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外慈善事业的研究综述

发布时间:2019-03-20 22:22 | 来源:浙江省民政厅 2009-01-05 | 查看:8206次

  [摘要] 我国学界关于国外慈善事业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90年代以后逐渐展开,涉及慈善事业的概念、慈善事业的形成发展、慈善事业的机制、慈善事业的前景等诸多方面。对慈善事业概念有广义和狭义的理解,本文是从狭义上把握慈善事业概念的,内容主要涉及国外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慈善事业的研究。    

  [关键词] 国外慈善事业 概念 形成发展 机制 前景 

  [中图分类号]B8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06)02-0016-04 

  我国关于国外慈善事业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当时学界目光集中于英国、德国、瑞典等欧洲高福利国家,并出版了一批学术著作,专门介绍欧洲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其中涉及慈善事业,因此可视为早期的国外慈善事业研究。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国内慈善事业的发展,学界开始关注美国的现代慈善事业,对国外慈善事业的研究也逐步展开,一批相关内容的译著、论文相继推出。现将有关研究情况综述如下: 

  一、对“慈善事业”概念的广义与狭义理解 

  有的学者从广义上把历史上的慈善活动都归人“慈善事业”这一范畴,但强调慈善事业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张奇林认为:“慈善事业是一个历史范畴。尽管关于慈善事业的起源有不同的说法,慈善事业在不同的社会形态和社会制度下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但从本质上讲,慈善事业是一种救济行为,施惠者与受惠者是慈善事业的两个基本要素,这对不同时代和不同民族的慈善事业来说,具有普遍意义。” 

  有的学者则从狭义上把“慈善事业”理解为自近代工业文明以来逐渐形成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慈善事业,把现代慈善事业与传统慈善活动区分开来。郑功成给慈善事业下的定义是:“慈善事业是建立在社会捐献基础之上的民营社会化保障事业”,“首先,捐献为慈善事业的立身之本”;“其次,慈善事业是民营事业……现代社会政府对国民的保障作为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早已被各国法律制度所规范,并得以强制推行,从而对政府举办的各种福利保障事业便不可能再称之为慈善事业,只有非强制性的民营公益事业才构成现代慈善事业”;“其三,慈善事业是社会化事业……需要有专门的组织来营运,以保证能够根据需要最有效地运用慈善资源,同时形成面向所有需要慈善援助的社会脆弱成员及其他公益事业,并保证它的经常性、持续性、规范性和相对稳定性”;“其四,慈善事业是社会化保障事业……慈善事业起到了社会保障的作用,从而应当纳入现代社会保障体系进行研究,且可以归入社会救助或社会福利子系统。”赵蕊、李国林则认为:近代工业文明以来,“慈善已经成为一种事业,它通过合法的社会组织,以社会捐献的方式,来达到整个社会民众的平等的生存权利。从原来总体上的分散与局部地区的小规模发展为全国性的,甚至与世界紧密联系。现代慈善事业与传统慈善活动相比,出现了捐献者与受助者走向分离,慈善组织充当了中介体,这不仅是社会分工的进化与专业效率的提高,更在于使捐献者与受助者在心理、人格方面不平等的定势得到严格的控制,捐献者少了恩赐的色彩,受助者少了感恩戴德的负担,因而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还有的学者将慈善事业视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第三次收入分配。商文成指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包括三次分配。第一次是由市场按照效益进行分配;第二次是由政府按照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通过税收、扶贫及社会保障统筹等方式来进行的分配;第三次是在道德力量的作用下,通过个人收入转移和个人自愿缴纳和捐献等非强制方式再一次进行分配。第三次分配的主体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市场与政府,而是慈善公益组织(民间组织、非赢利组织)。第三次分配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上,奉行“道德原则”,以募集、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的分配,以使社会分配更趋公平。在西方发达国家,第三次分配已普遍发展得比较成熟,渐趋理性。美国各类慈善事业发展得很迅速,且前景更是看好。如美国的富裕阶层——企业和个人,每年通过各类基金会做出的慈善公益捐助有6700多亿美元,通过第三次分配的财富,占美国GDP的9%。      

