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1-03 00:13 | 来源:文新传媒 2010-10-26 | 查看:2150次
回应
宜宾市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没接到上访者的有关举报,对事件的具体情况“也不清楚”;
四川信访办工作人员表示,既未接到上访举报,也“不知道”这件事。
近日,一组由学者通过微博发布的照片,令四川宜宾市政府陷入尴尬。
于建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教授。3天前(23日),他通过自己的微博公开了一组拍摄于四川宜宾市政府门口的照片,并引来上千次转发——照片显示,一些上访人员正在躲避追截。在微博中,他引用《信访条例》提出质询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昨天,在浦东干部学院的课堂上,于建嵘更向200余听课的各地党政干部公开放映了一段录像资料,引发强烈反响。这段录像显示,9月27日,宜宾市数名上访人员在市政府院内遭到粗暴对待。于建嵘由此再次呼吁重新定位信访制度。
截至早报记者昨晚发稿时,宜宾市官方未就该事件作出公开回应。
网络公开:引信访条例批打人行为
于建嵘23日在微博公开前述照片时还介绍了事件背景:“这是一位地方领导传给我的一组照片。说的是四川省宜宾市宜宾县下食堂村群众,对代金券不满引发的群访事件。”
10月24日,这条微博在被转发上千次后被删除。昨天下午,于建嵘在上海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宜宾上访者遭殴打事件经网络曝光后,宜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试图“封锁消息”,并对“泄密者”展开了追查。
24日,于建嵘再次发布了3条微博,并引用有关法律条文,对该事件曝光前后宜宾方面的做法提出尖锐批评:
“宜宾的执政者在紧张什么?有消息表明,自昨日在网上公布宜宾粗暴对待上访群众的照片后,宜宾执政者和有关方面,就不停地删帖,追查消息来源,或找有关网站公关,却没有决定查处殴打访民的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
他还援引了《宪法》和《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其中《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信访条例》第三条中有这样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为信访人采用本条例规定的形式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提供便利条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
反响强烈:信访制度亟待完善
昨日,于建嵘在浦东干部学院授课的主题是“社会稳定与公共安全”,台下听课的党政干部来自广东、上海等全国多个省市,共计200余人。据于建嵘介绍,听课的党政干部中亦有来自信访局与维稳办的官员。
在课堂上,于建嵘向听课的党政干部们播放了宜宾事件的视频,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大家很震撼”。在他步出会堂的途中,有多名听课的官员先后追上来与他交流此事。某地的一名信访官员说,他们那里也发生一些类似问题,但不管怎么样,不能打老百姓。这名官员同时表达了无奈:现在的信访工作难做,制度问题亟待解决。于建嵘称,他当即告诉这名官员:所以国家应该把信访制度重新定位。
此前,于建嵘曾对媒体表示,应从现代国家制度建设特别是国家的宪政建设和长治久安的角度重新定位信访的改革方向,从行政、法律、政治三个层面考虑如何对信访制度进行稳妥而有步骤的改革。
事件起因:征地补偿款变代金券
于建嵘向早报记者简要介绍了“宜宾粗暴对待上访群众”的过程。他说,这一事件的起因是宜宾市宜宾县喜捷镇红楼梦村(原称下食堂村)以征地代金券“代替”400余万元补偿款(此事曾经媒体广泛报道)。
于建嵘称,9月27日,红楼梦村20余位村民因400余万元征地补偿款被换成代金券,集体到市政府上访。不料,有关部门动用警力追截,一些访民在市政府大院内遭到粗暴对待。于建嵘说,来自宜宾的消息称,“被抓和被打的群众不少于10人。”
昨晚8时,于建嵘在虹桥机场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甚至当众挥舞着自己的胳膊与双脚来演示事件中打人的情节。视频中的一个情节他记忆深刻:两名执法人员将一名访民架起,反扣双手,“这个时候,依旧有人抬腿踢他”。
于建嵘说,去年5月26日,他曾应宜宾市委党校邀请为当地党政干部作题为“群体性事件与信访制度改革”的讲座。“我为宜宾出现这样粗暴对待上访群众的事件感到愤怒、难过和自责。”于建嵘24日在微博上说。
线索来源:当地“有正义感的干部”
于建嵘告诉早报记者,这份照片及录像资料,来自宜宾当地一名听过他讲课的“有正义感的干部”。出于对信源的保护,于建嵘拒绝透露该人士的身份及联系方式。
于建嵘说,这名干部因为对“粗暴对待上访群众实在看不下去”,拍摄了这些资料。事后,特地将资料送交到了自己手中。
于建嵘引述前述宜宾官员的话说,“公安部门在现时代确实扮演着难演的角色,但再难演,上访群众再有错,也不该粗暴对待他们。”
于建嵘称,这几天,宜宾方面试图通过多种渠道与他联系接触,都被他拒绝了。而他获得的最新信息是,宜宾网管中心昨天发布舆情通报称:“今晨发现5张市政府楼上拍摄的相片,已报经省网管中心删掉。”
昨天下午,早报记者就此事件分别致电宜宾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检察院化解信访矛盾的联络点和四川省人民政府信访办。宜宾市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称,他们没接到上访者的有关举报,对事件的具体情况“也不清楚”;四川信访办工作人员表示,既未接到上访举报,也“不知道”这件事;而宜宾市委办公室的电话,则一直无人接听。(作者:鲍志恒;于松)
(责任编辑:周仙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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