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03 18:37 | 来源:北京日报 2020年07月09日 04 版 | 查看:29555次
本报记者 金可
志愿服务将有更多社会回馈。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机构,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及城市公共交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目前,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市人大社会委工作机构、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市司法局、首都文明办和团市委等相关部门起草的《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志愿服务组织要提供交通食宿等保障
截至目前,本市实名注册志愿者已突破440万人,注册志愿服务组织达7.69万个。
以往志愿服务中,因路途较远,或通讯需要,志愿者在服务中往往需要“自带干粮”,承担交通、通讯等费用。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医疗等条件,并根据志愿服务活动需要可以提供交通、食宿、通讯等保障。
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前,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志愿者因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依法维护志愿者合法权益。
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倡导设立开展专业志愿服务的社会组织。鼓励具备语言、医护、法律、心理、科技、文化、艺术、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技能和取得相应资格的专业人员,开展专业志愿服务。鼓励和支持志愿服务组织招募、录用专业社会工作者。
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应当与志愿者的年龄、知识、技能和身体状况相适应,不得要求志愿者提供超出其能力的志愿服务。安排未成年人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应当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相适应,并征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
鼓励开展社区治理、便民服务等活动
在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是志愿服务的重要功能。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提倡在养老助残、扶贫济困、应急救援、社区治理、精神文明、平安建设等领域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倡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失业人员和其他有困难需要帮助的社会群体、家庭和个人提供志愿服务。对从事上述志愿服务的,应当在志愿服务组织发展、评比表彰、品牌推广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发挥自治功能,收集本社区志愿服务需求,发布志愿服务项目,动员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和辖区单位等社会力量开展社区治理、便民服务、邻里互助、矛盾调解等志愿服务活动。
同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资金、场地等方面鼓励、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辖区单位等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场所、公共服务机构可以设立志愿服务站,为志愿者注册、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便利条件,方便群众接受志愿服务。
鼓励企业优先招用优秀志愿者
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明确志愿服务组织可以建立志愿服务“时间银行”制度。鼓励将志愿者的星级作为表彰、奖励、回馈志愿者的参考依据。鼓励将践行志愿服务精神纳入文明公约、守则和居民公约、村规民约、行业规范、学生守则。
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出本市将志愿服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制定志愿服务信用激励措施,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组织和个人依法给予信用激励。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信用激励行动计划。
其中,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博物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服务机构和公园、旅游景点等场所、城市公共交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
此外,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将开展志愿服务情况纳入本单位评先评优内容。鼓励保险机构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购买保险提供优惠;根据志愿服务特点和发展需要,开发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和志愿服务责任等相关险种。
征求意见方式
目前,本市正在通过线上形式开展志愿服务社会问卷调查活动。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8月4日。
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信函: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东路20号北京市民政局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处(邮政编码:100020),请在信封上注明“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征求意见”。
2.传真:010-65395134
3.电子邮件:duiwuchu@mzj.beijing.gov.cn
市民也可扫描二维码或者点击链接参与。
链接地址:http://www.beijing.gov.cn/hudong/diaocha/wenjuan/0cnbunc2cb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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