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赴湖北医务人员可享受一次子女入学照顾

发布时间:2020-02-13 19:32 |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0年02月13日 03 版 | 查看:683次

本报南京2月12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李润文)今天,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为赴湖北医务人员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其中包括为驰援湖北医疗队的一线医务人员提供一次子女就学照顾。

  十件实事包括:一是建立一个“关爱库”。全面了解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属的需求和困难,建立台账,积极协调解决问题。动员社会力量,组织发动志愿者或安排专门人员开展“多帮一”服务。

  二是送上一份“暖心包”。每份“暖心包”配置口罩、消毒液以及营养品等;每周为每户家庭送上暖心菜,直至疫情防控任务结束。

  三是开设一条爱心热线。提供热线心理咨询服务,帮助缓解家属心理压力,随时响应医护人员家属的来电和诉求,做好跟进保障服务。

  四是办理一份商业保险。为所有一线医务人员办理一份人身意外保险。

  五是兑现一组政策待遇。严格落实相关政策待遇规定,将一线医务人员的临时性补助、值班伙食补助、绩效工资等落到实处。

  六是建好一个“后援团”。对无人照看的未成年子女、高龄老人,根据需要,由社区和学校安排托管照顾和送教服务。

  七是构建一条健康保障线。统筹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必要休息,合理安排轮休、调休、补休,对长时间超负荷工作的人员安排强制休息;保障一线医务人员在感染及治疗期间的工伤医疗待遇。

  八是安排一次免费体检和疗养。疫情结束后及时组织一次健康体检和健康疗养。

  九是奖励一批先进。单列核定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根据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奖励,比例(名额)由奖励决定单位依据奖励程序和权限,结合实际确定,奖励经费由同级财政负责。

  十是享受一次子女就学照顾。当年入学幼儿园的,结合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在区内普惠性优质幼儿园就读;入学义务教育学校的,纳入政策照顾对象;参加中考的,参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规定予以加分照顾录取;其中,报考本市三年中职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直接录取。在学校就读期间,学校给予人文关怀,提供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专项服务;就读初、高三毕业年级的,协调所在学校对其备考应考、志愿填报等环节提供全程专项服务。对在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立功嘉奖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照顾政策适用年限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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