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11-10 17:19 | 来源:南都网 2013年9月11日 | 查看:1406次
南都讯 记者任先博 通讯员 巫乐庭 范宜佳 一名男子连续喝酒8个多小时,竟然对一名起早干活的60岁妇女实施强奸并致受害人死亡。日前,梅州市中院一审对这起轰动一时的强奸案被告人熊某判处死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29789.10元。
2012年12月15日晚上7点多,在丰顺县一废品回收站打工的29岁湖南籍男子熊某在其姑姑家吃饭。熊某一个人喝了一瓶海马酒和一瓶啤酒后,还嫌不够,又叫姑姑小孩买了六罐大瓶装啤酒,熊某一个人又喝光了。当晚10点多,离开姑姑家后,熊某又应朋友之邀先后到KTV、饭店等地方继续喝酒,一直喝到16日的凌晨3点多。
熊某骑助力车回家途中,遇见一个正往路旁菜地去摘菜的妇女蔡某,便停车尾随蔡某到菜地,接着上前将蔡某推倒在地,采用捂口鼻、扼卡脖子等暴力手段,强行与蔡某发生性关系,并最终致其死亡。
(责任编辑:曹子敏)
发表评论
网友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