  二、慈善事业的形成与发展 

  慈善事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受社会历史发展诸多条件的制约。有学者指出:“从社会发展的角度考察,慈善事业是市场经济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对社会资源(有形或无形)的一种合理、有效的重新配置和开发。这种重新配置的动力来自两个方面:慈善的心灵和利益的驱动。前者是人类善良本性的显现或引发,后者是人们对个人利益的明智选择。”在英国,19世纪,资产阶级国家并没有承担起解决严重的社会贫困问题的责任,承担起救济贫困任务的是教会和工人阶级自己组织的自助互助团体。据统计,单是在伦敦一地,1861年就有640个慈善机构,其岁入高达250万英镑。与此同时,友谊社之类的互助组织大量涌现,到70年代,参加这种组织的人已经达到400万之多,工人们自己出资,建立基金,在他们陷入困难时从中获得帮助。德国在19世纪也是由民间慈善机构从事救济贫民活动,工人则通过自己创办的“劳动者福利中心”、“社会福利联合会”等群众团体开展互济互助。这里有两点需要说明:一是欧洲与美国不同,欧洲在社会福利方面主要以第二次分配为主,因此,学者们在这里往往强调英、德等国19世纪慈善事业的发展成为后来社会保障事业的萌芽,对于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具有重要意义;而美国在社会福利方面不仅重视第二次分配,也重视第三次分配,慈善事业相对有了更大的发展。二是对现代慈善事业的理解,不能局限于传统的救灾济贫领域,因为现代慈善事业所涉足的领域早已扩展到文化、教育、环境保护等诸多公益领域。 

  有学者从道德、宗教、经济、政治等方面对影响慈善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作了分析:(1)道德因素。慈善是一个道德范畴。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道德对于现代慈善事业的发展,意义就更为重大了。(2)宗教因素。在西方,宗教的影响无处不在。现代意义上的慈善事业就始于教会慈善事业,至今仍有不少冠以教会名称的慈善机构。(3)经济因素。当社会收入差距拉大时,对慈善事业的需要就出现了。只有当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使一部分人能够拿出一部分财富去救助不幸的人群时,慈善事业才有可能产生。(4)政治因素。政治因素对慈善事业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政府对慈善事业的干预。由于种种原因,不同的政府或同一政府在不同时期,干预的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以美国为例,在现代基金会诞生后的近百年中,美国政府对基金会的本文为全文原貌 未安装PDF浏览器下载安装 原版全文 政策作过多次调整,这一系列调整,一方面反映了美国慈善基金会的发展轨迹;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美国社会对慈善事业认识的加深,要求政府对慈善事业加强管理。 

  还有学者指出:慈善事业的发展过程和发展速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既有思想道德和宗教因素,又有经济、政治、社会环境和自身组织因素。其中,人的慈善意识是影响慈善事业发展最深层的因素;经济政治环境是影响慈善事业发展的中间层因素;慈善组织的自身建设则是影响慈善事业发展的直接因素,因为慈善组织是慈善活动的策划者、实施者,没有慈善组织就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制度化的、规范的、经常性的、有组织的慈善事业。从各国慈善事业的产生、发展、成熟的纵向发展历程来看,慈善事业的发展呈现出“内力重于外力”、“多元优于统一”、“沟通先于苦干”的规律。所谓内力重于外力,内力指增强人们的慈善意识,外力指改善慈善事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由思想、道德、文化和价值观等因素决定的慈善意识对慈善事业的影响力度更大,效果也持久。而多元优于统一,多元体现在慈善事业的各个方面:慈善组织机构、资金来源、资金筹集方式、服务项目等均有多元化的问题。慈善事业所面对的社会问题本身就复杂多样,用单一的思路、统一的形式难以满足各种慈善需求。至于沟通先于苦于,是因为慈善事业的经济基础是民间捐献,人们在捐献资源之前需要了解和沟通,而且,只有沟通,才能当好供给方与需求方的媒介和桥梁,慈善组织不仅要苦干,更要做好宣传沟通。 

