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14 17:15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1年5月30日 | 查看:1529次
蔡英,女,侗族,1962年12月生,中共党员,贵州省镇远县蔡酱坊董事长。 2008年,蔡英注册成立了蔡酱坊。她秉承着“诚信齐家,回报社会”的经营理念,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使蔡酱坊迅速得以发展壮大,年销售收入从最初的二、三十万元提高到2010年的860万元,带动3000户农户每年平均增收2000-3000元。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蔡英经常面临一些困难,却凭借着诚实守信的良好声誉渡过难关。蔡英认为,商道即人道,诚信是做人的根本,更是企业的生命。只有牢固树立诚信经营的理念,企业才能立得住、走得远、做得大。 为了有效保证原料蔬菜种植农户的利益,蔡英采取“公司+银行+基地+农户”的运作模式,由蔡酱坊与蔬菜种植农户签订收购合同,确定最低收购保护价。对蔬菜种植大户,由公司联系银行给予贷款,公司出面担保并负责贴息。对蔬菜种植小户,公司则直接分发种子、肥料等农资给他们,等到收成好的年景再从收购款当中抵扣。长期的合作,使企业、银行、基地、农户之间形成了相互信任的关系,而这种信任也给各方带来了更多效益。2008年,由于旱灾严重,为了减少农户损失,蔡英宣布将公司发给农户的20万元种子全部变为免费赠送,不再抵扣和收回,这让农户感动不已,认为跟蔡英合作吃不了亏。 2010年,蔡酱坊与农户签订的大蒜收购价格是每斤3块钱,而市场上的蒜价却炒到了每斤7-8块钱。如果按市场价格收购,蔡酱坊的产品就得跟着涨价,从而违背对消费者的承诺。但如果按合同价格收购,农户很可能不愿意卖。最后,蔡英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与基地的几个蔬菜种植大户进行了协商。出乎意料的是,他们都同意按合同价格卖给蔡酱坊。这让蔡英非常感动,最后以高出合同价格1元的价格向农户收购大蒜,而大部分的农户也都主动放弃了市场上的短暂利益,把产品卖给了蔡酱坊。用他们的话说:“支持蔡酱坊就是支持我们自己,只有蔡酱坊才是我们的长期利益保障。” 2011年3月,农户种植的2000亩青菜到了采收时节,但连绵不断的阴雨天气,给农户制作半成品干菜带来了极大困难,农户纷纷要求交售生菜。而蔡酱坊和农户签订的收购合同是半成品干菜,2000亩、1600万斤生菜,如果集中交售,企业将一时无法处理。可蔡英宁愿青菜烂在自己的厂里,也不愿烂在农户的家里。于是决定敞开收购生菜,临时聘请100多名工人轮班进行粗加工处理。 蔡英从事的是农产品加工业,与农民朋友打交道最多。这让她有感而发:农民兄弟善良、实在,你信任他,他就信任你,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企业帮助了他,等企业有困难了,他也会主动帮助企业。 蔡英荣获贵州省首届优秀女企业家荣誉称号,被评为贵州省第三届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第二届贵州省道德模范。 |
(责任编辑:丁军勤)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