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举报县长”:权大于法的悲剧

发布时间:2010-11-21 00:23 | 来源:金羊网 2010-11-18 15:43:16 | 查看:2034次

  文/魏英杰

  仅仅15天时间,山西运城市夏县教育局局长吴东强,经历了因举报被刑拘、被“抄家”、取保候审、恢复上班的过程。这一出无妄之灾,只缘于他举报县长的两条短信。(11月15日《新世纪周刊》)

  这一出“举报之殃”还没真正结束。吴东强得以取保候审,缘于此事惊动了运城市主要领导,并立刻派出调查组奔赴夏县。而截至报道发稿,调查尚未结束,相关官员也仍在位。这意味着,吴东强可能面临什么样的命运,还是一个未知数。

  从这场“局长举报县长”事件中,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权大于法的不法行为对一个现代社会的严重伤害。这位局长举报顶头上司,原因之一在于县长“蛮横霸道,语言粗劣,经常侮辱谩骂各级干部”,包括他本人就被辱骂过多次。县长的行事风格,首先就不是一个现代官员该有的行为,反倒像是古代社会的官僚习气。

  安排监控并抓捕吴东强的县公安局长说过一句话:“咱们都是同朝为官,李县长交代的事情,我有我的难处,请你理解。”“同朝为官”这四个字,形象地暴露了,当地官场并不是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而主要看领导的眼色行事。这注定了,敢于与县长的权威对抗的吴东强,一旦敢于逃离这一官场现实逻辑,无疑将遭受对方无情的打击报复。

  吴东强的举报方式很特别。他举报县长并不是找相关纪检部门或其他常规途径,而是给市县几位领导发短信。这样做虽无不妥,严格来讲却不合乎体制规范。为何如此?这就在于他很明白,通过公开途径进行反映或举报,不仅难以解决问题,还可能把自己兜进去。试想,就连他通过匿名短信举报,那位县长大人都能够立即获悉消息,何况采取其他方式?

  县长应对举报的方式更加强悍。当他获知有人举报,便立即安排公安局局长购买检测手机设备(后改从别地借用),迅速掌握吴氏夫妇的手机通话记录和行踪,然后对吴家进行大搜查,并以涉嫌诬告陷害对吴实行了刑拘。依照法律等制度设计,有人举报县长,上级理应视情况派人调查;至少,不能由作为被调查对象的县长自己来调查举报人。遗憾的是,这一切都很“正常”地发生了。这只能说明,“法”在某些官员身上,根本没有起到该有的作用。

  正常言路被堵死,导致了吴东强的非常规举报行为。而这又是因为,正常举报和舆论监督的空间实在太逼仄了。换言之,现行监督体制不仅难以让包括官员在内的公民所信任,事实上也很难保障一个举报人的人身安全。

  这是何等悲哀的一幕。正常监督渠道失效,法律不起作用,只有权力大棒在属于它的地盘上任意挥舞。只不过,这还不仅是属于吴东强一人的悲哀。所谓身体维权、跨省追捕、进京截访等等,都体现了公民行使正当举报和监督权的困境,以及一些政府部门和官员对公众舆论的压制。更让人感慨的是,许多人对这种不法现象不仅深感无奈,甚至都冷漠乃至于心如死灰了。

  权力对舆论的每一次打压,无异于对正义的一脚踩踏;官员对举报监督的每一次报复,无疑都对法律构成了一场羞辱。这是现代社会的一场悲剧。权力凌驾于法律,这对任何公民来讲都是一种威胁,包括身为县教育局局长的吴东强也难以置身于外。流行于当地的“有事面谈”一词,只不过是对这一非正常官场逻辑的微弱抵抗,甚至连这一点都谈不上。至于这一事件最终会走向何方,人们恐怕也只有沉默地等待。

  2010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吴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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