  三、慈善事业的机制 

  (一)慈善组织的运作。“典型的现代慈善事业,是由专门的慈善团体来推动的,募捐与实施救助在发达国家或地区是分离的。”这种专门的慈善团体,即慈善组织,“处于公民与国家之间,是消解两者紧张博弈关系的中介,也是两者相互沟通的桥梁;既是公民自身权利、自由、利益表达的特殊渠道,也是国家意志和利益的间接代理者,承担起了‘上(国家)情下(公民)达’和‘下情上达’的特殊角色”。从美国的情况来看,与慈善相关的组织可以分为两大类:社会服务组织和基金组织。社会服务组织的基本定位在于服务,利用慈善资源只是其发展的一种形式。在捐助人和受益人之间,社会服务组织起到组织和连接作用,其形式是运用捐助的资源服务于受益人,既有中介性,也有服务性。与社会服务组织的性质和功能不同,基金组织不直接提供服务,而是纯粹的中介,其职能是筹集资金,用于资助各种服务组织,在有些情况下还可以直接资助受益人。在这里,对于捐助、捐赠的理解不能简单等同于捐款,尽管捐款是常见的参与慈善事业的方式,但捐献尚有使用价值的物和劳务(在美国等国及中国香港等地区称为义工,在中国内地则称为志愿者)亦成为现代人参与慈善事业的重要方式。英国《经济学家》周刊2004年7月31日的一篇文章指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雷斯特·萨拉蒙领导下的一个研究小组通过对世界上36个国家的考察,指出慈善之举中,现金捐赠通常没有奉献时间来得重要,大约60%的私人捐赠采取了义工的形式,在荷兰、瑞典和其他斯堪的纳维亚国家,义工的比例尤其高,一些发展中国家也是如此。而美国在时间和金钱上的捐赠比欧洲的大多数国家要更加平衡(如果不包括对宗教团体的捐赠的话)。 

  慈善组织是社会需要的产物,但它的健康发展必须有完善的机制。从美国基金会的发展来看,这种机制包括五个方面:(1)法律保证。由于美国法律确立了基金会非营利机构的资格,并可享受免税的优惠,因而基金会一成立,其资产就具有公共性质,有关成立、免税申请、审查监管都有一套健全的法律规定。(2)政府监管。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是国税局、州检察长办公室等)依法对非营利机构包括基金会进行管理。(3)社会监督。包括社会舆论、民间评估机构及公民个人监督等。(4)内部监控。在美国社会,自律观念得到普遍认同。内部监控作为自律的一种形式为各类慈善基金会所采纳。它们都建立约束自己组织和成员的标准、规则等。美国基金会大多由高层次的专业人员管理。内部有较完善的制度,特别是资助的申请、拨付及运营费用的预算、核销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5)服务体系。美国基金会发展时间长、数量多,因而形成了较完善的服务体系。 

  (二)政府的作用。在现代慈善事业中,政府所起的作用只是通过立法和税收优惠政策来保护、监督和促进慈善组织的发展。无论是社会服务组织还是基金组织,其资金和其他资源的来源都是多元的。这些资金和资源除一部分来自于政府外,有相当大的部分来自各种营利组织、民间非营利机构和个人的援助。因此,建立和健全集自律、互律与他律于一体的社会约束机制,是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对国家来说,保护、鼓励和监督慈善组织的发展,进而促进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是使社会协调发展,促进公益目标实现的有效手段。 

