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5-16 19:37 | 来源:西城残联 2021-5-14 | 查看:11092次
春来三十日,无日不东风。站在“十四五”开局的时点,全国助残日施行迎来而立之年的高光时刻。
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48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从1991年5月15日开始实施,“全国助残日”活动即从1991年开始进行。
30年,每年一个主题,见证了残疾人事业的成长发展,镌刻着一代代残疾人工作者和残疾人朋友奋进的脚步。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我们相信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残疾人事业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
一定会越来越好!
(编者注:原文标题为《你好!第三十一次全国助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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