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玉娇案:写入白皮书价值何在?

发布时间:2010-07-17 07:34 | 来源:新京报网 2010-07-15 02:42 | 查看:1622次

        ■ 议论风生

  邓玉娇案写入白皮书,昭示着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被最高司法机关确认。

  7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以白皮书的形式发布《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09年)》。去年的一系列热点案件,如成都、杭州等地连续发生的醉驾肇事案、湖北巴东邓玉娇故意杀人案等都被写进了白皮书。

  白皮书的首次公布,反映了最高审判机关对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的重视。而邓玉娇案等热点案件出现在白皮书中,更表明审判机关没把热点案件中强烈的舆论反弹,视为民意干涉司法独立,而是把回应社会关切作为人民法院的分内之事。

  综观这些案件之所以成热点,一则在于案件的法律争议性,比如,成都孙伟铭醉酒驾车致多人伤亡,是构成交通事故罪,还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嫖宿幼女罪与强奸(幼女)罪的法条竞合问题,如何处理?二则在于这些案件深刻反映社会当下的现实矛盾,公众对案件投射了自己对社会公平、反抗公权侵害的愿景,比如,女服务员邓玉娇杀人的起因,是受到公务员的骚扰、污辱;而胡斌飙车案中,富二代的标签,更牵动社会公平的敏感神经。

  司法作为社会矛盾的终极解决方式,是正义最后的防线,是社会的稳定器。如2009年,成都、南京、杭州等地连续发生醉酒驾车肇事重大案件,到底应定为何罪,各地的定罪量刑悬殊,造成了公共意见的混乱,更影响了司法的统一性和权威性。所以,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发布了《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并公布了典型案例,既是具体指导下级法院的审判,又是对公众质疑的真诚回应。

  在司法民主化和司法专业化,舆论监督和司法独立的多重张力之下,中国的法治路径渐渐清晰:在法治认同的框架下,公民的言论实践日趋成熟,司法实践对捍卫法律和公众利益的坚持,最终将平滑民意和专业审判间的棱角。邓玉娇案写入白皮书,昭示着民意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机制,被最高司法机关确认。

  □沈彬(法律工作者)

(责任编辑:祁建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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