  美国社会公众有为慈善事业捐赠的习惯。据对1989年、1991年、1993年、1995年和1998年的统计分析,全美国70%以上的家庭都对慈善事业有某种程度的捐赠,平均每年每个家庭捐赠900美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2%。整体而言,美国平均的个人捐赠占个人收入的1.8%。另外,美国家庭年均贡献志愿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为1200美元,占家庭总收入的2.36%。需要指出,在美国所有慈善捐款中,约有85%的捐款来自普通百姓,约有10%的捐款来自公司企业,另有5%来自大型基金会。美国人愿意捐赠的原因,很重要的是他们相信接受捐款的慈善机构会把他们的钱真正用于他们所关注的事业上。同时,也与美国政府的制度安排有关。美国政府为了鼓励社会参与慈善公益事业,制定了税务优惠政策。对于从事慈善活动的非营利社会服务组织和基金会来说,最大的优势是政府所给予的税收待遇。非营利社会服务组织受到有利的税收待遇的根据,主要是基于它们为社会创造了公共利益。而这反过来又减轻了政府创造这些公共利益的负担。法律规定,慈善组织和机构只有在公布他们的财政收入情况,公布主要负责人所得工资报酬,填写上交国家税务局的有关表格之后,才能享有相应的免税优惠。大部分慈善组织属于美国国税局501(C)(3)条款规定的机构。它们不仅是免税的,而且这类机构得到的捐款对捐赠者来说,享有按法律规定的限额扣除税收的待遇。在美国,个人和商业两者都可以出于税收的目的而将他们对慈善组织的捐赠从他们的收入中扣除。这一做法的根据是双重的。一方面它构成增加对慈善事业的捐助的有效激励。相关研究表明:税收激励并不是人们决定作出慈善捐助的原因;而他们一旦决定捐赠之后,税收激励将对他们捐赠多少发挥极大的影响。此外,税法也促使那些富有的个人创立基金会,因为一旦他们去世,继承遗产的税率将超过50%。如代之以将财富投入基金会,那就不用交纳税金。减税对商业进行慈善捐助也是一个重要激励。另一方面,不应为他们没有消费的东西付税。将钱捐赠给慈善组织,个人就放弃了对上述金钱的消费,因而不应被征税。还有学者指出,美国人的捐赠不仅反映了个人的慷慨大方,而且也反映了公共政策的优先考量,最显著的是私人捐款是免税的,而且从1915年至今都是如此;同时,要求人人捐款的社区压力,不管是来自办公室还是其他地方,都具有相当大的社会强制力,故而一个人如果选择不捐款,则需付出丧失个人声望和社会地位的巨大成本。也有学者指出,在发达国家,与税收相关的捐赠制度可以归纳为“一疏二堵”。一疏,是企业和个人捐助慈善和公益事业可以获得免税的待遇;二堵,是用巨额的遗产税和赠与税对资产转移进行限制。西方成熟社会给予公民和企业两种选择:可以将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税收交给政府,然后通过“税收一财政一公共支出”的途径用于公益事业或福利事业;同时,也可以将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捐款捐献给慈善事业,通过“社会捐款一慈善基金一慈善事业”的途径用于公益事业或福利事业。这两者没有先后,更没有优劣的差别,而是在同一制度层面上的,用于交税或捐款只是由于个人或企业偏好不同而作出的社会选择不同而已。 

  四、慈善事业的前景 

  有学者认为,从世界范围内看,慈善组织的力量呈日益壮大现象。《商业周刊》撰文称,美国从1990年以来,个人慈善捐款的数额从1100亿增加到2001年的1640亿美元,几乎增长了一半。据波土顿大学社会福利研究所的一份报告,在未来55年间,慈善事业的规模将会迅速扩大到现在的4倍。英国《经济学家》周刊2004年7月31日的一篇文章指出,19世纪向20世纪的过渡阶段似乎是慈善事业的黄金时代。现在,也许又一个慈善事业的黄金时代将要来临。理由与以前相似:社会不平等是慈善事业的伙伴,而且巨额财富会激发人的慷慨之心。 

  有学者特别指出,21世纪是经济全球化、信息化时代,但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状况仍将存在,社会慈善事业依然有其广阔的前景。同时,信息时代的到来,从根本上荡涤和超越了文化狭隘观及文化地域主义,使世界上各个地区都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慈善事业也超越了国界成为世界共同的救济事业,这是目前世界慈善事业的总体趋势。社会慈善事业在社会文明的进程中,不仅不会立即消失,还会进一步得到发展,直到人类大同世界的实现。 

  (作者:李怡心 天津社会科学院邓小平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天津 300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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