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究竟营养了谁?(图)

发布时间:2013-05-26 12:21 | 来源:南方日报 2013年5月26日 A02版 | 查看:1214次

短短一个月,多地曝出学生“营养餐”食物变质、中毒事件

    新华社发

     青海大通548名学生“营养餐”食物中毒;广西都安400余名小学生喝“营养餐”牛奶腹泻;云南富源某小学给学生供应发霉面包做“营养餐”……短短一个月内,多地接连曝出学生“营养餐”食物变质、中毒事件。

     从2011年秋季开始,针对中西部贫困地区学生营养不良的情况,中央财政每年拨付160亿元专项资金,3000多万大山沟里的孩子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然而,接连曝光的“问题餐”引发公众广泛关注和质疑:一边是食物变质,一边是营养缩水,

     吃到学生嘴里只有2元

     除了学校要“从牙缝里省出食堂开销”,企业又在3块钱上“宰了一刀”

     《国家营养改善补贴计划实施细则》明确提出,专项资金是孩子们的“吃饭钱”,必须保证每一分都用到孩子身上。但由于被挤占挪用,一些地方营养餐变得“廉价低质”。

     “3块钱全部补给孩子们,食堂就办不下去了。”安徽山区的一名小学校长坦言,“国家拨付的是孩子们的吃饭钱,食堂人工费用、水电燃气等日常开销,都要从学校公用经费和营养补助里挤出来。”

     同时,农村学校食堂条件简陋,使营养餐的卫生质量也大打折扣。2011年,皖南第一希望小学多名学生被变质米饭“毒倒”,教育部门调查发现,学校食堂连冰箱和基本的消毒设施都没有,“只能拿开水烫烫”。

     除了学校要“从牙缝里省出食堂开销”,企业又在3块钱上“宰了一刀”。“越是偏远的学校配餐质量越差。”一名配送企业负责人承认,企业不能贴钱配送,除了补偿运输、市场流通等成本,还需维持一定的利润,企业只能把配餐质量、分量一降再降。

     2012年,广西百色市那坡县部分学校被曝3元营养补助被供货商套利1元。经调查核实,3块钱中,供应商的利润占0.25元,物流配送费用占0.7元至0.8元,真正吃到学生嘴里只有2元左右的食物。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分析,如果没有地方财政补贴配套,学校、企业都会想方设法从3块钱中“挤压”出食堂经费、加工运输费用,孩子们食品的质量、分量也就难以保证。“中央‘买米’,地方‘造锅’,要让3块钱都用到孩子身上,地方政府必须投入配套资金。”王开玉建议,地方财政应该投入配套资金改善食堂条件、保证运营费用和人员工资;或是承担配送成本,按照企业的配餐质量给予企业适度利润。

     公开招标挡不住三无大米

     有一些学校连过场都不愿意走,采购的部分食材居然是“三无产品”

     “牛奶喝到嘴里有一种奇怪的辣味。之后不到十分钟,就是头疼、恶心,最后晕倒在了教室里。”因为食用了学校发放的营养餐,青海省大通县女子完全中学学生马金兰和县里其他547名学生食物中毒。引发此次中毒事件的学生餐供应企业竟然是经过四次招投标确定。虽然目前结果尚在进一步调查中,但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样的招标“严”在哪里?

     国家规定,凡进入营养改善计划的米、面、油、蛋、奶等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都要通过公开招标、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方式确定供货商,不得采购不合格食品。

     一些偏远地区的学校看似招投标,走走过场,还有一些学校连过场都不愿意走,采购的部分食材居然是“三无产品”。2012年,云南镇雄县塘房镇顶拉小学部分学生食用了营养午餐后出现腹泻、腹痛等症状。调查发现,顶拉小学和承包商均无《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食堂原料除肉外,购进原料均无购货验收记录,其中大米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

     “公开招标规定仍挡不住‘三无大米’进食堂,说明部分学校采购环节把关不严,易让散装大米、过期食品等低价劣质的产品进入,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长期关注食品安全诉讼案件的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峰剑说。

     好政策却被“念歪”了

     日本被认为是施行“营养午餐”最成功的国家,少一块鸡肉都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

     从学生奶到营养餐,为了贫困地区的孩子们健康成长,国家花了很大力气,也做了许多工作和努力,好政策却在一些地方被“念歪”了。

     营养餐出问题让人痛心,不仅受伤害人数众多,而且影响的都是正在成长中的孩子们。

     据介绍,日本被认为是施行“营养午餐”最成功的国家,少一块鸡肉都被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营养餐不仅要让孩子们吃得饱,还要讲究营养比例,不能降格变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说,出现问题的营养餐没有给孩子带来营养,反而损害了他们的身体,却肥了供应企业。他说,多地曝出的“营养餐”问题,都是监管缺少责任心,出了漏洞。

     据新华社北京5月25日电

     链接

     确保每一分钱吃到孩子嘴里

     2012年6月公布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规定,学校负责人应陪餐,餐费自理。全国学生营养办负责人曾表示,必须确保每一分钱吃到孩子嘴里,任何人不得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截留滞留专项资金。钟和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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