的判决结果刚出来,上海的孔女士就致电中国好人网,希望能尽自己的微薄之力帮助蔡永杰早日恢复正常生活。中国好人网在案件刚发生时,曾派律师向蔡永杰家人询问案情,表示如果需要,中国好人网将免费为他提供法律援助。庭审时,中国好人网也派出了公益律师参加,及时了解案情进展,做好随时为他提供法律援助的准备。在目前的情况下,这个判决结果对双方家庭来讲算是不坏的结果,可以看出法庭充分考虑了案情动机及判决结果将对社会产生的影响。目前对于蔡永杰最重要的就是克服自己内心的阴影,应大胆走出家门,多与人沟通,改变自己的心态。同时希望尽早养好身体,找到一份适合的工作,回归社会,开始新的生活。


  在与蔡永杰交谈过程中,蔡永杰慢慢打开了紧锁的眉心。当谈方教授代表中国好人网好人基金下设“永泰见义勇为基金”将谈方捐赠的5000元、赵安乐捐赠的5000元共计一万元捐款转交给蔡永杰时,他一再谢绝,提出让中国好人网把这笔钱转捐给2013年底发生在广东河源的搀扶老人被冤投水自尽的吴伟青家人。当得知中国好人网已经于事发后专程前往河源看望并且也资助了吴伟青家人一万元,还将为吴伟青家人提供法律援助时,他才欣然接受了这笔捐款。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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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楼 中国2014-12-12 09:10:18 发表
好人无好报:可惜大哥撞错了对象,人家不是罪犯㖿

第4楼 中国2014-12-12 09:08:08 发表
好人无好报:大哥的见义勇为很可悲,对方有门路,他在看守所的健康损害是不是人为报复买通?他的赔偿似乎并不科学,真正死有余辜罪犯却得到重金赔偿??????????

第3楼 中国2014-12-12 09:05:16 发表
匿名网友:捐几个毛钱网上张扬,廉价广告,已经无人买帐这种幼稚的宣传手段,效果相反。

第2楼 湖北省武汉市2014-04-12 13:37:38 发表
爱唯:中国到底怎么了?开车撞人,非死即残,这和开枪射人没什么不同,不要说被害者不是疑犯,即使被害者就是疑犯,他也没有开车撞人的权力,警察抓捕可以开车撞了再抓吗?这么浅显的道理却被某些人说成“见义勇为”,我只想对那些认为该行为是见义勇为的人说:“假如哪个被撞的人是你自己或是你的家人,你还这么说吗?”

第1楼 中国2014-02-11 23:35:14 发表
叶果: 在我曾经幼小的记忆里见义勇为者那本来是司空见惯的,而且是义不容辞的,如今却成了英雄。只是被呼唤出来的英雄在某一刻震动了冷漠看客的眼睛,是否真正感动了心灵了呢?社会是不是需要这样的英雄?我希望当良心可以高高占在头顶的时候,见义勇为成了一种习惯的时候,英雄或许会越来越少,世界却越来越让人感到安全。让我们的英雄不要用生命,鲜血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被社会嘲弄和蒙受冤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