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警方:“跳踩商户”城管刑拘期限被延长

发布时间:2013-06-17 08:11 |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3年06月13日 17:10 | 查看:1033次

  中新网西安6月13日电 (记者 田进)陕西延安警方13日向中新网记者透露,因暴力执法“跳踩商户”而涉嫌伤害的延安城管景某,刑事拘留期限被延长,警方称尚不便透露具体案情进展。此外,流传于网络上的被踩头商户刘国峰的公开信,也因刘国峰向媒体否认为其所写,而陷入“罗生门”。

  5月31日,延安市城管监察支队凤凰大队稽查一中队在执法时,与自行车行老板刘国峰及车友发生冲突。执法人员景某双脚跳起,踩踏在刘国峰头部,导致他面部出血,眉骨骨折,右胸腔出血。6月5日,延安警方以涉嫌伤害对城管人员景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对刘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并处以罚款500元。并对相关责任人也给予了相应处理。

  6月7日,延安市城管局局长张建朝向刘国峰鞠躬道歉,并表示城管局将承担全部医药费。

  13日,延安警方向中新网记者透露,因暴力执法“跳踩商户”而涉嫌伤害的延安城管人员景某,刑事拘留期限已被延长。但拒绝透露案情进展。

  此外,流传于网络上的一篇名为“致广大关心‘延安5·31事件’网友的一封信”的网帖,引发舆论热议,发帖者称受当事人刘国峰委托。公开信称,“在这个事件中,打人者固然不对,但客观地说,我也有一定责任”“在此向在这件事中受到伤害的人们道歉”。

  公开信中表示,受害人和家人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事件也引发了网上“部分不切实际的传言,对一些人造成了不公正的伤害,也引起一些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同时也对延安的城市形象带来了负面影响”。并希望“不要因为这样一个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

  这封公开信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和质疑,被指带有“官腔”。13日有媒体披露,刘国峰否认“公开信”为其本人所写,称信中内容不是自己心里话,城管局有专人陪护,不方便多说……

  但据此前媒体报道,刘国峰证实该公开信是受他委托发布的。这也让此事陷入“罗生门”。(完)

(责任编辑:曹子敏)

用户名: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如果看不清验证码,请点击验证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