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1-11 20:26 | 来源:中国文明网 2011年5月30日 | 查看:1138次
修保,男,汉族,1955年11月生,民进会员,吉林保民律师事务所主任。
修保是一名从工人成长起来的律师,始终保持着工人阶级勤勉、刻苦、无私奉献的优秀本色,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律师工作中的重要内容。16年来,他无偿帮助破产职工、弱势群体维权200余件,代理类似纠纷400余件,累计为3万名下岗职工及弱势群体讨回近2亿元的赔偿补偿款和社保退休金。
“病人之病,忧人之忧”,修保长期维护着职工权益。1997年6月,负债累累的吉林市印刷厂被法院裁定破产,他在两年时间里义务为企业职工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1998年,吉林地区51名妇女出国劳务上当受骗,在大使馆帮助下回国后,由于得不到劳务报酬和相关赔偿而求助于修保,修保无偿为她们代理此案,向劳务公司索取到了劳务报酬和相关赔偿金45万元。2003年,修保为吉林省通用机械厂劳动服务公司的全体职工提供法律帮助,为他们解决了养老退休金问题。2004年,修保为68名艾滋病感染者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患病农民每人争得赔偿4万元并获得医疗救助,不仅没收代理费,还为患病农民垫付2000多元电话费和交通费。2007年,修保免费为129家农贸市场业户代理保险理赔纠纷案,通过抵押其个人产权的律师楼,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帮助业户拿到了100万元理赔款。
修保以“为人以善,德济天下”作为人生信条,不仅义务帮助困难群体维护权益,对慕名而来需要帮助的人也施以援手。他免费帮一名参加高考的女孩索回被卖的房屋,为女孩捐助学费。他用三年时间免费代理一位老人的申诉,资助老人的孙女上学。一位破产煤矿工人的女儿不幸在交通事故中身亡,在得不到肇事方赔偿又无钱打官司的情况下,修保无偿为这位工人讨回了近30万元的赔偿金。多年来,他的个人公益性捐款和资助累计达30多万元。
修保获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等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丁军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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