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见义勇为屡遭捅伤 专家提倡“见义巧为”

发布时间:2010-01-21 00:11 | 来源:新华网 2010年01月19日 16:02:54 | 查看:2640次

  新华网北京1月19日专电(记者 舒静)短短半个月内,两起大学生见义勇为被捅伤乃至身亡的新闻相继见诸报端。一方面,他们在紧要关头挺身而出,其精神光芒映照无数人的心灵;另一方面,他们为此付出鲜血乃至生命,令人扼腕叹息。专家对此表示,在提倡见义勇为的同时,更要提倡“见义巧为”。

  临近新年,浙江工业大学年仅22周岁的大三学生杨济源在与小偷搏斗中不幸中刀,一个生命就此离去。“2010年钟声已经敲响,但你却再也看不到新年的太阳”。

  仅仅半个月后,广西民族大学的李成、张祖宋等4名学生在公交车上遭遇歹徒并与其展开搏斗。据报道,最终被抢男子的手机被追回,而李成、张祖宋两人却被歹徒分别捅了7刀和1刀。

  “见义勇为是传统美德,值得社会大力提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大伟说,然而,接连发生的大学生见义勇为受伤乃至牺牲事件却令人痛心和惋惜。因此,我们更提倡量力而行,见义巧为。

  见义巧为,就是遇到危机时能巧妙处理,既能处理危机,又能保证自身的安全。舍生取义的精神可嘉,但牺牲自己不是见义勇为的最高境界,一定要有“为”,但要巧妙地“为”,不做无谓的牺牲。

  王大伟表示,在危急情况下要做出因人而异的反应:如果你是军人、警察等有能力制服歹徒、应对突发事件的人,那么该出手时就出手,将歹徒扭送到公安机关自然是最好的选择。

  然而,如果你是老人、妇女、儿童等势单力薄人群,不要硬碰硬,因为与经过训练、配有装备的警察不同,面对手握利刃的歹徒,普通人很难在搏斗中免受伤害,这时要记住“抓贼有诀窍,自护要低调”。

  抓贼有诀窍是指,选择力所能及的事情做,如记下歹徒的相貌特征及逃跑方向、记录车牌号、伺机和及时报警等,当公安机关抓住不法分子时,要积极配合指证。另外,报警也要讲究方法,同时要增强自我保护与防范意识,避开犯罪分子或其同伙的视线,避免遭到打击报复。

(责任编辑:孙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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