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不容“蝇贪”“蚁腐”!(3图)

发布时间:2022-11-24 20:09 |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2-07-24 15:21 | 查看:405次

本周,2022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公布了。其中有一组数据,和基层群众息息相关——今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乡科级干部3.4万人,一般干部3.8万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18.9万人。

  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要求,把解决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监督检查,深入推进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集中整治。

  对群众身边嗡嗡叫的“苍蝇”,我们从不手软。

  前不久,湖南通报了8起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有的向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伸黑手”、“雁过拔毛”,有的漠视群众利益、索拿卡要,有的搞形式、做样子、工作失职失责……

  乡村振兴建设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容易招来“蝇贪”“蚁腐”。从查处案例来看,乡村振兴建设过程中,一些腐败和作风问题值得警惕。

  ——警惕工程项目微腐败。

  乡村小型工程领域资金密集、审批监督自由裁量权较大,又是小地方、“老熟人”,有的工程老板和公职人员就勾肩搭背,暗箱操作,损公肥私。

  就拿7月7日福建通报的一起案例来说。

  2018年至2019年,福清市城头镇彭洋村陆续建设“美丽乡村”、“生命公园”和“新建新村部”等项目,张秀平作为时任村委会主任,上述工程项目的业主,负责招投标、验收、拨款等事项,为了在这些事项中获得便利,承建方让张秀平违规占股。

  2018年7月至2019年12月,承建方分四次向张秀平送款65000元,张秀平对承建方在项目验收、工程款拨付等事项中给予关照。

  2022年6月,张秀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警惕“三资”管理漏洞。

  浙江浦江县的蜜蜂养殖项目,曾经差点因为管理混乱捅了“蜂窝”。

  2021年5月底,花桥乡光明村村民向巡察组反映,村里的乡村振兴项目账目收支比较混乱。

  “蜜蜂被认领了多少箱、收了多少钱、钱去哪里了,我们心里都没底!”

  巡察组了解到,2021年上半年,光明村被县里确定为第二批乡村振兴示范村,并设立了蜜蜂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为进一步壮大村集体经济,助力村民致富增收,光明村推出蜂箱领养活动,即由群众自行出钱认领蜂箱,获得相应产出的蜂蜜。

  经核查发现,光明村这300箱蜜蜂对应的认领人、联系方式、合同协议等手续不齐全;其中,200箱蜜蜂认领价格为680元/箱,与村集体确定的980元/箱认领价格存在明显差价。另外,有300余斤蜂蜜被人领走,但没有相关出入库记录。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花桥乡纪委监察办向光明村发放《关于加强光明村中蜂养殖项目监管的监察建议》,提出三方面监察建议,要求光明村限期整改到位。

  问题查清后,光明村村监会主任童某因履职不到位受到相应处理。

  ——警惕工作懈怠,作风不严不实。

  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鄢城街道办事处财政所骆某,刚刚因为工作不认真不仔细被诫勉谈话。

  由于他的原因,导致鄢城街道办事处地力补贴信息录入出现1032条错误,造成了不良影响。

  “录入性错误”,听上去是工作失误的“小问题”,但每一个数据、每一条信息,都不是躺在电脑里的冰冷数据,而会真真切切影响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

  还有一些干部,项目审核把关不严,搞出“糊涂账”。

  “这个字我再也不敢乱签了,本以为是第三方结算审核例行程序让我签字确认,哪知道是结算工程造价的依据啊!”浙江省宁海县某西部乡镇一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王某某追悔莫及。

  他所在的村是一座高山村。近年来,为加快村庄改造提升,在县镇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该村相继实施了“美丽乡村建设环境提升”“内聚外迁”等项目。

  在村庄发展进入快车道时,王某某却“翻了车”。

  事情还要从2020年3月的一个工程项目说起。王某某当时还是村监会主任。村里的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经公开招投标并开工建设,到了2020年10月项目验收时,第三方机构经审核结算给出的工程造价为80余万元,村里也按这个价格把部分工程款支付给了施工方。

  然而该工程在进行“三务公开”时,有一些村民提出质疑:项目质量不达标却能通过验收评估,是不是有人在项目验收结算中搞“猫腻”?

  该镇纪委监察办随即开展调查,通过走访谈话、现场勘踏,发现一些管网铺设设计埋深50CM,实际只有10CM,部分水管甚至裸露在外。

  不仅如此,该村某自然村一些隐蔽路段的水管实际长度与设计方案也存在差距。

  一项问题工程,咋还能被验收通过呢?

  原来,该项目的监理方、审计方在项目监督验收时,未按要求对一些地下水管等隐蔽部分实地检查,未发现施工方通过减少水管铺设施工量等方式“偷工减料”,实际施工成本较原施工合同少了10多万。王某某也没仔细审核实际施工量,草草在结算审核报告上签字,工程结算时就出现了这笔“糊涂账”。

  鉴于王某某在工程监管中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了村集体资金损失。今年6月,该镇纪委对王某某等人党纪立案,相关损失后续予以追回。

  这些看似工作上的“疏漏”,实际反映出一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的病,得治!

  深挖基层腐败,要做实日常监督,把监督前移,堵住制度漏洞,让“苍蝇”无缝可叮;抓早抓小,对容易出问题的干部咬耳扯袖,时刻敲警钟。

  针对村级工程招投标、变更、验收等环节把关不严问题,浙江省宁海县纪委监委把工程领域廉洁风险作为对村干部的重点监督内容,制定36条负面清单,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浦江县纪委监委以开展“五整治五提升”专项行动为契机,重点整治村级“三资”监管、村级工程建设等五项突出问题。同步强化常态化日常监督,建立“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紧紧围绕项目审批程序、资金管理、施工进度、干部作风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把村集体资产登记不规范、处置不公开、暗箱操作等问题扼杀在萌芽中。

  为了整治一些基层干部的“懈怠病”“糊涂病”,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纪委监委找各单位一把手监督谈话,督促他们扛稳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对职责范围内的集体“三资”管理、惠民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再梳理、再摸排。今年以来,各镇(街道)纪委累计下发监督提醒函120余份,同村(社区)“两委”班子开展谈心谈话260余人次。

  欲知下周大事,且听下回分解。(子不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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