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2-05 12:46 | 来源:湖南在线 2010-11-30 08:17:21 | 查看:10215次
母亲控诉引有关部门重视,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彻查
11月29日,唐娟拿着当年寻找女儿的寻人启事,不禁潸然泪下。 记者 伍霞摄
三湘都市报11月30日滚动播报(全媒体记者 张颐佳)11岁女孩惨遭强暴,随后又被拐骗至休闲中心卖淫。母亲蹲守十来天终于摸清了女孩的下落,可当她向警方求助时,前来处理的警察却未能立即采取得力措施。
11月28日,一个名为“永州受害女之母”的人在搜狐微博上发出了一条求助信息,称她女儿11岁时遭强迫卖淫,案子拖了4年还没结。记者得知微博的主人叫唐娟,永州市零陵区人,今年37岁。11月29日,记者直奔永州,一段关于她女儿“乐乐”的悲惨遭遇在她的叙述中逐渐清晰……
【失踪】
女孩留下一张字条后不见了
2006年10月1日晚上9点,摆小摊的唐娟和丈夫收摊回家,发现自己10岁的女儿乐乐并没回来,夫妻两人找了一夜无果。第二天一早,正当夫妻两人急得团团转时,乐乐却自己回家了。面对父母的询问,她说:“昨晚我在同学家做作业晚了就睡了”。
但细心的母亲发现女儿神情呆呆的,手臂上还有伤,就带她去医院做了检查,当时并没检查出什么毛病。正当唐娟夫妇悬着的心刚刚要放下时,意外又发生了。 10月3日下午,唐娟回家发现乐乐又不见了,桌子上留下一张纸条写道:“妈妈,我不可以再读书了,有人叫我出去做事,我不出去不行的,妈妈,我会回来的,我一定会回来的……”
联想到女儿前几天彻夜未归等反常举动,唐娟开始有非常不好的预感。随后,她和丈夫及家里的亲戚朋友找遍了当地汽车站、火车站和大街小巷,却未发现女儿的踪影。无奈之下他们向当地警方报案。
“她那么小,平时又很乖。所以我相信她一定是被人拐卖了。”唐娟说。为了找到女儿,她开始扩大寻人范围,把寻人启事甚至贴到了广西、广东等地……
【线索】
“你的女儿就在柳情缘休闲屋”
在女儿失踪两个多月后的12月20日晚上8点多钟,唐娟接到一个神秘男子打来的电话:“一个长得很像你女儿的孩子就在零陵区柳情缘休闲中心,你快去看看吧!”
短短的一句话后,这个电话就挂断了,但这根救命稻草再次点燃了唐娟的希望。她当天晚上就找到了那个休闲中心,可是蹲到半夜也一无所获。
为了不打草惊蛇,担心女儿中途被人转移,她选在休闲中心正对面一栋楼的4楼“全天候蹲守”。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她看着很多红男绿女的身影在门口出没,她多么希望女儿没有掉进这个是非之地,又多么希望此刻就能找到女儿。
接连几天的蹲守中,为了能找到女儿,唐娟说她冒着危险想尽了一切办法,“天黑后,我看不清楚了,就带着草帽伪装成捡垃圾的悄悄往里面看。”
坚持了十多天后,亲人都劝唐娟放弃,大家分析,那可能只是个“看走眼的人”或者“骗钱的电话”。
但唐娟并不为所动。工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12月30日下午5点多钟,唐娟看见一个酷似自己女儿的人目光呆滞地坐在休闲中心沙发的一角。
【解救】
扮“顾客”救出女儿
得知自己苦苦寻找的女儿可能出现在柳情缘休闲中心后,唐娟努力抑制住内心的激动,打电话叫来了一名亲戚,伪装成“顾客”进门“消费”。这名亲戚在接近这个女孩后,确认了她正是失踪了近3个月的乐乐。
唐娟说,当时她把第一个电话打给了永州市零陵区公安分局负责女儿失踪案的刑侦队中队长杨某某。“但杨到店后却未采取任何措施就离开了。”唐娟说。
看见门口气势汹汹的“打手”,唐娟知道靠个人的能力绝对救不了女儿,她再次拨打了110报警,5分钟后赶来的110民警帮她带出了乐乐。
【恶梦】
三月内被强迫卖淫百多次
乐乐看见妈妈似乎并没有多大的反应,眼睛还是呆呆地望着警察、望着母亲,直到她安全地回到家,她才扑倒在母亲怀里,失声痛哭。
乐乐跟唐娟讲述了一段噩梦般的生活,在短短的3个月时间里,刚满11岁的她在毒打、恐吓、胁迫之下被强迫卖淫一百多次,遍布永州市的大小宾馆,有一次还遭到4名男子长达5个小时的轮奸。
控诉之路
母亲控诉引起省市两级公安机关重视
当地警方成立专案组彻查
女儿终于回家了,可女儿在失踪的3个月期间所遭受的非人折磨让唐娟心如刀绞,她决心为女儿讨个说法。
【曲折】
解救出两月后才被立案
女儿被解救出的第二天一早,唐娟就到零陵区公安分局找杨某某要求立案。唐娟说:“我万万没想到的是杨竟然说这只是一个一般的治安案子,你把人领回家就算了。”
唐娟再次跑到休闲中心所属的南津派出所报案,得到的答复同样是:“我们管不了,你还是要找分局。”
2007年1月1日、2日、3日……唐娟为了给女儿讨个公道,每天都去分局找杨某某,可得到的答复总是一样的。在她的一再坚持下,1月4日,终于有人给这对母女做笔录。1月5日,正式立案。
【控诉】
立案后休闲中心仍在营业
“可是19天过去了,案子一直没有进展,休闲中心依旧照常营业,生意红火。25日,仅仅刑拘了休闲中心的老板娘秦星一个人。”唐娟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在秦星关押在零陵看守所期间,零陵区公安分局南津渡派出所工作人员魏晓辉竟然帮忙传递信件,使得内外互通,妨碍了司法公正。
【进展】
6主要犯罪嫌疑人被立案调查
省公安厅获悉此案后相当重视,并作了“请高度重视,依法惩处”的批示。
2007年2月17日,永州市公安局局长刘建宽作出了“必予高度重视,只有11岁幼女,务必严惩彻查,并追究民警办案不力的责任。”的批示。
在省市两级公安机关的直接干预下,乐乐的案件很快进入了正常的渠道,永州市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彻查此案。很快,涉及此案的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周军辉、秦星、陈刚、刘润、蒋军军、兰小强被立案侦查。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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