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红:慈母法官的法中情(图)

发布时间:2022-04-17 21:46 | 来源:中工网 2022-04-16 13:17:16 | 查看:1244次

陈建红,女,仙游县人民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获得过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2020年被评为莆田市劳动模范。

  陈建红,仙游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家事少年审判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少年庭的法官除了充当铁面判官的角色外,还要用慈母般的爱来感化挽救这些失足少年。”这是陈建红经常挂在嘴边的话语。2015年以来共审结各类案件753件,帮助12名缓刑少年犯考上大学,为学校及社区上法治课及法治宣传36场次,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55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2场次。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中国关工委、司法部、中央综治办联合主办的第三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个人,莆田市劳动模范。是莆田市第六届、第七届人大代表,中共仙游县第十三届党代表,福建省第十二届妇女代表。

  人性化庭审,用温情唤醒少年良知

  作为一名少审法官,她接触过许多失足少年,在依法审理他们的案件时,深深地为他们的失足感到惋惜。面对失足少年,她相信:犯了错的孩子未必是坏孩子,他们绝大多数是出于好奇、叛逆、冲动、无知和缺乏约束力才酿成恶果。作为法官的责任,就是要引领他们走出思想的泥沼,重塑他们健康的人格。

  为此,她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的审判方式,注重积累寓教于审的工作方法。庭前,她坚持与每一位失足少年的家长见面、谈心,了解他们的成长经历、家庭背景、社会交往和平时表现,分析他们的犯罪诱因,寻找“感化点”,为有针对性地教育感化他们做好准备。庭审中,她运用与未成年生理、心理相适应的“圆桌审判”方式,设置了法庭教育程序,大胆发挥亲情感化作用,全力营造充满真切关怀又不失严谨宽松的庭审氛围,使他们在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沐浴法治思想的洗礼。同时她积极运用调查中掌握的失足少年身上曾有的闪光点作为感化点,唤醒他们潜在的良知,激发他们对犯罪行为的痛悔,启发他们认知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唤起他们接受教训、重新做人的勇气。这样的庭审,使失足少年常常痛哭流涕,悔恨不已。

  雨露般关爱,用耐心呼唤浪子回头

  作为一名法官,一名人大代表,她明白自己肩负的责任是让社会更多人来关心支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带来更多的关爱和关怀。在每一个案件庭审结束以后,她最牵挂的事就是如何做好失足少年的回访帮教工作。对每个判处缓刑的少年犯,她都一 一建立了“帮教档案”,并定期对缓刑少年犯进行回访帮教,跟踪落实帮教措施。对在校学习成绩好而因失足被判缓刑的少年犯,她着力进行重点帮教,与学校联系解决其复学问题,安慰其放下思想包袱,振作精神,发奋学习,并经常与其就读的学校进行联系,落实帮教措施,为其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2015年以来已成功帮教12名缓刑少年犯考上大学。

  为帮助缓刑少年犯彻底改正错误,她还成立新生少年帮教巾帼志愿者服务队,由她本人担任队长,对少年犯今后的成长进行全程的爱心帮教,使他们重获新生。同时她还多次联合社会公益组织——仙游县传统文化促进会举办幸福人生讲座,对41名缓刑少年犯及其家长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得到社会的广泛好评。

  慈母般柔情,用爱心维护儿童权益

  在审理涉少民事案件中,她始终将“未成年人优先保护,特殊保护”的理念贯彻到审判工作当中,按照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4年7月,她主审一起母亲因长期虐待亲生儿子而被撤销监护权的案件,将受虐儿童小龙从家暴阴影中解救出来,为其指定新的监护人。并通过各方协调将受虐儿童小龙安置在莆田SOS国际儿童村生活,较好地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该案开创了撤销监护权制度的先河,是国内首例,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反家暴和保护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布,被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等联合评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优秀案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少年司法制度创新典型案例》,有力推动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的出台,得到最高院领导及有关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被最高人民法院收录进《少年法庭35周年》纪录片中,《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中央电视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先后作了专题采访报道,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园丁式耕耘,用法律呵护幼苗成长

  有人把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比喻为一片温馨的土地,她就是这片土地上的园丁。陈建红认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应当把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挽救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为此,她主动邀请妇联、团委、学校等具有丰富青少年工作经验的人士作为人民陪审员,除参加案件审理外,还组织召开座谈会共同探讨如何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她还通过“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等活动主动送法进校园,利用以案释法、赠送法律书籍、制作法治宣传展板、开展“模拟法庭”等形式向青少年学生传播法律知识,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她在担任莆田市人大代表期间,积极献言献策,共提出有关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建议13条,《法制日报》、《人民政坛》还对她的履职事迹进行专访,中国人大新闻网、民主法制网等多家网站进行转载。

  陈建红同志以她特有的细致耐心和可怜天下父母心的博爱情怀,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感化、帮教、关爱未成年人的生动篇章,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赞誉,也赢得了一个充满敬重的称呼——法官妈妈。

  (据莆田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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