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爆土地窝案 原市长等25干部落马(图)

发布时间:2011-02-16 10:55 | 来源:南方报业网 2011-02-15 07:55 | 查看:2491次

 

  近日,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被判刑18年。法院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其“刑事判决书”。 新华社发

  据新华社电开发商绕开征地程序,低价“私占”集体土地,又通过收买政府官员,高价倒卖给政府变身“国有”,官商结成“利益输送”联盟——这起发生在海南省东方市的土地腐败大案,牵出包括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和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在内的25名干部。近日,东方市原市长谭灯耀被判刑18年。

  集体土地“被私有”市长审批变“国有”

  2009年11月,东方市检察院收到八所镇皇宁村群众举报,反映村干部与东方市沐龙湾农业观光开发公司总经理张延安等人勾结,以每亩7000元左右的价格“征地”1000余亩,又以每亩6万多元转手卖给市国土局,从中侵吞巨额征地款,众多干部受贿。

  接到群众实名举报后,海南省反贪局成立专案组,调查结果令人吃惊:在这起土地腐败案中,最终立案侦查32人,其中竟有25名东方市干部,不仅包括原市长、原市委副书记、原副市长等市政府领导,市土地、建设、城投等部门负责人也参与“分肥”,同时还涉及12名村干部。

  开发商和干部是怎样“分工协作”的呢?原来,张延安买通村干部,通过非法转让方式,从皇宁村拿到一块集体土地。2009年初,开发商柳某得知东方市计划征用约1000亩土地作为“储备用地”时,便与张延安密谋约定,他“托关系”让政府“高价征用”,张延安以每亩4.2万元收取地价款,超出部分归柳某所有。

  之后,柳某“托关系”向时任东方市市长的谭灯耀推荐了张延安等人非法占有的地块,希望谭灯耀“帮助”将其列为政府“储备用地”。几个月之后,市政府果然以每亩6.8万元的价格“收储”了皇宁村和小岭村合计1046亩的集体用地。

  据时任东方市交通局局长吴毓锋证实,谭灯耀曾示意将柳某推荐的土地列为政府“储备用地”。张延安也证实,征用土地是开发商柳某找谭灯耀,并由谭灯耀安排吴毓锋办成的。时任东方市副市长兼市城投公司董事长李显民也证实,他带队查看了相关地块,随后让吴毓锋向市政府打了征地报告。事成后,张延安付给开发商柳某“合作利润”2200万元。后者拿出250万元作为对谭灯耀的“审批答谢费”。

  按照我国土地法规定,农业用地和集体用地禁止出让。从涉案官员结构看,正是在市长“授意”下,负责土地管理、审批、征用、建设等职能部门领导“会意”,利用职务便利“一路绿灯”,帮助开发商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通过“合法审批”,高价倒卖给政府“收储”,相关领导干部从中索贿、受贿金额全部在10万元以上。

  开发商“控制”干部构筑“利益输送网”

  “谭灯耀案”一审审判长伍柄霖说,开发商之所以能在非法倒卖集体土地中获利,关键是通过“攻关”收买了东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主要领导。那么,开发商是如何构筑“利益同盟”的呢?

  海南省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刘亚铭说,通过调查发现,东方市土地管理较混乱,很多土地特别是集体土地都控制在私企老板手中,老板为了让所占土地“合法化”,便千方百计“控制”官员,最终借官员之手“合法谋利”。

  要“控制”官员,开发商首先是“攀交情”。据柳某介绍,2008年3、4月份,为促使市政府尽快完成高坡岭风景区规划,他通过关系找到谭灯耀请求帮助。之后,在谭灯耀的推荐下,该规划很快完成,并报省里审批……两人的“交情”由此开始。之后柳某送钱谭灯耀就收。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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