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振锋:莫以宗教信仰论文明高下

发布时间:2020-01-10 20:39 | 来源:环球网 2014-06-12 02:35 | 查看:749次

“道德焦虑”已成为当前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但如何解决,人们却显然认识不一。多年来,一种认为中国社会道德滑坡源于宗教信仰的缺失,或者说只有宗教信仰才能挽救中国道德社会的说法,始终在中国社会上——尤其是知识界萦绕。

最近在社交媒体上流传广泛的《有信仰与无信仰家族200年的对比》一文,故意曲解美国学者温希普的研究,宣扬说爱德华兹家族后裔多社会贤达,而朱克家族多社会渣滓,原因在于前者有宗教信仰,后者无宗教信仰。而读完温希普原著的人会发现作者原意强调教育和血统,并未强调什么宗教信仰。

当然,宗教信仰对人们的道德塑造有着无可置疑的重要作用,完全依靠世俗,也的确很难震撼心灵,化民导善。但认为宗教信仰是挽救道德滑坡的灵丹妙药,却是夸大其词。有宗教信仰的人是否一定会慈悲向善呢?且不说欧洲历史上的宗教迫害、战争甚至屠杀罄竹难书;即便今天,宗教极端主义不也是世界动荡和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吗?因此,“道德滑坡源于宗教信仰缺乏”论,抑或“宗教信仰才能解决中国道德滑坡”论,从正面说,也许是面对道德焦虑慌不择路;从负面说,它不过是某些别有用心者的文明竞争策略。

实际上,道德滑坡在很大程度上是变革社会的副产品。不管是古希腊罗马、中世纪,还是近代的英法德美,哪个国家在转型期未曾遭遇社会结构紊乱、社会关系失调以及社会道德滑坡的难题呢?比如,美国在19世纪末的经济腾飞期,同样存在贪污腐败、贫富分化、环境污染、司法不公、犯罪高发等问题。幸运的是,它们成功度过了艰难,进入现代。尽管其成功的秘诀里也许有点宗教信仰的成分,但更重要的显然是社会发展与制度完善。

对于整体上宗教氛围不浓的中国社会而言,靠“宗教信仰”来约束,实际上是放弃了个人作为主体的道德担当。自省、自责与自新,即道德自救才是根本之计,更是我们文明自身所固有的内在力量。将优秀品质归结于某些群体,将道德堕落归结为另外一些群体,不仅是一种种族或宗教歧视,其本身就是一种不道德。▲(作者为《环球法律评论》杂志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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