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民政局原局长李治臻被“双规”调查(图)

发布时间:2012-05-02 22:48 | 来源:大粤网 2012年04月26日15:51 | 查看:1700次

 

资料图片 2009年,李治臻 来源:广州市新闻中心

  羊城晚报讯 记者郑旭森、通讯员穗纪宣报道:26日上午,广州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召开新闻发布会,广州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副组长、市打贿办主任蔡国强向媒体介绍了广州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据蔡国强介绍,自2月9日以来,各级各部门共排查、挖掘出涉嫌商业贿赂和“保护伞”案件线索182条,成功侦破一批大案要案。截至4月24日,广州市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19件219人,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3876万元。其中,全市纪委监察机关立案查处46件46人,全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处110件110人,全市公安机关立案查处17件17人,全市工商机关立案查处46件46人。

  近期查处的几起典型商业贿赂案件:

  1、广州市民政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李治臻和市民政局巡视员许千里涉嫌受贿案。

  2012年4月23日,市民政局原局长、党委书记李治臻和市民政局巡视员许千里,因涉嫌受贿等严重违纪问题,经市纪委常委会批准,被实施“两规”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2、市政府金融办副巡视员陈榕涉嫌受贿案。

  经初步核实,市政府金融办副巡视员陈榕在2007年下半年至2012年2月期间,涉嫌利用担任市金融办地方金融处处长负责广州市城市信用社清算工作和担任市金融办副巡视员负责监管、审核有关金融担保公司的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存放于信用社的征地补偿款的返还和批准兑付存款提供帮助,以及为有关担保有限公司的审核、验收和取得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等提供帮助,共收受有关单位和担保有限公司负责人贿送的人民币100多万元。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作进一步调查。(郑旭森、穗纪宣)

  李治臻个人简介 来源:广州政府网

  李治臻,男,1952年出生,广东广州人,1970年参加工作,1971年入党,高级经济师。广州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工作。

  主要工作经历:

  1970年11月至197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8736部队战士、司务长、副指导员;

  1979年10月至1989年6月,广州军区后勤部俱乐部干事、主任(期间: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广东省社会科学大学政治学系政治专业学习);

  1989年7月至1993年12月,广州军区华泰宾馆总经理;

  1994年1月至1998年8月,广州宾馆总经理(期间:1993年3月至1995年9月,中山大学决策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学习);

  1998年9月至1999年8月,广州羊城兆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1999年9月至2003年4月,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3年5月至2004年9月,广州市商业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4年10月至2006年11月,广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

  2006年12月起,广州市民政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曹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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